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号
视频号
抖音号
抖音号
哔哩哔哩号
哔哩哔哩号
app
前沿资讯手机看

我要投稿

投稿请发送邮件至:weidy@instrument.com.cn

邮件标题请备注:投稿

联系电话:010-51654077-8129

二维码

我要投稿

投稿请发送邮件至:weidy@instrument.com.cn

邮件标题请备注:投稿

联系电话:010-51654077-8129

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项目开展验收工作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到朋友圈。

分享: 2009/06/11 09:47:55

关于开展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国科发计[2009]267号

  为贯彻落实《2004-2010年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纲要》和《“十一五”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实施意见》,科技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于2005年底启动了首批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以下简称“平台”)项目。经过3年实施,首批平台项目基本完成了预期建设任务,初步实现了开放共享,有效支撑了各类创新活动的开展。

  为全面掌握平台项目实施情况,总结平台建设的成效、经验和问题,按照项目管理的有关要求,定于近期组织开展首批平台项目的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验收对象为2005年以来启动的有关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项目及子项目(附件1)。

  二、验收依据

  验收依据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项目(年度)任务书(包括相关补充协议)以及项目经费批复文件。

  三、验收内容

  验收内容为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及考核指标实现情况,包括项目的组织管理及其制度建设情况、部门和单位间的协作情况、资源整合的数量和质量、资源信息化及汇交情况、标准规范制定和落实情况、人才队伍培养情况、平台开放共享和运行服务情况、平台对创新活动的实际支撑服务效果、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等。

  四、验收程序

  本次验收工作由我部具体签订项目任务书的有关司组织开展。依据子项目设立情况,采取分层验收。

  1. 对于不设子项目的平台项目,项目承担单位汇总验收所需材料后,通过牵头部门向我部有关司提交项目验收申请函及相关材料,由我部有关司直接组织开展验收。

  2. 对于下设子项目的平台项目,先由总项目牵头部门会同子项目承担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子项目的验收工作。3/4以上的子项目验收通过后,总项目牵头部门方可向我部有关司提交项目验收申请函及相关材料,由我部有关司组织开展总项目验收。

  项目(子项目)验收前,承担单位须先行选择经科技部认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项目(子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五、验收方式

  验收工作原则上采取会议和现场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验收专家组由我部相关司聘请熟悉平台建设工作和具体平台项目的科技、经济、管理和财务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组成员一般为9—11人,其中平台专家顾问组成员和财务专家均不得少于3人。专家组组长原则上由平台专家顾问组成员担任。专家在审阅资料、听取汇报、现场质询、实地考查的基础上独立提出意见,经充分讨论后形成专家组验收意见。验收意见中应包括独立的财务验收意见以及经认定的净结余情况。

  子项目验收可参照总项目验收方式进行。

  六、验收材料

  牵头部门向我部有关司提出项目验收申请的同时,须提供如下书面材料及相应电子版光盘:

  1. 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2)。

  2.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项目验收总结报告(附件3)。

  3. 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审计报告。

  除以上材料外,验收会现场还应适量提供以下材料以方便专家查阅: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年度)任务书(包括相关补充协议)以及项目经费批复文件。

  2.已制定的组织管理规章制度、章程等文本。

  3.已制定的平台资源信息化标准规范文本。

  4.能够证明平台开放共享活动及成效的相关资料(如对外提供开放共享服务的书面承诺、服务原始记录、用户使用报告、用户反馈意见等)。

  5.已取得的相关成果的证明材料。

  6.其他相关材料。

  子项目验收所需材料及格式可参照项目验收要求。

  七、验收结果的确定

  依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项目(年度)任务书以及相关补充协议所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考核指标,按期保质完成、经费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项目,为通过验收。

  凡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为不通过验收。

  1. 未达到规定的任务目标和考核指标的。

  2. 所提供的验收文件材料不齐全或不真实的。

  3. 对项目和子项目的建设内容、任务目标和经费等进行较大调整且未经批准的。

  4. 项目实施过程及结果中出现重大问题或重大纠纷尚未解决的。

  5. 项目和子项目经费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

  对于未通过验收的平台项目,项目牵头部门和承担单位应针对所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并在半年之内向我部有关司再次提出验收申请。

  八、验收时间安排

  子项目验收工作应于2009年7月30日前完成,项目验收工作应于2009年9月20日前完成。

  附件:

    1.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项目表
    2.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项目验收申请表
    3.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项目验收总结报告(参考格式)

  科学技术部

  二〇〇九年六月三日

[来源:科技部]

用户头像

作者:rjzhou

总阅读量 212w+ 查看ta的文章

网友评论  0
为您推荐 最新资讯 新闻专题 更多推荐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器信息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② 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③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两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默认仪器信息网有权转载。

使用积分打赏TA的文章

到积分加油站,赚取更多积分

谢谢您的赞赏,您的鼓励是我前进的动力~

打赏失败了~

评论成功+4积分

评论成功,积分获取达到限制

收藏成功
取消收藏成功
点赞成功
取消点赞成功

投票成功~

投票失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