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仪器信息网
注册
上海达洛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关注

已关注

金牌14年 金牌

已认证

粉丝量 0

400-860-5168转2222

仪器信息网认证电话,请放心拨打

当前位置: 达洛 > 最新动态 > 汗诺仪器温馨提醒:“新广告法禁用首个、独家、唯一”系误读

汗诺仪器温馨提醒:“新广告法禁用首个、独家、唯一”系误读

达洛

2015/09/06 08:53

阅读:272

分享:

    相信各位同行进气一定收到:“新广告法违禁词和极限用词,一旦使用,20万元起罚”红色大弹窗,甚是吓人,那么新的广告法到底是如何规定的,汗诺仪器从上海工商局了解到,部分内容系错误解读,以下内容来自上海发布,请参考:


市工商局说,9月1日起施行的新《广告法》补充完善了广告发布标准,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但对新法规做出所谓禁用”首个”、‘唯一’等用语”系错误解读。

市工商局表示,如有事实依据且能完整清楚表示而不致引人误解的,则可允许使用。
“新《广告法》禁用‘首个’‘独家’‘唯一’等用语”系误读
9月1日起施行的新《广告法》,补充完善了广告发布标准并加重了对虚假违法广告的处罚力度,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近日,部分网络媒体传播的“注意了!9月1日,广告里再有这些词,罚款20万起!”“新广告法违禁词汇总” 等信息,对新《广告法》的法律条文做出错误解读,给企业的正常营销造成影响。

网传信息所谓的“新广告法违禁词和极限用词,一旦使用,20万元起罚”等内容,是对新《广告法》的误读。

与1994年《广告法》相比,新《广告法》并未扩大禁止广告中使用绝对化用语的范围,除已明确规定禁止使用的“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外,其他有近似含意的广告用语是否违法,应由执法机关结合广告个案的语义、语境和事实依据,进行综合判定。例如“首个”、“独家”、“唯一”等用语,如有事实依据且能完整清楚表示,不致引人误解的,则允许使用。

提醒广大企业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提高辨识能力;呼吁网络媒体尊重法律,审慎编发、转发信息。

上海市工商局广告处也将在近期举办“广告公开课”,解答新《广告法》相关问题,欢迎广大企业和广告经营单位参加,请留意我们的活动通知。
(来源:市工商局官方微信@上海工商)



    上海汗诺仪器有限公司是一家服务于实验仪器和生物医学工程领域的高新技术公司。公司秉承着“专业、诚信、值得信赖”的经营理念,致力为实验仪器领域提供世界一流的产品和服务。   公司主要生产销售汗诺品牌高低温恒温设备、实验室用制冷设备、超声波设备、样品处理设备代表产品有:低温恒温槽、恒温循环水浴、雪花制冰机、冷水机、超声波细胞粉碎机、均质器、匀浆机、小型喷雾干燥机、光化学反应仪等各种实验设备。上海汗诺仪器有限公司会尽最大努力保证产品的质量,一定为客户提供满意的服务。


推荐产品
供应产品

上海达洛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查看电话

沟通底价

提交后,商家将派代表为您专人服务

获取验证码

{{maxedution}}s后重新发送

获取多家报价,选型效率提升30%
提交留言
点击提交代表您同意 《用户服务协议》 《隐私政策》 且同意关注厂商展位

仪器信息网APP

展位手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