经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监管司审核批准(质检食监函〔2010〕12号),云南省质检院于今年一月正式成为经授权的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生产许可发证检验机构,承担相关产品的生产许可发证检验工作。至此,省内相关申报企业再不需要把样品送到外省有资格的检验机构检验,从而给企业在经济上和人力上节约了成本。
从2006年起,为配合推动我省食品包装生产许可工作,满足质量监管和企业检测需要,云南省质检院投入专项资金,相继建成了省内唯一具备食品用塑料和纸包装发证产品型式检验能力的专业实验室。
几年来,云南省质检院已累计完成我省百余家包装企业一千多批次的各类包装产品检验,同时还承担了2009、2010年度食品包装产品省级质量监督抽查检验任务,为我省的广大包装企业及生产许可市场准入工作,提供了及时有效的检测技术支持与服务。
目前,云南省质检院立足于现有的实验室检测能力条件,进一步延伸拓展了纸/塑装潢印刷品及包装、瓦楞纸箱、生活用纸等检验项目。
[来源:云南省质检院]
2024.07.16
2024.07.12
共5580人!中国博士后第17批特别资助与第75批面上资助名单公布
2024.07.10
2024.07.05
3.67亿元!238台!天津工业大学高端分析测试平台设备更新项目批复(附设备清单)
2024.07.05
一轮通知|7月5日“3i奖-科学仪器行业优秀新品和绿色仪器”2024技术交流会在线直播
2024.06.28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器信息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② 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③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两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默认仪器信息网有权转载。
谢谢您的赞赏,您的鼓励是我前进的动力~
打赏失败了~
评论成功+4积分
评论成功,积分获取达到限制
投票成功~
投票失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