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和诚环保
01
政策背景
·2021年11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要求:加强大气面源和噪声污染治理。
·2021年12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简称“噪声法”)正式公布,自2022年6月5日起施行。
·2021年12月,关于印发《“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的通知(环监测〔2021〕117号)。
·2023年1月3日,《“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其中主要目标指出:到2025年,全国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85%。
02
必要性
1.噪声全自动监测监控与传统的手工噪声监测方法获取的监测数据相比,所测数据代表性强,花费人力少,无需人员值守,可7*24小时连续运行,而且管理维护简单。
2. 推进噪声自动监测系统的应用,可有效解决市民投诉之后难于取证、无法监管的难处。
3.可强化噪声排放源监督管理,切实解决噪声扰民突出问题。有助于加快建设安静优美的城市生态环境,构建和谐社会。
03
标准要求
●HJ906-2017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
●HJ907-2017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
●HJ640-2012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
●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
●JJG449-2014倍频程和分数倍频程滤波器检定规程
●JJG778-2019噪声统计分析仪检定规程
04
布点原则
●优先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布设点位。4 类区监测点设于4类区内第一排噪声敏感建筑物面向交通干线一侧的户外,且避免受到相邻建筑物的遮挡。
●监测点位距离地面高度1.2m以上,原则上不得高于20m。
●监测点位应避开反射面和附近的固定噪声源,噪声监测子站传声器距离反射物(地面除外)至少3.5 m,如设备需安装在建筑物墙壁上,传声器距离墙壁或窗户不小于1m。尽量避开树木(风吹树叶声、鸟叫声)、草丛(虫鸣声)的影响,建议有条件的点位噪声监测子站传声器与周边树木水平距离5m以上,与地面高度4m以上。
●监测点位确定后,需要预留噪声监测子站安装场地。应具备220V供电条件;应在通信网络覆盖范围之内;周边建筑物、噪声源等环境稳定,至少1 年内无用地属性变化。必要时可在点位周边设置围栏等安全保护设施。
05
产品优势
通过生态环境监测仪器设备适用性检测
精度符合1级声级计要求
技术性能指标符合HJ907等要求标准
06
产品介绍
H7000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主要由噪声自动监测仪主机、户外传声套件、气象监测单元及噪声自动监测平台的相应软硬件组成(可扩展LED显示屏、声源识别模块、车流量检测模块、视频监控装置、振动检测模块、太阳能供电系统、电磁辐射模块等)。
· 主要特点
·具备总值分析功能、积分测量功能 (包括自定义积分时间功能)统计分析功能(包括小时统计分析功能、天统计分析功能)、倍频程和1/3倍频程滤波器功能等;
·数据采集及存储单元采集时间可远程设置,具有数据存储、上传和接受指令功能,数据预处理功能,自动校时功能,死机后有自动重启功能;
·设备具有故障信息上传,断电信息上传等功能;
·支持远程升级系统,远程操控,自动校准等功能;
·设备安装具备随机性,方便安装于智慧立杆、交通立杆、路灯杆等;
·具有录音功能,可支持远程或本地设置触发录音条件,及录音时长等配置;
·支持wifi连接手机app,可方便现场维护;
·可选配LED户外显示屏、声源识别模块、车流量检测模块视频监控装置、振动检测模块、太阳能供电系统、电磁辐射模块等。
· 应用领域
· 环境噪声监控平台
07现场安装图
更多
好消息丨布鲁克纳米分析中国客户体验中心开放啦!
新品
2021.08.20
赛多利斯推出纯水家族新成员 Arium® Mini Extend 系统
新品
2024.07.01
会议邀约 | 中国材料大会2024
厂商
2024.07.04
聚光科技荣获“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表彰,董事长顾海涛受邀参会并领奖
厂商
2024.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