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号
视频号
抖音号
抖音号
哔哩哔哩号
哔哩哔哩号
app
前沿资讯手机看

我要投稿

投稿请发送邮件至:weidy@instrument.com.cn

邮件标题请备注:投稿

联系电话:010-51654077-8129

二维码

我要投稿

投稿请发送邮件至:weidy@instrument.com.cn

邮件标题请备注:投稿

联系电话:010-51654077-8129

苏州查出“甲醛银鱼” 食品安全又敲警钟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到朋友圈。

分享: 2008/10/17 10:45:17

苏州查出“甲醛银鱼” 食品安全又敲警钟

银鱼

  继三聚氰胺奶粉事件后,食品安全又敲警钟。无锡市新区长江绿岛农贸市场所售太湖银鱼首次发现含有大量甲醛成分。经检测证实,该批银鱼含大量甲醛成分,乃经甲醛溶液浸泡所致。“甲醛银鱼”炒熟后,嚼如橡胶,用手难以扯断,外表可剥出一层皮状物。

  无锡市农林局对早报记者表示,目前已经对此事展开正式调查,虽然技术环节尚有诸多不确定因素,但近日就会有调查结果。无锡市工商局市场处徐处长则表示,相关事宜已在处理之中,具体细节暂时“无可奉告”。

  目前,沪上大型水产批发市场都设有甲醛快速检测仪器,最近各市场将随时抽检银鱼是否含有甲醛。

  上海随时抽检甲醛

  记者昨日从上海相关检测机构、沪上大型水产批发市场采访获悉,上海市面所售银鱼大多来自太湖、巢湖一带,其中以冻品为主,极少部分为鲜鱼。不过销量不大,主要供宾馆、饭店,少部分进农贸市场、超市等。铜川水产市场每天的销量只有几百斤。

  上海市水产检测中心透露,因为销量不大,银鱼目前没有纳入政府常规检测品种。不过,上海食药监局昨日表示,早在2005年,甲醛就纳入本市水产品日常监测范围,目前并未发现有任何异常现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人同时表示,将密切关注此事,有消息将及时通过媒体公布。目前本市各大水产批发市场都设有甲醛快速检测仪,可以在2-3分钟之内查出是否含有甲醛。

  几年前就有了

  江苏省工商局市场监管处石高平处长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甲醛银鱼”目前主要存在无锡、苏州等少数地方,尚不涉及江苏全省范围,因此此事的查处主要是由无锡工商局来做。那么,各大商场、超市的在售银鱼是否安全、工商部门是否应进行专项检查?石处长说,现在省工商部门的工作重点、当务之急是查处“问题奶粉”,尚无暇顾及到“假银鱼”,同时还惊讶地表示:“这样的事(甲醛浸泡食品)不是几年前就有了吗?怎么现在又冒出来了。”

  “用那种东西(甲醛溶液)来‘发’一些水产品,早几年确实存在。”江苏省餐饮行业协会秘书长于学荣表示,特别是一些水发产品,如皮肚、蹄筋、海鲜等。添加甲醛溶液的目的是使食品外观看起来更漂亮,此外,它的胀发率也更高,能膨胀到原来的2到3倍。于学荣表示,现在正规的餐饮企业都建立了原料采购登记制度,能够追查到食品的源头。

  另据业内人士披露,用甲醛溶液来“发”银鱼早在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就开始在不法商贩中流行了,其作用除了保鲜、防腐之外,还可以使一斤的银鱼发到三斤左右。

  防腐保鲜的“潜规则”

  无锡市农林局渔政处处长张宪中称,不法商贩们在极难保鲜的水产品或水发食品中添加甲醛已成潜规则,是“常态”。

  甲醛是无色、具有强烈气味的刺激性气体,其35%~40%的水溶液通称福尔马林,具有防腐、保鲜作用。不法商贩将其使用在极难保鲜的水产品或水发食品中,让鱼保持新鲜防腐、色泽洁白。长期食用含有甲醛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危害无穷。

  吸入高浓度甲醛后,会出现呼吸道的严重刺激和水肿、眼刺痛、头痛,也可发生支气管哮喘。皮肤直接接触甲醛,可引起皮炎、色斑、坏死。经常吸入少量甲醛,能引起慢性中毒,出现黏膜充血、皮肤刺激症、过敏性皮炎、指甲角化和脆弱、甲床指端疼痛等。全身症状有头痛、乏力、胃纳差、心悸、失眠、体重减轻以及植物神经紊乱等。

[来源:东方网]

用户头像

作者:rjzhou

总阅读量 212w+ 查看ta的文章

网友评论  4
全部评论(4条)
用户头像
74723776722008-11-10 17:38:08
这种现象真应该严厉打击,太没良心了
0回复
用户头像
shenxiaojiewm2008-11-05 16:47:05
应该不定期抽查
0回复
用户头像
carriepan2008-11-02 08:44:28
顾人类的健康……呜呼哀哉……
0回复
用户头像
zhufeilong2008-10-19 19:31:10
严厉惩罚不法分子
0回复
为您推荐 最新资讯 新闻专题 更多推荐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器信息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② 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③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两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默认仪器信息网有权转载。

使用积分打赏TA的文章

到积分加油站,赚取更多积分

谢谢您的赞赏,您的鼓励是我前进的动力~

打赏失败了~

评论成功+4积分

评论成功,积分获取达到限制

收藏成功
取消收藏成功
点赞成功
取消点赞成功

投票成功~

投票失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