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本的采集及保存
1. 血清:全血标本请于室温放置2小时或4℃过夜后于1000 x g离心20分钟,取上清即可检测,或将标本放于-20℃或-80℃保存,但应避免反复冻融。
2. 血浆:可用EDTA或肝素作为抗凝剂,标本采集后30分钟内于2 - 8° C 1000 x g离心15分钟,或将标本放于-20℃或-80℃保存,但应避免反复冻融。
3. 细胞培养物上清或其它生物标本:请1000 x g离心20分钟,取上清即可检测,或将标本放于-20℃或-80℃保存,但应避免反复冻融。
注:以上标本置4℃保存应小于1周,-20℃或-80℃均应密封保存,-20℃不应超过3个月,-80℃不应超过6个月;标本溶血会影响最后检测结果,因此溶血标本不宜进行此项检测;高血脂的标本不需进行特殊处理,可直接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