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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许可证过期香料厂被罚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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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10/01/19 09:50:27

  食品安全人命关天,不过仍有少数企业不断挑战民众脆弱的神经,违法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给人民群众的生活带来了直接的侵害和安全隐患。近日,吴江法院裁定准予苏州市吴江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的强制执行申请,对一家未经许可生产合成香料的企业实施处罚,罚款近10万元人民币。

  苏州市吴江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某合成香料厂的合成香料生产许可证早已过期,该厂没有重新申请许可却仍在生产,该局随即对其立案查处,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行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7倍罚款98560元。处罚决定作出后,该厂既不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复议和诉讼,也不自动履行。苏州市吴江质量技术监督局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经审查认为,苏州市吴江质量技术监督局作出的行政处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处罚程序合法,符合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条件,即对该行政处罚决定裁定准予强制执行。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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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anal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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