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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动态

崂应湖南省环境监测交流会在长沙召开

   2021年5月21日,《2021年崂应湖南省环境监测交流会》在长沙市顺利举办。来自湖南省的百余名环境监测行业技术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现场学员反响热烈,互动积极,展现出了湖南学员对于本次培训的大力支持和高度重视。    此次培训班不仅包含废气及环境空气等各类环境监测新标准的解析和现场监测新技术等经典课程,还根据客户需求增设了固定污染源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现场直读监测技术等热门内容探讨,深受与会人员欢迎。 学员围在崂应仪器展区交流技术问题     为更好的让学员学习并理解相关内容,本次培训还特地带去了多种崂应新型仪器进行辅助教学,学员课余时间纷纷莅临仪器展区参观交流,就课堂上的疑难问题同现场的讲师和技术工程师们展开热烈地讨论,加深理论知识理解的同时,也能更好地掌握崂应仪器实操技能。学员同崂应工作人员交流仪器     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也是“碳中和”元年,大气污染防治仍是各省市的重点环保难题,崂应作为环境监测行业综合服务商,将会继续推出更多更好的优秀产品,助力环境监测行业蓬勃发展,一起保卫我们的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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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21

崂应参与起草的生物气溶胶采样器相关国家标准正式发布!

     由青岛崂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参与起草的国家标准GB/T 39990-2021《颗粒 生物气溶胶采样器 技术条件》于2021年4月30日正式发布,并将于8月1日起实施。 仪器推荐 崂应2010型 微生物气溶胶采样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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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1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创新中心技术研讨会等三大盛会在粤召开

       这个4月对于崂应而言,紧张又忙碌。各地培训班、专业会议和展会遍地开花、捷报频传,从福州到厦门、从杭州到上海、从惠州到广州再到深圳……崂应一直在用实际行动回馈社会和客户,积极开展和参与各地技术培训和专业展览,践行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服务方针。广东·深圳2021/04/27    2021年4月27日—28日,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深圳环境监测质控技术研究创新中心举办的《2021年第二期技术交流活动》在深圳市隆重召开。崂应携众多环境监测仪器创新应用成果到场展示,助力会议成功举办。        此次交流活动规模较为庞大,采用的是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线下约600余名行业技术骨干到场参与交流学习,还有众多行业前沿科技产品现场展览,供学员深入探讨操作技术规范和行业标准。崂应展出的众多环境监测新品仪器也受到了大家的广泛关注,现场的销售经理和技术工程师们全程贴心服务,为客户提供完善的解决方案,受到了客户们的交口称赞。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副站长刘廷良莅临崂应展台参观指导 广东·广州2021/04/23     2021年4月23日,由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主办的《环境检测新标准技术交流会》在广州市成功举办,共约300余位技术精英到场学习交流,会议现场座无虚席,学习氛围十分浓厚。    崂应作为本次会议的重要参与单位之一,不仅承担了《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测定便携式紫外吸收法》、《加油站油气回收检测技术及标准解读》和《固定污染源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现场直读监测技术》等多项课程的讲解,还重点展示了各类环境监测新品仪器,如体积缩小约75%的崂应7003型油气回收多参数检测仪(20款)、高度集成一体化的崂应3023Y型紫外烟气分析仪、支持无线传输功能的超小型崂应3012H-C型自动烟尘/气测试仪等等,吸引了众多与会观众上前咨询观摩,场面十分火爆。 广东·惠州2021/04/13    2021年4月13日,由青岛崂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主办的《2021年崂应广东省环境监测技术交流会》在惠州市顺利举办,100余位技术精英莅临现场观摩交流,人气十分高涨。    此次惠州市环境监测技术交流会邀请了资深培训讲师杨涛和刘晓娟,与众多技术精英们一起交流学习废气及环境空气等各类环境监测新标准的解析和现场监测新技术的相关研讨,另外,还围绕加油站油气回收检测技术及新标准解读、碳中和及应急监测政策等近期热门政策和标准,与大家共同展开讨论,内容新颖丰富、实用性强,深受学员喜爱。   经历过疫情的阻隔,让我们更加懂得相聚的可贵,2021年崂应广东省环境监测技术交流会圆满结束,感谢每一位参会的新老客户对崂应的支持和信任。未来,崂应将持续用专业服务好每一位用户,竭尽所能为客户提供方便或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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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9

崂应荣登2020年度“科学仪器行业用户关注仪器TOP100”

      2021年4月21日,科学仪器专业门户网站仪器信息网发布了2020年度“科学仪器行业用户关注仪器TOP100”名单,崂应3023Y型紫外烟气分析仪和崂应3012H-D型大流量低浓度烟尘/气测试仪荣誉上榜,分别荣获“烟气分析仪”和“烟尘采样器”两大品类的最受关注奖!     “科学仪器行业用户关注仪器”奖作为仪器信息网重要产品奖项之一,自举办以来,已成功评选过十三届。该奖项的评选,旨在推荐上一年度用户关注度最高的仪器,并为多行业用户选购该类别仪器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同时,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结合各品类仪器在用户中受关注程度的高低作为主要评选标准,每个品类仅推选1台产品,最终形成2020年度“科学仪器行业用户关注仪器TOP100”名单,崂应很荣幸能同时荣获“烟气分析仪”和“烟尘采样器”两大品类的最受关注奖,在此诚挚感谢所有环保界同仁对崂应的支持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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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3

官方公布!废气/空气类仪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崂应榜上有名

        2021年4月21日和22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分别发布了《废气类仪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和《空气类仪器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崂应多款口碑产品上榜,品类涵盖便携式烟气(SO2、NOX)分析仪、烟尘采样器、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采样器、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采样器、大气总悬浮颗粒物(TSP)采样器等五大类。       其中,在本次公布的便携式烟气(SO2、NOX)分析仪类目中,崂应更是唯一一家“定电位电解法”和“紫外差分法”两种废气监测设备都上榜的单位。我们一起来看看此次崂应上榜的是哪些产品吧? 便携式烟气(SO2、NOX)分析仪烟尘采样器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采样器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采样器大气总悬浮颗粒物(TSP)采样器 以上所有崂应仪器都已取得了相应的环保认证,广大新老客户可放心选购,产品详情咨询热线400-676-5892,欢迎垂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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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3

展会首日 | 现场精彩热点带你全面了解

      2021年4月20日,第22届中国环博会在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盛大开幕,崂应携新仪器、新标准、新技术亮相E5馆C01展台,并荣获“2021中国环博会百强企业”的殊荣。 “2021中国环博会百强企业”荣誉证书及奖杯Top 100 enterprises崂应展台盛况2021中国环博会百强企业     2020年受疫情影响,环保展会被迫按下暂停键,但崂应科研创新的脚步从未停歇。2021年,崂应携众多创新技术成果疫后“高调”复出,强大的新品阵容吸引了众多环境监测行业用户和友商驻足咨询。    崂应展台共分为三大展示区,分别是便携式环境监测仪器展示区、光学感知模块展示区和物联网智能展示区,各个展区特色鲜明,亮点纷呈。更有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一对一的解答服务,耐心地为客户介绍和演示新品的功能特点。另外,我们还为前来观展的客户准备了趣味抽奖小游戏,以及精美到访礼品。崂应展台现场   除此之外,还有中国环博会等行业知名媒体现场采访,以及精彩的环博会线上直播活动,为本次展会增添了更多趣味性和关注度。线上线下齐头并进,也使得崂应的风采更好地展现在海内外观众面前。现场直播采访便携式环境监测仪器展示区      崂应此次展出的便携式环境监测仪器共包含五大系列30余款产品,均以高度集成化为突出特点,将“小巧便携”展现的淋漓尽致,吸引着来来往往的客户驻足观摩。      此次崂应参展的产品主要以近两年上市的便携式环境监测仪器新品为主,其中多台仪器更是首次公开亮相,例如高度集成一体化的崂应3012H-D型便携式大流量低浓度烟尘/气测试仪(21款),可兼顾烟尘采样、烟尘直读、烟气采样、烟气分析等功能,并突破性地将紫外、红外光学模块增加至烟尘主机内,实现了烟气光学方法的测量。    对于便携式监测仪器而言,如何在体积缩小的同时,实现功能的增强和集成,一直以来都是崂应科研中心不变的追求。以崂应7003型油气回收多参数检测仪(20款)为例,它相较于上一代,主机体积缩小约75%,主机重量减轻约70%,更重要的是功能不减反增,且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20)新标准要求,俨然成为了崂应展台的“人气王”。       除此之外,还有高度集成一体化的崂应3023Y型紫外烟气分析仪、支持无线传输功能的超小型崂应3012H-C型自动烟尘/气测试仪,以及全天候户外监测终端崂应2092型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仪等,每一款仪器都是环境监测仪器中的“战斗机”,不仅体积小巧、性能稳定,且经过了长期的市场检验,拥有良好的口碑。       崂应3035型便携式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监测仪(21款)作为首次参展的新成员,一登场便成为了焦点。这是一款高灵敏、宽量程的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可自动连续取样,连续监测,具有巨大的市场潜力,咨询者也是络绎不绝。      崂应3040型油烟直读检测仪、崂应1089K型β射线烟尘检测器这两款直读类产品,虽然尚没有国家标准背书,但其快速检测的方式深受广大客户喜爱,尤其是面临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时,这类仪器能够对污染现场迅速做出反应,为相关部门制定有效解决方案争取时间和提供依据。光学感知模块展示区    崂应光学感知模块展示区此次共展出LY-DOAS 紫外差分气体测量光学模块、LY-NDIR非分散红外气体测量光学模块、LY-NDUV非分散紫外气体测量光学模块、LY-NDVIS非分散可见光气体测量光学模块等四大系几十余种产品,产品应用领域覆盖环境空气监测、固定(移动)污染源废气监测、工业过程气体监测、工业气体泄露监控、医疗气体监测等。       崂应所展示光学模块均为自主研发,技术成熟可靠,目前已经广泛应用于汽车尾气监测、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等多重领域,稳定性和检测精度等各方面都能满足市场需求,还可根据需要定制开发各种专用光学气体分析模块,这在同行中是无法超越的。物联网智能展示区    物联网智能展示区主要以精心打造的现场监测智能数采直传设备为主,如鹰联仪、飞鹰速采等实现现场质控技术的多项创新。另外,将传统LIMS结合先进现场质控技术最新研发的天鹰S.LIMS也首次亮相本次展会,这是一款首批通过上海市环境监测行业LIMS技术评估的系统,其中的自助式出入库系统率先在北京市站发挥重要作用。工业园区环境监测一体化系统既能用于管理部门对园区的智慧化管控,又能用于企业自行监测,可精细化到车间生产线的PLC参数控制,一定会为园区管理者和园区内企业带来惊喜。    第22届中国环博会首日圆满结束,感谢广大新老客户对崂应的支持和关注,我们将继续秉承着“为国家服务”的经营理念,为客户提供优质可信赖的产品、服务和解决方案!4月20日-22日上海环博会精彩仍在继续,崂应在E5馆C01展台恭候您的莅临!➤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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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1

硬实力!崂应再次出色完成两项重大标准的验证工作

     标准是技术发展的基石,也是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有效机制。多年来,崂应充分发挥自身的技术优势,一直积极参与国家、行业及地区标准的制修订和验证等工作。就在上周,崂应又刚刚结束两项重大标准的实验验证工作,为完善环境监测行业标准体系建设贡献绵薄之力。1.国家标准验证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近期,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召集相关行业专家及多家行业重点企业代表于2021年4月12日—16日齐聚山东省济南市,共同对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便携式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进行相关实验验证,为环境监测行业标准体系建设书写新的篇章。    崂应作为少数具备相关能力的企业之一,携崂应3035型便携式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监测仪(21款)全程参与了本次国家标准的验证工作,为该标准的制修订过程提供了重要的数据保障。        连续五天的环保行业标准验证现场紧张且忙碌,崂应项目组成员全力以赴配合标准验证实验。在进行仪器零点漂移、量程漂移等十余种不同项目的百余次验证实验过程中,崂应3035型便携式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监测仪(21款)全程表现出色,小巧便携的外观和极简化的管路连接为现场实验的工作人员提供了极大地便利,更重要的是现场实验数据精确度高,数据稳定性好,催化效率高达99.9%以上,为本次标准验证提供了大量实验数据,高效率高质量完成标准验证任务。2.河北地标验证固定污染源废气NH3的检测紫外吸收法      2021年4月12日—14日,为了对固定污染源废气NH3的检测紫外吸收法进行相关验证,河北省各级监测站召集崂应在内的多家行业重点企业,共同在石家庄市某化肥厂和某制药厂开展了为期三天的现场验证工作,崂应3023Y型紫外烟气分析仪现场表现优异!       在多家厂商同时测量过程中,崂应3023Y型紫外烟气分析仪的测量数值一直稳居均值前后,无较大偏移数值,且测量前后通标气,示值无明显变化,误差小于2.5%,准确度高且仪器稳定性好,实验数据具有非常重要的参考价值。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参与到行业各项标准的制修订或标准验证过程中来,这对推动环境监测行业的发展产生了多方面的积极作用,崂应也很高兴能够有机会和众多优秀的同行厂家交流学习,共同推进行业技术标准的发展进程,成为行业技术标准的积极建设者和贡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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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0

喜讯!崂应荣获2020年度科技创优奖

      2021年4月15日至16日,浙江省环境监测协会第三届第二次理事会议暨第三届绿浙·博园高端论坛在浙江省杭州市成功召开,崂应作为国内环境监测行业的重要仪器供应商受邀出席了此次盛会,并成功斩获“2020年度科技创优奖”的殊荣。           与论坛同期举办的还有现场的“绿博环保展”,围绕环境监测、自动化监测运维等领域的一线需求,率先亮相了一批高新尖仪器设备。崂应也借此平台隆重展示了众多创新科技成果和前沿技术解决方案,吸引了众多参会者的驻足咨询。     此次崂应参展的产品中主要以便携式环境监测仪器为主,均以高度集成化为突出特点,十分小巧轻便。其中崂应3023Y型紫外烟气分析仪、崂应3035型便携式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监测仪(21款)等多款新品的亮相,更是引起了许多专业观众的关注,纷纷上前了解咨询,并表现出浓厚的合作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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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9

精选 | 环境监测现场执法装备崂应解决方案(2021版)

    不久前,生态环境部加急印发了《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各地高度重视并积极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建设。   应广大客户要求,崂应现按照《指导标准》要求,出具相应解决方案如下: 

应用实例

2021.04.16

崂应按下疫后培训“重启键”,首期福建告捷!

崂应2021年环境监测技术交流会,疫后重启,首期来袭!       全新的培训课程、当下的热点内容、资深的培训讲师……一切都以“讲究实用,力求实效”为原则,围绕当前热点、难点问题展开培训,力求给学员带来不一样的知识盛宴。——《崂应2021年环境监测技术交流会》福州市 & 厦门市   崂应2021年首期《环境监测技术交流会》选址福建省,为了尽可能地照顾福建各地学员的出行便利,此次福建省交流会分别于4月7日和4月9日先后在福州市和厦门市相继开班,学员可自行就近选择听课地点,客户满意度和幸福感都获得大幅度提升。      本次交流会的培训内容主要涉及碳中和及应急监测政策解读、加油站油气回收检测技术及标准解读、废气及环境空气等各类环境监测新标准的解析和现场监测新技术的相关研讨等,紧扣时下热点话题,以新标准、新技术、新政策为核心展开交流探讨,深受福建省各级环境监测机构及环境检测公司技术人员欢迎。    课余时间,学员纷纷聚集在崂应仪器展示区,针对课堂上的内容分享与讲师进行深入的探讨,疑问之处还可以就现场的样机进行操作演示,普遍反映这样的交流很有意义。     继福建省环境监测技术交流会结束之后,崂应培训团队会继续南下,前往广东省筹备接下来的技术交流会。有意向参会的广东朋友们,可随时联系广东省各区域销售经理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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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2

接下来将有3场重量级交流会陆续开班,坐标广东,报名从速!

2021年进入“后疫情”时代,崂应线下培训和展会也有序步入规模化。继4月7日和9日两期《福建省环境监测技术交流会》结束之后,崂应培训团队又马不停蹄地奔赴广东省,筹备接下来的3场交流会。很多客户会问,崂应2021年环境监测技术交流会相比往年有哪些新的内容?参会的人可以学到什么?今天,小编就以广东省3场交流会为例,为大家提前剧透一下精彩内容(报名方式见文末)!分期多地举办,客户可就近参会广东省一直以来都是崂应十分重视的市场区域,为回馈广东客户长期以来对崂应的支持与认可,也考虑到广东省地域辽阔,客户往返不便,崂应依然采取的是“分期多地”举办的方式,尽可能为客户参培提供便利,客户可就近选择参会地点,同时也能降低人员大规模聚集带来的风险,力求以实际行动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全新的培训课程,迎合客户需求崂应2021年环境监测技术交流会在培训体系、课程安排、师资投入、内容规划等方面都有了极大的提升,在立足专业的基础上,更加重视客户需求、追求培训的实用性和综合性。专业师资团队,现场交流答疑崂应拥有专业的师资团队,并全部通过“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从业人员技能实训”考核。他们现场监测经验十分丰富,熟知各类现场监测的常见问题和疑难杂症,而且参与过大中小规模的各类环境监测培训上百场,并多次代表单位参与各项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起草、制定或验证工作,熟悉各类相关标准,能够结合自身经验和现场案例对培训内容进行深入细致的讲解,并针对多样化的客户问题给出适宜的解决方案。仪器实操讲解,帮助加深理论知识每期交流会,崂应都会根据课程内容展示相应的实操仪器,供现场学员实操和学习交流使用。现场的讲师和技术工程师会给予细致地操作指导和讲解演示,客户的疑问也能及时得到解答,既巩固了培训内容,又掌握了实操技能。现场展示的仪器不仅贴合培训内容,而且创新化程度高,还有很多首次参与线下展示的新品仪器,我们先来一睹为快吧: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一年,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等一系列中长期目标和愿景已经明确,整个环境监测行业都注入了强大动力。为了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崂应将继续携手环保界同仁,共同为规范环境监测技术、深化环境监测改革而努力。关于崂应青岛崂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国内知名生态环境监测综合服务商,一直致力于环境大气监测、工业废气监测、环境应急监测、环境水质监测、技术计量检测等领域为客户提供优质可信赖的产品、服务和解决方案,并在环保产业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云平台、光谱技术、气相色谱等战略性新兴领域持续钻研创新。本文使用权归青岛崂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所有,未经授权请勿随意转载。如有任何问题,可与工作人员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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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9

固定源颗粒物空白样怎么采最省时省力?崂应有妙招!

什么是全程序空白?在HJ 836-2017《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以下简称“HJ836”)中针对“全程序空白”给出了明确的定义,并且要求全程序空白应在每次测量系列过程中进行一次,并保证至少一天一次。关于全程序空白样的采集,当前存在的困难主要有:1、大多数工况受条件限制,无法再开孔进行同步测量,单独采集全程序空白样需要额外增加采样时间2、对于少数具备条件的工况,要想节约空白样采集的时间,就需要两套设备、两套人员同步进行,额外增加人力物力成本崂应解决方案为了有效解决以上客户困扰,崂应特别研发了“空白样取样支架”,可以帮助您在采集正常样品时,同步进行空白样采集,极大地节约采样时间,降低劳动强度。崂应空白样取样支架主要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采样时,采集全程序空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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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22

崂应开通常态化问题反馈渠道,只为给您更好的服务

   2021年,为了给大家更好地服务体验,崂应特别推出了【热点问答】专题栏目,该栏目虽然推出时间尚短,但内容颇受用户关注和喜爱。我们从客户咨询量较高的问题出发,一期回复一个问题,并汇总形成【热点问答】专题展示在微信公众号底部菜单栏(“学知识”→“热点问答”),方便大家浏览查阅。 为了更好更多地帮助广大客户解决实际问题,同时丰富热点问题库,崂应特开通常态化问题反馈渠道,为广大客户排忧解难。问题反馈方式:微信公众号后台留言或任意崂应微信推文下方留言问题征集不限时间,无论是常见仪器故障、维修保养、疑难杂症、还是特殊工况等,有疑问随时提,我们会对症邀请崂应资深讲师团队及时为您解答。对于咨询量较多的、有代表性的问题,我们会优先在【热点问答】栏目展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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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5

一封来自内蒙的感谢信

近日,青岛崂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收到了一封来自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的感谢信,信中对崂应在内蒙古大气强化监测实验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表达了感谢。      每一封感谢信,都是一枚勋章。未来崂应将继续秉承“仁义礼智信 温良恭俭让”的企业精神和“为国家服务”的经营宗旨,为客户提供优质可信赖的产品和全周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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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03

油气回收三项新标准即将实施,来看看生态环境部如何解读

    2021年4月1日,《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0-2020)、《油品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1-2020)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20)三项新标准即将正式实施。(标准原文可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标准实施前,一起来看一下生态环境部关于这三项标准是如何解读的吧。一、标准修订的必要性和背景?2007年《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07)实施以来,各地陆续按照标准的要求展开了加油站油气污染治理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促进了行业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技术进步,对加油站挥发性有机物(VOCs)控制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随着能源政策的变化和标准的深入实施,一些问题凸显出来:一是适用范围涵盖范围不全。原标准规定适用范围是汽油加油站,随着我国能源结构调整的持续深入,已有多个省份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此外,陕西、山西、浙江、河南等省份出台了地方标准,试点供应车用甲醇汽油。有必要根据实际情况对适用范围进行调整。二是部分在线监测技术要求难以操作。原标准在线监测系统密闭性、管线液阻等监测要求,国内外仪器制造企业普遍反映难以实现;原标准缺少在线监测系统设备组件性能指标要求,压力监测设备、流量监测设备、浓度监测设备等均未提出量程、精度具体性能指标。因此有必要对在线监控系统技术要求进行充实完善。三是油气处理装置安装必要性争议较大。在加油站污染防治实践过程中,油品销售公司、部分地方生态环境管理部门认为加油站油气污染控制的主要方案是密闭回收而非油气处理,储油库油气处理装置在处理规模、处理能力和能耗上明显优于加油站。加油站后处理装置管理不好实际上相当于排放口,有额外排放风险。因此有必要对油气处理装置安装要求进行调整。四是监测难度大,实施效果不乐观。原标准中规定的压力、液阻、气液比等三项监测指标与常规污染物浓度监测区别较大,测试过程需要专业防爆操作和辅件,有一定危险性。除部分重点区域外,执法力度普遍不足,导致标准实施效果大打折扣。我国最近实施的《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均提出加强油品储运销VOCs污染治理。为进一步推动加油站VOCs减排,有必要对行业和地方反映的现行标准存在的问题进行修订完善,提高标准的可行性、针对性、科学性、依法性,同时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精准治污、科学治污和依法治污要求,提高企业治污的积极性。二、本次修订在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上有什么特点?本次修订主要考虑了油品销售企业对加油站VOCs排放控制的相关建议,以及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管的可操作性,增加了部分控制要求和排放监测项目,有利于企业理解VOCs排放控制具体技术要求,加强自我管理,促进加油站VOCs进一步减排。(一)扩大了适用范围原标准规定了汽油油气排放限值、控制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本次修订将加油站销售的乙醇汽油和M30以下的甲醇汽油也纳入管控范围,规定了加油站在汽油(包括含醇汽油)卸油、储存、加油过程中油气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二)进一步明确了控制要求本次修订,对卸油阶段油气排放控制,提出了具体操作规程要求;将储油阶段和加油阶段油气排放控制要求扩大到所有加油站,提出利用红外摄像方式检测油气回收系统密闭点位时不应有油气泄漏,对油气回收管线提出集液器凝结液密闭回收要求;明确在线监测系统指标要求;调整油气处理装置安装要求;根据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运行特点修改、细化了检测方法和流程。(三)增加了大气环境监测项目本次修订,为有效测量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情况,根据原储油库标准中的相关限值规定,参考《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增设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密闭点位油气泄漏排放限值;根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储油库、加油站》(HJ 1118—2020)中的相关要求,增设企业边界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四)强化了企业自我监测要求本次修订,明确要求企业建立油气回收系统、维护、维修管理台账,按照环境监测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设计、建设、维护采样口或采样测试平台。本次修订在标准中单独设立“大气污染物监测”一节明确相关监测频次和指标,新增了超标判定条件,有利于企业开展相关监测。三、标准实施对行业的影响?本次修订兼顾了科学性和可行性的原则,没有进一步加严排放控制技术要求,将原标准对油气处理装置强制安装要求更改为可选项,增设无组织排放泄漏限值,在严格控制VOCs排放的基础上,提高了加油站企业自主选择油气回收控制技术装置的灵活性。本次修订主要从强化VOCs排放管控操作细节、加强自主监测等方面提出要求,有利于企业加强加油站VOCs有组织、无组织排放管控,提升管理水平,从而促进加油站VOCs有效减排。四、标准实施后的环境效益?据测算,标准实施后每年减少VOCs排放12.3万吨,节约的油品产生8.6亿元经济效益。在降低加油站排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同时,能促进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实现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一、标准修订的背景和必要性?2007年《汽油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1—2007)实施以来,各地陆续按照标准要求开展了汽油运输油气污染治理,取得积极进展,该标准不仅为削减汽油运输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防范运输安全风险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且也为储油库发油油气、加油站卸油油气排放控制提供了支撑,促进了行业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技术进步,推动了行业绿色发展。但随着能源政策变化和标准深入实施,标准呈现出一系列问题。一是油品类型不全。现行标准规定适用范围仅是汽油运输过程。油品运输工具不但运输汽油,还在运输原油、航空汽油、航空煤油、石脑油,以及与前述油品挥发性特征类似的循环油、组分油、凝析油、轻质油等,这些油品挥发性较强,也是VOCs的重要排放源,欧洲和美国均将其纳入管控范围。另外,储油库还会将现场调配的含醇汽油装入油品运输工具进行运输,含醇汽油运输也应纳入管控范围。二是实施范围不全。现行标准实施区域为全国设市城市及承担设市城市汽油运输的油罐汽车,并未实现全覆盖。现行标准管控的运输工具仅为油罐车(包括汽车罐车和铁路罐车),缺乏对原油及成品油油船的管控,无法支撑正在修订的《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0—2007)全面实施。三是控制要求不全。现行标准缺乏油船排放控制要求,缺少油船设置密闭油气收集系统、惰性气体系统等规定,无法确保将油船发油油气安全地进行回收。现行标准缺乏有关泄漏的控制要求,无法进行定量监测和管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均提出油品储运销VOCs监管。为进一步推动储油库VOCs减排,同时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六稳”“六保”要求,根据精准治污、科学治污和依法治污要求,有必要对行业和地方反映的现行标准存在的问题进行修订完善,以提高标准的可行性、针对性、科学性、依法性。二、标准的特点及与原标准相比主要做了哪些修改?标准规定了油品运输过程中油气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标准对汽车罐车、铁路罐车和油船等油品运输工具运输油气排放提出全面控制要求,扩大了运输的油品类型,包括原油、汽油(包括含醇汽油、航空汽油)、航空煤油、石脑油等。(一)调整扩大标准适用范围原标准规定油罐车在汽油运输过程中的油气排放限值、控制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运输工具仅为油罐车(汽车罐车和铁路罐车),缺乏油船管控要求;同时运输油品类型仅为汽油。本次修订扩大了油品适用范围,增加原油、含醇汽油、航空汽油、石脑油等油品,以及与前述油品挥发性特征类似的循环油、组分油、凝析油、轻质油等;延展了管控范围,将油船纳入标准。(二)增加油船排放控制要求油气回收要保证在技术可行和安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油船油仓密闭、油气管线、惰性气体系统和供电设施改造等。经过技术论证发现,8000总吨以下油船受空间布局限制,油船油气回收改造难度大、安全风险大。标准修订要求新投入使用的油船(150总吨及以上)和现有8000总吨及以上的油船分阶段实施标准。在向油船发油、油船运输和卸油时应进行油气排放控制。另外,SOLAS公约(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规定8000总吨及以上油船应具备油气收集系统,本标准与其对现有油船改造规模的要求一致。(三)增设无组织排放限值在汽车罐车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限值基础上,参照欧美标准和《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增设了运输工具密封点泄漏排放限值,规定采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仪(以甲烷或丙烷为校准气体)检测值不超过500 μmol/mol。明确运输工具密封点为汽车罐车油气回收耦合阀、油罐车人孔盖、油船油气回收管线法兰盲板。三、标准实施对油品运输行业有什么影响?标准没有对铁路罐车和现有汽车罐车提出新的控制要求,相关企业只需依法建立自行监测制度,制订监测方案,每年对汽车罐车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运输工具油气密封点开展自行监测即可。本次修订新增了油船排放控制要求,新投入使用的150总吨及以上油船和现有8000总吨及以上的油船需要进行油气收集系统和惰性系统建设改造。目前,我国8000总吨及以上油船合计184艘,部分远洋油船需进行油气收集系统改造,部分沿海油船和远洋油船需进行油气收集系统和惰化装置改造,合计改造费用1.65亿元,年运行费用约为0.1亿元。四、标准实施的环境和社会效益如何?据测算,标准实施后每年减少VOCs排放31.2万吨,节约的油品产生5.0亿元经济效益。在降低油品运输过程VOCs排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同时,能促进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实现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一、标准修订的必要性?2007年《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0—2007)实施以来,各地陆续按照标准要求开展了汽油储油库油气污染治理,取得积极进展,该标准不仅为削减储油库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防范安全风险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且也促进了行业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技术进步,推动了行业绿色发展。但随着能源政策变化和标准深入实施,标准呈现出一系列问题。一是油品类型不全。现行标准规定适用范围仅是汽油储油库。储油库除了储存汽油,还储存原油、航空汽油、航空煤油、石脑油,以及与前述油品挥发性特征类似的循环油、组分油、凝析油、轻质油等,这些油品挥发性较强,也是VOCs的重要排放源,欧洲和美国均将它们纳入管控范围。另外,含醇汽油在储油库发油前进行调配,含醇汽油的发油控制也应纳入管控范围。二是实施范围不全。现行标准的实施区域为全国设市城市及承担设市城市加油站汽油供应的储油库,并未覆盖全国。现行标准未将港口码头等区域的罐区油气回收列入标准适用范围,导致油码头VOCs排放未纳入治理和管控范围。三是控制要求不全。现行标准没有收油油气控制要求;储油控制要求仅提出储罐类型及密封方式,未涉及浮顶罐运行、泄漏控制、维护与记录要求;发油控制措施仅涉及向汽车罐车发汽油,不涉及向铁路罐车、油船和管道发油。四是与其他标准、要求衔接存在问题。现行标准适用范围包括炼油厂储罐。《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已提出炼油厂储罐控制要求。现行标准未体现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中关于厂界排放限值要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均提出油品储运销VOCs污染监管。综上所述,为进一步推动储油库VOCs减排,同时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六稳”“六保”要求,根据精准治污、科学治污和依法治污要求,有必要对行业和地方反映的现行标准存在的问题进行修订完善,以提高标准的可行性、针对性、科学性、依法性。二、标准的特点及与原标准相比主要做了哪些修改?本次修订全面规定了储油库在储存、收发油品过程中油气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存储的油品类型包括原油、汽油(包括含醇汽油、航空汽油)、航空煤油、石脑油等。(一)调整扩大了标准适用范围本次修订扩大了油品适用范围,在汽油的基础上增加原油、含醇汽油、航空汽油、航空煤油、石脑油,以及与前述油品挥发性特征类似的循环油、组分油、凝析油、轻质油等。明确标准管控范围为用于开展《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G5941类的原油、成品油仓储服务,由油品储罐组成并通过汽车罐车、铁路罐车、油船或管道等方式收发油品的场所,生产企业内罐区除外。(二)增加企业边界排放限值本次修订在发油排放限值、泄漏排放限值基础上,根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储油库、加油站》(HJ 1118—2020),增加企业边界排放限值规定,企业边界监测点位任何1小时非甲烷总烃(NMHC)平均浓度限值为4 mg/m3。(三)完善了储油库控制要求本次修订增加汽车罐车、铁路罐车、油船和管道收油的控制要求;增加油品储存浮顶罐运行、泄漏控制、维护与记录要求;增加储油库中载有油品的设备、管线组件及油气收集系统按GB 37822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要求;增加向铁路罐车和油船发油的控制要求。(四)增加了码头油气回收要求为配套8000总吨及以上油船开展油气回收改造,规定万吨级及以上油品泊位应密闭收集油气,并送入油气处理装置回收处理。 三、标准实施对储油库企业有什么影响?标准修订后,扩大了油品适用范围,由汽油扩大为原油、汽油(包括含醇汽油、航空汽油)、航空煤油和石脑油,对于石油、航空煤油、石脑油等油品储库需按照标准开展油气回收治理与监管;增加了油品储存浮顶罐运行、泄漏控制、维护与记录要求,储油库需要加强浮顶罐的日常监管,定期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增加了万吨级及以上油品泊位油气收集和处理要求,需要按照标准及《码头油气回收船岸安全装置》(JT/T 1333—2020)等要求开展改造。目前,我国万吨级及以上原油、成品油泊位数合计228个泊位,在码头安装油气处理装置,总投资约为60亿元,油气处理装置年运行费用约为2亿元。四、标准实施的环境和社会效益如何?据测算,标准实施后每年可减少VOCs排放17.5万吨,节约的油品产生8.1亿元经济效益;在改善储油库及其周边大气环境质量的同时,能促进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实现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以上关于三项新标准的解读内容转载自“生态环境部”,文章著作权归生态环境部所有。

企业动态

2021.03.02

3月15日实施!这两项新标准你注意到了吗?

2020年12月24日,《固定污染源废气 醛、酮类化合物的测定 溶液吸收-高效液相色谱法》(HJ 1153-2020)和《环境空气 醛、酮类化合物的测定 溶液吸收-高效液相色谱法》(HJ 1154-2020)两项标准正式发布,并将于2021年3月15日正式实施。     为了更好地帮助客户深入掌握标准要求,崂应现将标准简析如下:1.标准中规定的醛、酮类化合物有哪些?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甲醛、乙醛、丙烯醛、丙酮、丙醛、丁烯醛、2-丁酮、正丁醛、苯甲醛、异戊醛、正戊醛、正己醛共12 种醛、酮类化合物的测定。2.方法检出限和测定下限为多少?当采集有组织排放废气20L(标准状态下干烟气)时,方法的检出限为0.01mg/m3~0.02mg/m3,测定下限为0.04mg/m3~0.08mg/m3。3.需要哪些采样仪器和设备?1)烟气采样器:具有抗负压功能,采样流量0.2 L/min ~1.5L/min,采样管为硬质玻璃或氟树脂材质,应具备加热和保温功能,加热温度≥120℃。2)连接管:聚四氟乙烯软管或内衬聚四氟乙烯薄膜的硅橡胶管;3)棕色气泡吸收瓶:75mL。4.如何进行现场采样?a)采样位置和采样点1)采样位置:采样位置应避开涡流区,如果同时测定排气流量,采样位置应该优先选择垂直管段,应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6倍直径和距上述部件不小于3倍直径处。2)采样点:由于气态污染物在采样断面内一般混合均匀,可取靠近烟道中心的一点作为采样点。b)采样参数的测定采样参数包括烟温、流速、含湿量,具体测定方法参照HJ 397 标准中“6排气参数的测定”。c)采样方法1)预热采样管,打开采样管加热电源,将采样管加热到≥120℃;2)串联三支各装有50mL DNPH(2,4-二硝基苯肼)饱和溶液的棕色气泡吸收瓶,与烟气采样器连接,如下图所示;3)正式采样前,排气应先通过旁路吸收瓶,将吸收瓶前管路的空气置换干净;4)接通采样管路,设置采样流量,以0.2L/min ~0.5L/min的流量,连续采集1h,或在1h内以等时间间隔采集3个~4个样品,流量波动应不大于±10%;5)采样结束后,切断采样泵和吸收瓶之间气路,抽出采样管,取下吸收瓶6)用密封帽密封吸收瓶,样品应于4℃以下密封避光冷藏保存,样品采集后3日之内完成试样制备,制备好得试样在3日内完成分析。7)将同批采样的三支装有50mL DNPH饱和溶液的棕色气泡吸收瓶带到采样现场但不进行样品采集,随样品一同运回实验室,作为运输空白样品。 1.标准中规定的醛、酮类化合物有哪些?    用于环境空气和无组织监控点空气中甲醛、乙醛、丙烯醛、丙酮、丙醛、丁烯醛、2-丁酮、正丁醛、苯甲醛、异戊醛、正戊醛、正己醛、邻甲基苯甲醛、间甲基苯甲醛、对甲基苯甲醛和2,5-二甲基苯甲醛共16 种醛、酮类化合物的测定。2.方法检出限和测定下限为多少?    当采样体积为20 L(标准状态下)时,方法的检出限为0.002 mg/m3~0.003 mg/m3,测定下限为0.008 mg/m3~0.012 mg/m3。3.需要哪些采样仪器和设备?1)空气采样器:采样流量0.1 L/min ~1.0L/min;2)棕色多孔玻板吸收瓶:25mL;3)棕色气泡吸收瓶:25mL。4.如何进行现场采样?a)采样位置和采样点环境空气采样点位的布设及采样符合HJ 194的要求,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的布设及采样符合HJ/T 55中的相关规定。b)采样方法   1)按照下图将装有20mL DNPH饱和吸收液的棕色多孔玻板吸收瓶和分别装有20mL、10mL吸收液的棕色气泡吸收瓶串联到空气采样器。    2)设置采样流量,以0.3L/min ~0.5L/min的流量,连续采集1h。如果浓度偏低可适当延长采样时间,但总采样量不超过80L。注:采样时温度低于4℃,吸收瓶应放在恒温箱中。    3)采样结束后,取下吸收瓶,用密封帽密封,避光保存。样品应于4℃以下密封避光冷藏保存,样品采集后3日之内完成试样制备,制备好得试样在3日内完成分析。    4)将同批采样的装有20mL DNPH饱和吸收液的棕色多孔玻板吸收瓶和分别装有20mL、10mL吸收液的棕色气泡吸收瓶带到采样现场但不进行样品采集,随样品一同运回实验室,作为运输空白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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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26

年终暖心MV,谢谢全力以赴的你们......

     在崂应,有这样一支“随叫随到”的队伍,他们在平凡的岗位上时刻坚守,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全周期服务;他们常年在外奔波忙碌,披星戴月,全力以赴;他们尊重客户体验,他们重视客户声音,他们解决客户诉求,他们就是崂应客服团队!短片内容只是崂应客服团队的一个小小缩影,事实上,客户服务过程中有太多意想不到的困难与挑战,说他们坚强,烈日酷暑,风雪严寒,他们从未心生抱怨,说他们脆弱,一声关怀,一句感谢,足以击溃心中防线,泪水与酸楚从来都是自己的,微笑和体贴永远是给客户的。肩抗勇毅,奋斗不息,感谢你们的全力以赴,感谢你们的奔波忙碌,感谢你们牺牲一个个假日为客户服务,感谢你们跋涉千万里路途仍热情如初,长路同行,步履不停,希望未来,我们能继续携手前行,不负客户期待,不负心中热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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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07

加油站/储油库/油品运输三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详细解读

        2020年12月28日,生态环境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了《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0-2020)、《油品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1-2020)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20)三项新标准,并将于2021年4月1日正式实施。       新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将全面代替GB20950-2007、GB20951-2007、GB20952-2007。新标准的实施将进一步推动储油库、油品运输和加油站VOCs有效减排,实现精准治污、科学治污和依法治污,提高企业治污的积极性,促进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一下,新标准有哪些值得关注的不同之处吧?PART.01GB 20952-2020 加油站大气污染排放标准       本次修订全面规定了加油站在汽油(包括含醇汽油)卸油、储存、加油过程中油气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标准修订的变化如下:➤ 1.适用范围与GB 20952-2007相比,扩大了适用范围,将加油站销售的含醇汽油也纳入管控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与GB 20952-2007相比,增加了14个引用文件,主要是气态污染物监测方法、技术导则、技术规范等文件,明确了污染物排放监测的依据。例如HJ 55为企业边界浓度监测点位的选择提供指导;HJ 38、HJ 604和HJ 732为手工监测方法,使用气袋或注射器现场采集样品气体,利用气相色谱仪测量非甲烷总烃浓度。HJ 733采用便携式检测仪测量挥发性有机物,检测器类型包括火焰离子化检测器、光离子化检测器和红外吸收检测器等,结合本标准非甲烷总烃的监测要求,仅能使用火焰离子化检测器类型的检测仪进行泄漏浓度。➤ 3.术语及定义与GB 20952-2007相比,增加了6个术语。应重点关注的术语是新增的“含醇汽油”、“油气泄露检测值”。★含醇汽油含有10%及以下乙醇燃料的汽油(E10)或含有30%及以下甲醇燃料的汽油(M30、M15)。随着我国能源结构调整的持续深入,已有多个省份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和甲醇汽油,将含醇汽油纳入到标准中顺应能源发展趋势。★★油气泄露检测值采用规定的监测方法,检测仪器探测到油气回收系统泄漏点的油气浓度扣除环境本底值后的净值,以碳的摩尔分数表示。油气泄漏监测采样和测定方法按HJ 733的规定执行,即采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仪(以甲烷或丙烷为校准气体)检测油气回收系统密闭点位。➤ 4.油气排放控制要求与GB 20952-2007相比,进一步明确了油气排放控制要求:1)对卸油阶段油气排放控制,提出了具体操作规程要求;2)对储油油气排放控制,修改了储油油气密闭性部件要求,由“保证在小于750Pa时不漏气”修改为“油气泄漏浓度满足油气回收系统密闭点位限值要求”,增加了采用红外摄像方式检测油气回收系统密闭点位时,不应有油气泄漏;3)明确了在线监测系统的技术要求;4)调整了油气处理装置安装要求;➤ 5.排放限值与GB 20952-2007相比,在保持原有排放限值基础之上,参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增加了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密闭点位油气泄漏排放限值,检测值应小于等于500μmol/mol。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储油库、加油站》(HJ 1118-2020)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要求,增加了企业边界排放限值,要求任意1小时非甲烷总烃平均浓度值不应超过4mg/m3。除此之外,删除了密闭性、液阻和气液比的频次(每年至少检测1次)要求。➤ 6.大气污染物监测与GB 20952-2007相比,增加了大气污染物监测章节,明确要求企业建立油气回收系统、维护、维修管理台账,按照环境监测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设计、建设、维护采样口或采样测试平台。➤ 7.气液比检测设备与GB 20952-2007相比,修改了气液比检测设备的指标,如表1所示。PART.02GB 20951-2020 油品运输大气污染排放标准本次修订对汽车罐车、铁路罐车和油船等油品运输工具运输油气排放提出了全面控制要求,标准修订的变化如下:➤ 1.适用范围与GB 20951-2007相比,扩大了油品适用范围,在汽油的基础上增加原油、含醇汽油、航空煤油、石脑油等油品,也包括储油库内储存的与前述油品挥发性特征类似的循环油、组分油、凝析油、轻质油等,并将油船纳入标准,标准的名称由“汽油运输”修改为“油品运输”。➤ 2.控制要求与GB 20951-2007相比,增加了油船排放控制要求。无论是油罐车排放控制还是油船排放控制,均要求采用红外摄像方式检测油气收集系统密封点。➤ 3.排放限值与GB 20951-2007相比,在汽油罐车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限值基础之上,参照《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增加了运输工具油气密封点泄漏排放限值要求,检测值不超过500μmol/mol。➤ 4.污染物检测要求与GB 20951-2007相比,新增了污染物监测要求。1)运输工具所属企业应按照有关法律,依法建立企业自行监测制度,制定监测方案,每年至少对汽车罐车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运输工具油气密封点开展2次自行监测,2次监测时间间隔大于3个月,保存原始记录,并依法公布监测结果,2)汽车罐车生产企业应委托具有检测资质的机构对汽车罐车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进行监测,并将检验结果向社会进行公开。3)采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仪(以甲烷或丙烷为校准气体)对运输工具油气密封点进行检测,监测采样和测定方法按HJ 733的规定执行。➤ 5.汽车罐车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检测设备与GB 20951-2007相比,修改了系统密闭性检测设备的指标,如表2所示。PART.03GB 20950-2020 储油库大气污染排放标准本次修订全面规定了储油库储存、收发油品过程中油气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标准修订的变化如下:➤ 1.适用范围与GB 20950-2007相比,扩大了油品适用范围,在汽油的基础上增加原油、含醇汽油、航空煤油、石脑油等油品,也包括储油库内储存的与前述油品挥发性特征类似的循环油、组分油、凝析油、轻质油等。明确标准管控范围,删除了炼油厂,且不包括生产企业内罐区。➤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与GB 20950-2007相比,增加了13个引用文件,主要是气态污染物监测方法、技术导则、技术规范等文件,明确了污染物排放监测的依据。➤ 3.术语及定义与GB 20950-2007相比,增加了12个术语,删除了2个术语。重点关注的术语是新增的“处理效率”和删除的“烃类探测器”。★★新增“处理效率”油气经油气处理装置处理后的排放量削减百分比,根据同步检测油气处理装置进口和出口油气排放量进行计算,油气排放量是废气排气流量和油气排放浓度的乘积。进一步明确了处理装置处理效率的计算方法,将原来的排气浓度计算处理效率修改为根据油气排放量计算处理效率,除了测量油气排放浓度之外,还要进行废气排气流量的测量。★★删除“烃类探测器”该术语的删除意味着基于光离子化、红外等原理的便携式检测仪不适用于油气浓度的测量。➤ 4.储油控制要求与GB 20950-2007相比,完善了储油库控制要求,增加了油品储存浮顶罐运行、泄漏控制、维护与记录等要求。➤ 5.发油控制要求与GB 20950-2007相比,根据发油对象的不同,分类进行发油控制要求,并且增加了向铁路油罐车和油船发油的控制要求。另外要求采用红外摄像方式检测油气收集系统密封点。➤ 6.VOCs泄露控制要求与GB 20950-2007相比,新增了载有油品的设备与管线组件及油气收集系统,应按照GB 37822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污染物监测要求中第12.4条规定“对于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的VOCs排放,监测采样和测定方法按HJ 733的规定执行,采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仪(以甲烷或丙烷为校准气体)。”➤ 7.排放限值与GB 20950-2007相比,在保持原有排放限值基础之上,根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储油库、加油站》(HJ 1118-2020)要求,增加了企业边界排放限值,要求任意1小时非甲烷总烃平均浓度值不应超过4mg/m3。除此之外,删除了油气密闭收集系统泄漏检测和处理装置油气排放检测频次(每年至少检测1次)要求。 

新品

2021.02.01

无惧风雪,80余台崂应仪器出色完成内蒙古大气强化监测实验任务

      呼包鄂城市群是内蒙古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地区,为有效解决呼包鄂大气污染防治难题,2020年自治区科技重大专项设立“呼包鄂区域大气环境预警与污染防治重大关键技术研究”项目,并设计了呼包鄂巴区域大气强化监测实验,主要目的是为区域内各城市PM2.5、VOCs来源解析及区域大气复合污染成因分析、区域空气质量预报模式校核、区域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方案制定等方面提供基础数据。     此次“呼包鄂区域大气环境预测预警与污染防治重大关键技术研究大气强化监测采样”项目自2021年1月6日一直持续至1月28日,从呼和浩特到巴盟共21个监测点位,80多台崂应2050型环境空气综合采样器在零下27℃左右的严寒天气中连续监测23天,时间紧,任务重,崂应内蒙区域负责人谢楠和崂应呼和浩特客服站杨雪峰工程师全程积极配合,响应迅速,为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支持和保障。    项目开始之前,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联系到我司内蒙区域负责人谢楠,表示此次大气采样监测将会使用崂应2050型环境空气综合采样器80余台,仪器数量众多,且点位较为分散,区域和时间跨度都非常大,因此希望崂应能在此次大气强化监测采样过程中给予全程技术支持。         谢楠在了解到监测站的需求之后立即表示会全力配合,当即于总部调集了一批备品备件发至呼和浩特客服站,以便提前准备和及时保障,并在正式采样前安排呼和浩特客服站杨雪峰工程师专门登门拜访,对全线崂应仪器进行了维护调试,确保采样的顺利进行。         自内蒙古监测中心站承担的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专项“呼包鄂区域大气环境预测预警与污染防治重大关键技术研究”项目实施启动以来,崂应呼和浩特客服站杨雪峰工程师充分发扬“客户至上”的崂应精神,每日奔波于监测现场和其他蒙西客户之间,克服困难,加班加点,全力配合项目实施方案,保障仪器正常运转。不仅如此,为了更好地应对冬季恶劣天气,杨工每次到现场都会详细讲解仪器使用和严寒大风注意事项,用专业为现场各监测点的监测任务保驾护航。     至1月28日,“呼包鄂区域大气环境预测预警与污染防治重大关键技术研究”项目圆满结束,80多台崂应2050型环境空气综合采样器不惧严寒风雪,出色完成了为期23天的大气采样工作,为区域内各城市PM2.5来源解析及区域大气复合污染成因分析、区域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方案制定等方面提供了基础数据。

应用实例

2021.02.01

崂应惊喜亮相CCTV-1《晚间新闻》

    1月27日,崂应作为青岛高新区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惊喜亮相CCTV-1《晚间新闻》,展示时间长达13秒。        央视镜头下的崂应,随处可见运转不停的生产流水线和认真忙碌的质控检验,每一个画面都是崂应日常的体现,此次亮相在全国观众面前,是实力使然,更是匠心的展现。 企业风采一览 青岛崂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Qingdao laoying Environmental Technology Co., Ltd     青岛崂应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环境大气监测、工业废气监测、环境应急监测、环境水质监测、技术计量检测等领域为客户提供优质可信赖的产品、服务和解决方案,持续为客户创造价值,并在环保产业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云平台、光谱技术、气相色谱等战略性新兴领域,不断钻研科技前沿的创新技术,为民族环保产业之崛起而不懈努力。企业规模Corporate Scope    崂应总部位于山东青岛,两期用地120亩,建筑面积约18万平方米。一期项目崂应光电环保产业园作为崂应(青岛)生产基地,占地60亩,于2013年投入使用。二期将用于建设国家人工智能与生态环保产业园,成为企业转型升级战略布局中的重要环节。    崂应在全国拥有31个驻外客服站和数十部崂应服务车,基于多年的环境监测行业经验,凭借完善的营销与服务网络,时刻准备着为广大客户提供及时周到的服务,帮助客户解决各项技术难题。              企业文化Corporate Culture崂应精神:仁义礼智信 温良恭俭让经营宗旨:为国家服务崂应口号:崂应 永远是朋友崂应愿景:成为民族产业的科技先锋企业资质Corporate Qualification    崂应先后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引入国际先进的信息化管理系统,转变企业生产方式、业务流程、传统管理方式及经营模式,整合企业内外资源,提高企业效率和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力。客户服务Customer Service驻外客服站:31个客户服务车:29辆全国服务热线:400-676-5892服务宗旨:24小时急速响应,48小时上门服务。崂应服务网络遍及全国,针对全国崂应终端客户,每年固定春季、秋季两次免费上门巡检服务,为客户维护、升级和检修崂应仪器设备。       崂应,用科技监测环境,以服务实现双赢。       崂应人锐意创新、不断进取,追求的是对产品质量与服务的高度体现和对顾客的真诚奉献!

企业动态

2021.02.01

“碳达峰”提前,环境监测行业能发挥什么作用?

     继2020年9月宣布中国“力争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之后,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2020年12月12日的气候雄心峰会上,进一步作出“到2030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5%左右”等庄严承诺,为中国降低碳排放设定新目标。    为了实现蓝天愿景,兑现对全世界的低碳减排承诺,减少污染排放、降低能源损耗、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将成为2021年开始蓝天保卫战重点任务之一。而由于我国工业生产污染排放情况的复杂,各类污染气体来源广泛等实际情况,协同减排和管控面临的难题不少,环境监测对于低碳减排的重要意义也得以凸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固定污染源废气颗粒物监测     中国CO2排放量与工业废气排放量之间具有很高的相关性,废气量减排是实现CO2减排的重要手段和切入点,因此固定污染源废气颗粒物监测技术尤其是超低排放监测技术就显得尤为重要。    崂应烟尘烟气类产品主要应用于热电厂、钢铁厂、水泥厂、冶炼厂、陶瓷厂、锅炉炉窑等工矿企业污染源排放中的烟气成分监测,能够测量工业废气中的CO2、CO的浓度及排放量,准确测量每个污染排放企业排放的碳总量,主要产品如下: 二、环境空气质量监测    2020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优良天数比例在前11个月就已经达到了87.9%,超额完成84.5%的约束性目标。“十三五”蓝天保卫战取得的成就毋庸置疑,可见中国在大气污染治理力度上没有丝毫放松。   崂应环境空气类的产品包括应急监测和微站在线式监测。应急监测可以监测特殊情况下(如爆炸、泄露等)CO和CO2的浓度;微站式在线监测产品网格化布点,能够实时监测区域内环境空气中的CO和CO2的浓度及变化情况。      2021年,“十四五”的开局之年,为了实现蓝天愿景,兑现对全世界的减排承诺,自2021年起,一系列规划和阶段性目标都会陆续落地,围绕“碳中和”这个核心风向标,更大力度推动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挑战。

企业动态

2021.01.26

崂应网络博物馆开馆啦~

      崂应,自诞生之初,就坚定地成为环保事业的追求者,三十多年真诚坚守,一万多日夜倾力奉献,我们见证了中国的巨变,也见证着自己的蜕变。正如酒愈久愈醇,崂应品牌历久时代的磨砺也愈发熠熠生辉。            2021年伊始,崂应网络博物馆正式上线,我们以照片资料代替实物作为展示载体,打造了一条通往崂应历史的时间长廊。           在这里,您可以浏览崂应历代产品汇集,还可以观看那些“藏品”级崂应仪器的现状,这些崂应鲜为人知的过往都在“崂应网络博物馆”为您珍藏。进馆通道 ① 崂应公众号底部菜单:选产品 → 崂应博物馆 ② 点击崂应博物馆达到馆内 

企业动态

2021.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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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崂应海纳光电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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