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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科技厅开展省级重点实验室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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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10/01/18 11:46:57

  为全面检查和了解实验室在评估周期内的整体运行情况,总结经验,引导实验室提高运行管理水平,推动实验室更好地发展。近期,省科技厅组织有关专家对2003年至2005年认定的“青海省藏药新药开发重点实验室”等1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进行了评估。

  依据《青海省重点实验室评估办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依靠专家、发扬民主、实事求是地对实验室进行整体评估的原则,从研究水平与贡献、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开放共享交流与运行管理、产学研结合、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评估专家组经过现场考查和听取实验室主任汇报的基础上,由各专家以记名方式打分,并汇总各专家意见后,确定优秀省级重点实验室4个,合格省级重点实验室4个,不合格省级重点实验室3个。同时,将专家委员会的综合评估意见及时反馈到各实验室,以便实验室进一步整改。

  青海省科技厅对省级重点实验室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进行一次评估,按照优胜劣汰、滚动支持的原则,依据评估结果,对评估为合格以上的实验室将择优对其后续的创新能力建设、科研立项以及人才培养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加大支持力度,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对评估为不合格的实验室,按照评估意见限期进行整改。对整改后,复评仍不合格的撤消其省级实验室称号,退出省级实验室管理序列。

[来源:科技部]

标签: 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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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丰收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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