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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动态

深圳朗石PhotoTek 6000型CODcr入围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公布化学需氧量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检测合格名录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公布化学需氧量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15年6月15日),内容如下:

厂商

2015.07.24

朗石PhotoTek 6000入围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公布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检测合格名录

深圳朗石PhotoTek 6000入围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公布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15年6月15日),内容如下: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检测合格名录

厂商

2015.07.24

数据连续3月不达标 环境监测站负责人将被约谈

    环境质量怎么样?监测数据是最直观的答案。四川省环保厅日前出台《2015年四川省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质量管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每月将对市(州)或县级环境监测站数据进行审核,不达标将被通报,若连续被通报相关负责人将被约谈。    以水站为例,省总站每月编制“四川省水质自动监测系统数据传输及审核情况的通报”,对每月水站的数据上传率、有效率和审核率进行统计,对上述指标不足90%的站点进行通报;若连续2个月被通报,托管该站点的市(州)或县级环境监测站应提交书面整改报告;若连续3个月或一年中累计4次被通报时,由省总站约谈该市(州)或县级环境监测站单位负责人;若约谈后仍无改善的,由省总站报省厅认可后收回托管权、终止协议、解除委托。    从空气监测来说,省总站负责组织开展全省21个市(州)国控城市气站的比对监测工作,主要包括全年常态化比对监测和秋冬季重点时间段比对监测。对于重点时间段(1月、9-12月)和盆地内重点区域进行多次不定期抽查。来源:华西都市报

百态

2015.07.24

2011-2015年水质监测中央财政预算支出数据统计

2011-2015年水质监测中央财政预算支出数据统计,2013年为1.40亿元,同比增长2.19%,2014年为1.49亿元,同比增长6.43%,2015年为2.22亿元,同比增长48.99%。2011-2015年水质监测中央财政预算支出数据统计来源:前瞻网

政策

2015.07.24

江西省下拨963万元给九江水质“体检”

    根据江西省九江市发改委消息,近日,江西省发改委、江西省水利厅联合下达九江市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监测能力建设中央预算内资金963万元,项目涉及市直、瑞昌市、都昌县、星子县、武宁县、湖口县、庐山区、修水县、永修县、九江县、德安县、彭泽县、共青城市等13个区域。    据了解,资金将用于全市13个区域水质监测中心的监测能力提升项目建设。水质监测中心检测能力提升后,市、县两级水质监测中心将分别达到42项和24项农村供水工程的常规水质监测能力。所有项目要求10月份基本完成建设,12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正式投入运行。来源:中国江西网

政策

2015.07.24

环境监测社会化之“路漫漫”:总资产高于10亿的大型监测企业仅占10%

    近年来,一些地区以试点等形式,尝试将部分环境监测项目委托给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通过引入社会市场力量以缓解环境监测业务的供需矛盾,这是积极探索环境保护新模式、建设先进环境监测体系的必然要求。但是就目前而言,我国的环境监测社会化依旧有诸多问题亟待解决。    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公众对环境问题的关注、对环境信息的诉求逐渐提高。与此同时,相关环境决策的民主化进程加快,环境管理透明度增加,政府与公众对环境监测信息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由此带来的环境质量与污染源的监测任务日益增加。然而,繁重的监测任务使得政府的环境监测部门超负荷运转,现有的环境监测能力供给难以满足民众和环境管理不断增加的监测需求。近年来,一些地区以试点等形式,尝试将部分环境监测项目委托给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通过引入社会市场力量以缓解环境监测业务的供需矛盾,这是积极探索环境保护新模式、建设先进环境监测体系的必然要求。    我国的环境监测社会化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部分省市开始引入一些有监测能力的社会化监测企业承担监测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2008年,长沙市环保局对机动车尾气检测实行了社会化运营改革,委托专业公司作为第三方运营试点公司对机动车尾气进行检测;2010年,北京市环保局对申请监测任务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进行了能力认定;2011年,山东省环保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社会化试点工作。虽然一些地区对于环境监测社会化制度做出了积极的探索,但总体而言,我国的环境监测社会化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制约着社会化监测机构的进一步健康发展。当前我国环境监测社会化“弱”在哪?缺乏强有力的行政许可和行政监管,难以做到有法可依    针对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的管理,北京、山西、四川、江苏、云南等地纷纷出台了有关能力认定的管理办法,这有助于提升社会化机构的业务水平。譬如,2009年北京市环保局制定了《北京市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能力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针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直属环境监测机构以外的、从事环境监测业务的社会化监测机构的能力认证过程进行了规范。虽然办法中对各种与能力认定有关的事项进行了规定,如要求申请单位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或国家、北京市《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之后,才具有申请的资格。然而,由于该办法出台时并没有相关上位法的行政许可规定,因此能力认定本身不具备行政许可的效力,而只能作为一种企业自愿的行为。截至2012年,北京有70余家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其中仅有20余家机构通过了北京市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的认定。由于管理办法缺乏约束性,造成了社会化监测机构的监测规范无法得到有效保障。相关的政策扶持力度不够,社会化监测机构的发展速度缓慢    2010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中将节能环保产业列为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首位,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用于指导和推动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从国家到地方,纷纷出台了一些相应的优惠政策,但是这些优惠政策多针对能源利用、环境保护等领域。相比较而言,侧重环境监测行业的有关优惠政策略显不足。由于环境监测行业刚刚起步,又缺乏相应的政策扶持,导致社会化监测机构的发展进程较缓,社会化监测机构的工作能力没有得到有效挖掘。现有多数监测机构的规模偏小,迫切需要培育大型监测企业    目前整个监测行业多以小型企业为主,大型龙头企业偏少。根据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环境监测仪器专业委员会的统计,2013年国内总资产低于1亿元的监测企业数量占总量的比重高达65%,总资产高于10亿元的大型企业仅有7家,占比仅为10%。环境监测信息的质量对于环境管理的工作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就要求社会化机构应具有良好的监测能力并具备进一步发展的潜力,这对单一监测机构的规模与能力提出了要求。然而,大多数从事监测业务的小型企业受自身条件的制约,监测质量与过程控制相对较差,技术研发能力相对较弱,其监测能力与监测质量仅能基本保障环境监测要求不高的初级阶段,而不能满足未来我国环境监测任务更多、监测技术更高的要求。未来应如何推进我国环境监测社会化?建立资质认证并加强人员培训,以及专业的社会化环境监测认证制度    规范社会化监测机构对于加强环境监测的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应强化对环境监测社会化机构的资质认证效力,考虑到环境监测任务的特殊性,在现有计量认证的基础上,应建立专门的环境监测社会化机构认证制度。建议由环保部门或专业的技术部门对相应环境监测机构的资质进行认证和审查,对社会化监测机构可承担的监测项目范围、可监测的污染物种类、资质认定有效期、退出机制等作出明确规定。通过严格规范准入条件,保障社会化监测机构的监测质量。    同时,强化对监测人员的资质认证。美国环保署(EPA)及各州环保局早期忽视了对监测人员技能的考核,后来逐渐意识到监测工作的专业性和复杂性,要求所有环境监测人员和检查人员需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对于我国社会化监测而言,环保有关部门应加强对监测人员的培训、考核,所有从事社会化监测的工作人员,必须考核通过后持证上岗。加强行政监管,保障环境监测社会化的有序运转    通过严格的监管,推动环境监测社会化工作的制度化、体系化、规范化。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应强化对社会化监测机构的监管,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出台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在社会化监测机构定期上报材料的基础上,对机构的监测水平与质量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并公示监督检查结果,加强监管过程的信息公开与信用记录制度。例如,对曾被投诉或举报、有不良记录等的监测机构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同时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对监测结果有误、弄虚作假等被查证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处罚,提高其违法成本,促进监测企业自觉守法、规范其监测行为。推进现有监测部门职能转变,充分调动社会化机构的监测能力    在美国,EPA直属的实验室和各区域部门实验室主要负责开发、制定标准分析方法,推行质量保证/质量控制(QA/QC)计划等。随着社会化监测服务的发展,我国政府环境监测部门应加快职能转变,从具体监测工作的参与者转变为监测标准、方法的制定者与社会化监测服务的监管者。    具体地,我国现有政府环境监测部门应从日渐繁重的监测任务压力中解脱出来,在行政许可的基础上,逐步将社会力量可以承担的监测工作通过委托、采购等方式交由社会化监测机构。在美国,EPA甚至委托社会化监测机构对企业进行监督性监测,这大大地减轻了环保部门的人员压力,同时也可以使监督性监测更有效率。政府环境监测部门的主要职能则转变为主要承担环境监测公共服务的准入资质许可审查和日常监管工作、对监测技术人员进行业务考核、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业务水平进行评估,从而使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成为在环保部门有效管理下的市场化运作部门。落实政策引导和扶持力度,重点培育一批大型社会化监测机构    针对环境监测这一细分领域,应进一步完善财税等相关优惠政策,帮助社会化监测机构成长,进行环境监测服务市场培育。对符合条件的社会化监测机构,提供资金支持,在贷款、上市融资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2014年,国务院出台《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提出要通过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创新金融服务模式等方式强化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领域的政策引导和支持。2015年,环保部发布《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提出扶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发展。这些政策的发布,对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未来发展具有良性引导作用,今后需要进一步将有关政策具体化、落地化。    考虑到环境监测服务对监测技术、监测能力的要求,应重点扶持具有一定实力基础、具备相应业务水平的大型社会化监测机构,保证监测数据的质量,并以其为核心,带动产业的整体发展。例如,在现有空气质量监测、烟气在线监测等不同的监测领域中,分别选取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大型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同时,进一步标准化、规范化环境监测服务市场,随着政府环境监测部门强化资质认证与行政监管,能力较弱的小型企业将逐步被淘汰,为大型社会化监测机构加速并购、占据市场提供便利条件。逐步有序开放社会化环境监测服务市场    现阶段,我国环境监测社会化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马上将所有环境监测工作均进行社会化运作的条件还不具备。需要有序放开环境监测业务领域,稳步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工作的开展。目前,应着眼于排污单位污染源自行监测、环评监测等适合现在社会力量参与的服务性环境监测业务;而对于关系到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的重要环境监测环节,如环境质量监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等,还应由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监测机构承担。未来,随着社会化监测制度趋于成熟,可以逐步将一些业务有序向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放开,推动我国环境监测体系的不断完善。 来源:环境保护微信文/ 北京大学环境与工程学院副院长 王奇

百态

2015.07.24

城市黑臭水体到底是怎么形成的?

    到2020年,我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这是国务院发布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对黑臭水体治理提出的明确要求。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司长熊跃辉指出,城镇区域黑臭水体不仅给群众带来了极差的感官体验,也是直接影响群众生活的突出水环境问题。当务之急,就是要认清其成因并采取有效治理措施,消除黑臭。  黑臭水体是感官性污染常见现象  20世纪中期,英国的泰晤士河是世界上最早发生黑臭问题的河流之一。上世纪70年代,德国的莱茵河由于流经重工业区,工业污水排入莱茵河,其污染也达到了顶峰。同时期美国的芝加哥河、特拉华河等,也因为遭到严重污染导致水体常年黑臭。在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加快的过程中,由于水污染控制与治理措施滞后,或者能力有限与水平低下,一些城市水体尤其是中小城市水体,直接成为工业、农业及生活废水的主要排放通道和场所,导致城市水体大面积受污染,引起水体富营养化,形成黑臭水体。  我国河流黑臭现象最早出现在上海苏州河,随后南京的秦淮河、苏州的外城河、武汉的黄孝河和宁波的内河等,均出现不同程度的黑臭现象。近几十年来,黑臭水体的范围和程度不断加剧,在全国大部分城市河段中,流经繁华区域的水体绝大部分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尤其是各大流域的二级与三级支流的黑臭问题更加突出,且劣化程度逐年提高。如淮河,2014年国家环境质量状况公报数据表明,干流水质全年都在Ⅳ类水以上,但主要支流的劣Ⅴ类水体超过23%;在各大水系中海河的劣Ⅴ类水质程度最高,国控断面监测数据表明,干流劣Ⅴ类达37%、支流劣Ⅴ类达44%。  水体黑臭主要是水体缺氧造成的,同时也与水体富营养化和底泥沉积有关。国家重大水专项相关研究结果表明,当溶解氧降低到2.0mg/L时,水体将处于缺氧状态。当溶解氧为3mg/L~5mg/L时,水体中有机污染物和氨氮含量一般也会超过地表水Ⅴ类标准,呈现有色有味状态,但有水生生物存在;当溶解氧大于6mg/L时,水体处于有氧状态,有机物降解和氨氧化速率显著增加,水体开始具有自净能力。在以污水处理厂为主要水源的地区,比如海河流域,水中部分生物为难以降解的有机物,BOD接近零,COD和氨氮即使通过自净,也难以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的要求。  具体来说,水体发生黑臭的主因有如下几方面:  一是外源有机物和氨氮消耗水中氧气。城市水体一旦超量受纳外源性有机物以及一些动植物的腐殖质,如居民生活污水、畜禽粪便、农产品加工污染物等,水中的溶解氧就会被快速消耗。当溶解氧下降到一个过低水平时,大量有机物在厌氧菌的作用下进一步分解,产生硫化氢、胺、氨和其他带异味易挥发的小分子化合物,从而散发出臭味。同时,厌氧条件下,沉积物中产生的甲烷、氮气、硫化氢等难溶于水的气体,在上升过程中携带污泥进入水相,使水体发黑。  二是内源底泥中释放污染。当水体被污染后,部分污染物日积月累,通过沉降作用或随颗粒物吸附作用进入到水体底泥中。在酸性、还原条件下,污染物和氨氮从底泥中释放,厌氧发酵产生的甲烷及氮气导致底泥上浮也是水体黑臭的重要原因之一。有研究指出,在一些污染水体中,底泥中污染物的释放量与外源污染的总量相当。此外,城市河道中有大量营养物质,导致河道中藻类过量繁殖。这些藻类在生长初期给水体补充氧气,在死亡后分解矿化形成耗氧有机物和氨氮,而这导致季节性水体黑臭现象并产生极其强烈的腥臭味道。    三是不流动和水温升高的影响。丧失生态功能的水体,往往流动性降低或完全消失,直接导致水体复氧能力衰退,局部水域或水层亏氧问题严重,形成适宜蓝绿藻快速繁殖的水动力条件,增加水华暴发风险,引发水体水质恶化。此外,水温的升高将加快水体中的微生物和藻类残体分解有机物及氨氮速度,加速溶解氧消耗,加剧水体黑臭。来源:新浪环保

标准

2015.07.23

水利公益广告片“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系列在央视持续播出

    在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水利部水资源司)大力支持下,经与中央电视台沟通协调,新闻宣传中心联合水利部有关司局共同策划制作的“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系列水利公益广告片“节水篇”、“护水篇”于7月15日起至8月初,在中央电视台1频道、2频道、3频道、4频道、7频道、9频道、10频道等多个频道多个时段持续播出。    “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系列水利公益广告片“控水篇”已于今年3月份在中央电视台多个频道多个时段持续播放后,播出后产生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和社会效益。本次广告片在中央电视台多频段多时段的持续播出,将进一步提升社会各界的水资源节约保护意识,营造有利于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良好环境氛围。 “护水篇”公益广告在CCTV1播出“节水篇”公益广告在CCTV1播出 来源:中国水务论坛在线

百态

2015.07.23

环保生意投资大收益低 未来五年10万亿投入九成靠民资

    随着“大气十条”、“水十条”相继出台,“土十条”也呼之欲出,围绕环保的三大行动计划将带来数万亿投资需求。但《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主营污水生意的环保企业生存状况并不乐观,虽有宏观层面的激励,但如“税收政策反复”、“治理标准一刀切”等政策环境,让原本微利的水务环保企业们叫苦不迭。    在风云变幻的市场环境中,水务环保企业将作何打算?在PPP模式的推广下,环保企业如何把握这一商业模式?近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以国内水务环保领域的国资、民营企业及境外水务巨头为样本,深度对话公司高管与金融体系监管层,试图解析“污水生意经”的现实与困惑。    在绿色生意爆发之时,最令环保企业苦恼的莫过于资金问题。方兴未艾的绿色环保产业,似乎理想很丰满,但现实却很骨感。在巴安水务总经理王贤看来,“不是骨感,而是非常骨感”,融资难、融资贵的资金问题,是最让环保企业们头疼的。    在“2015中国环保产业高峰论坛”上,无论是上市公司还是大型龙头企业,融资问题都是最受关注的“槽点”。一方面,环保项目投资巨大而收益率相对较低,资本往往不太愿意投资;另一方面,部分污染型项目回报率太高,又吸引了太多资金进入。“我们需要建立一个绿色金融体系来激励民间资金投入到绿色行业。”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首席经济学家马骏表示,中国未来5年所需的绿色投资每年至少两万亿元,其中政府预算只有10%~15%。每年需投2万亿九成靠民资    亚洲开发银行和清华大学在2013年研究报告中指出,中国空气污染每年造成经济损失(基于支付意愿)估算高达GDP的3.8%。“我们估计,中国未来需要每年2万亿元以上的绿色投资,这将占到GDP的3%。”7月19日,在成都举办的2015中国环保产业高峰论坛上,马骏表示,目前政府部门年度预算只能拿出3000亿元左右投入到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等绿色领域,只能占10%到15%,其余85%到90%需要民间出资。    面对如此巨大的投资金额和产业发展机遇,环保企业亦陷入尴尬之中。在BOT、PPP等模式下企业的资金压力颇大,融资成本高、渠道少成为环保企业共同的难题。    作为龙头企业,桑德环境董事长文一波也直言,中国目前解决污染问题的项目,资金来源主要靠银行贷款,拿到钱不容易,成本也非常高。而其他诸如债券、票据等金融手段在环保产业的应用中还较少。    尽管桑德环境在业内颇为知名,且已经实现A股和H股上市,但文一波在探讨环保企业融资时表示,“我们现在项目融资不方便,普通环保企业做融资,可能更不方便。”而同样为创业板牛股之一的万邦达副总裁张友谊也表示,“我们更多是通过定增的手段融资,手段还比较单一。”“对现在任何一个环保项目,我们实际上都是用金融的手段、思想来做很多探讨。”张友谊分析称,但行业内直接融资的比例比较低,目前不到20%。此外,多元化的绿色金融体系有待进一步加强,绿色债券、保险等很多方面都仍有空间。绿色金融亟待建立    马骏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过去产业结构是污染性的,过多的资金投入到了污染性的重工业、污染性的能源、污染性的交通运输,未来要让更多的资金进入清洁的、绿色产业。“我们污染性投资过度,绿色投资短缺的原因,就是缺乏鼓励绿色投资的激励机制。”在马骏看来,绿色项目的融资成本可以降下来,从而提高回报率,使得民间资本愿意进来。马骏曾代表绿色金融工作小组发布了国内首份《构建中国绿色金融体系》报告,提出构建中国绿色金融体系的框架性设想和14条具体建议。    事实上,国际上绿色金融早已初具规模。美国的绿色基金从2007年到2010年增长了一倍多,提供了大量绿色产业的融资。国际上目前也已有标准普尔全球清洁能源指数、纳斯达克美国清洁指数、FTSE日本绿色35指数等股指绿色指数。    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上半年,国内环保领域完成的收购交易共48笔,总交易额超140亿元人民币。多家环保上市公司设立产业并购基金,基金规模均在10亿元以上。而马骏也建议,绿色投资不仅要靠债权融资,很多需要股权融资,而政府也要以某种方式参与绿色产业基金。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前瞻

2015.07.23

环保“十三五”6万亿盛宴将启, 环境质量将有待改善

    环保部正在加快制定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    近日,在成都举行的“2015中国环保产业高峰论坛”上,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王金南认为,“十三五”环境问题比较复杂,要建立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模式,应包括空气、水环境、土壤质量目标的城市矩阵。    在环境投资方面,王金南介绍,大气污染防治领域投资1.75万亿元,水污染防治4.6万亿元。有业内专家预计,短期内,三大领域的投资需求将达到6万亿元。为保障环保“十三五”总体目标的实现,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副总工程师杨金田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十三五”环保的重点就是要把大气、水、土壤三个“十条”落实好,使得相关措施、政策全部落地。污染成本占GDP约3%    王金南说:“目前中国环境污染形势是历史上最严重的时期。”在污染问题较为突出的水污染方面,2013年,COD排放总量2352万吨,氨氮排放量245万吨,两项污染物排放量均居世界第一,且超过环境容量近162%。    环保部公布的《2014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显示,全国423条主要河流、62座重点湖泊(水库)的968个国控地表水监测断面(点位)开展了水质监测,Ⅰ、Ⅱ、Ⅲ、Ⅳ、Ⅴ、劣Ⅴ类水质断面分别占3.4%、30.4%、29.3%、20.9%、6.8%、9.2%。    王金南介绍,在大气污染方面,“十二五”规划定的七项指标,除了氮氧化没有完成,其他都基本完成。但按照新的空气质量标准指标去衡量,161个城市中只有16个城市达标。环境状况的恶化,除了会给人体健康带来危害外,同样会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2004年,《中国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研究报告》估计环境污染退化成本占当年全国GDP的3.05%。王金南说:“从比例角度来看是下降趋势,但从损失绝对量是上升的。上升阶段中的某一些阶段可能要比GDP的增长还快。”    今年,厉以宁教授总结过去40年的发展历程认为,发展不适合经济规律,资源过度消耗,生态环境破坏,大量产能过剩,低经济效益,错过了最佳结构调整时期。王金南称,城镇化人口的增长、经济增长等都将给环境带来压力,“十三五”时期环境问题比较复杂。环境质量将逐步改善    环保“十三五”规划虽然仍在编制阶段,但思路已然明晰。今年1月,环保部编制完成《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提出环保“十三五”规划的基础与形势、目标、重大战略任务、重大工程和项目以及制度建设和政策创新。    在总量控制的具体指标上,环保部科技标准司副司长刘志全介绍,除继续对4种常规污染物实行总量控制外,还将新增工业烟粉尘、VOCs、总氮、总磷等4种污染物。    其中,针对水污染治理,环保“十三五”规划将新增在河湖、近岸海域等重点区域以及重点行业,对总氮、总磷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在大气方面,针对重点区域和行业,把工业烟粉尘、VOCs纳入到总量控制中。    王金南认为,保障公众健康和改善环境质量是环境保护的硬目标。“十三五”规划应为建立面向环境质量和公众健康的规划提供支撑。为此,王金南提出了建立环境质量目标指标、环境保护公众健康指标、生态保护目标指标、总量控制目标指标等多个方面的目标。总体上,环境保护重点任务就是大气、水、土壤三大行动计划的全面落实、农村与生态保护修复、核与辐射环境安全保护。    要实现这些目标,在措施上应该有一些新的思考,他提出了国民经济绿色化、环境功能空间化、国土空间功能化、保护环境法治化、治理主体多元化、环境信息公开化等六个方面的建议。    环保“十三五”规划重点领域是大气、水、土壤的污染防治,是环境治理、改善的关键期.杨金田称,从已经公布的《大气十条》和《水十条》来看,“十三五”是我国大气污染和水污染出现拐点的重要时期,过了这个时期,相关领域的环境质量应该会逐步改善。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前瞻

2015.07.23

“中国好水”水源地,看看有你所在地吗?

“目前我国水污染突发事件不断,仅2014年环保部处理并上报的98起重大及敏感突发环境事件中,就有60起涉及水污染。”十一届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理事长王玉庆表示,对保护好水环境的要大力宣传和表彰。    7月18日,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和《环境与生活》杂志共同发起的首届“寻找中国好水”大型环保行动水源地评测结果揭晓,吉林省靖宇县白浆泉水源地、江苏省沛县微山湖湖西水源地、浙江省千岛湖水源地、湖北省丹江口水源地和广东省万绿湖水源地,最终入围首批“中国好水”水源地。    王玉庆指出,“寻找中国好水”活动就是非常好的一种形式。经过专家的科学检测和实地调查,首批入选“中国好水”水源地的当地政府、环保工作者和广大群众,用实际行动,保住了家乡的好水源,保住了中国的好水源。    环保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夏光从“十三五”环保政策展望角度切入,强调指出:未来环保政策需要落实三个关键词:强势环保、智慧环保、人民环保。    作为“寻找中国好水”活动首发站的吉林省靖宇县,在水源地保护、水资源和生态环境方面有突出优势,靖宇县人均水资源量为16324立方米,远高于国际人均水资源量的8800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84%,超出国家生态区(山区)要求75%的标准。随着恒大、农夫山泉、天士力、娃哈哈等多家知名水企落户靖宇县,靖宇已成为全国矿泉饮品产量第一县。靖宇县白浆泉水源地还同时获得了“组委会特别推荐水源地”称号。    江苏省沛县微山湖湖西水源地,是我国“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重要节点,当地政府和群众在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过程中,为保护一湖好水,首创“县领导任河长制”,构建“互联互通、引排顺畅、水清岸洁、生态良好”的河网体系,在环境管理和水源地保护方面,做出了巨大努力并取得显著成效。    浙江淳安县千岛湖生态环境优良、人均水资源占有量是全国人均的20倍。当地政府注重从源头防止污染入湖,湖区所有船舶生活污水集中上岸处置,实现船舶生活污水“零排放”。为保水质,湖北省十堰市丹江口库区全面取缔了网箱养殖,关停对水源污染严重的企业。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的万绿湖,同时也是香港的主要水源地,当地在发展旅游的同时注重生态,坚持“湖内旅游,湖外吃住”,湖边不建企业和民居,保证了水质的纯净。    环保部华南环科所副所长刘晓文表示:“这次为寻找中国好水构建了独特的指标体系,5个部分分别占有不同权重:即水源地保护、水资源状况、生态环境、环境管理和区域民生发展。”据悉,本次活动由环保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等单位共同开展,其主要评估指标体系含水源地保护、水资源、生态环境、环境管理、区域发展五个控制层,包括森林覆盖率、化肥使用强度、环保投入占GDP比重、全年环境质量优良天数、水源地水质监测情况、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等20项指标。来源:科技日报讯 (刘晓倩)

百态

2015.07.23

浙江上半年水质、空气监测结果公布 看看哪里的水最好

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提高    浙江省环保厅近日发布了上半年(1-6月)的浙江省水质、空气监测数据,结果显示,我省水质进一步提升,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7微克/立方米。    全省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88.3%,与2014年同期相比提高3.5个百分点;11个设区城市的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1.1%,较2014年同期提高2.2个百分点。Ⅰ-Ⅲ类水质断面占7成        全省地表水221个省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占69.7%,Ⅳ类占14.5%,Ⅴ—劣Ⅴ类占15.8%;满足水环境功能要求断面占72.4%。  与上年同期相比,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增加8.6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减少7.7个百分点,满足水环境功能要求断面比例增加8.6个百分点,总体水质有所好转。此外,劣Ⅴ类断面18个,占8.1%。与2014年同比,劣Ⅴ类断面个数减少17个(2014年1-6月为35个)。与2014年相比,劣Ⅴ类断面个数减少5个(2014年为23个),其中劣Ⅴ类转为非劣Ⅴ类的断面7个,非劣Ⅴ类转为劣Ⅴ类的断面2个。交接断面水质逐步趋好    全省145个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97个,占66.9%;Ⅳ类26个,Ⅴ类14个,劣Ⅴ类8个。满足功能要求的断面98个,达标率为67.6%。  与上年同比,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上升5.5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下降10.4个百分点;达标断面比例上升7.6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下降近12%        全省69个县级以上城市中,9个城市(开化、龙泉、泰顺、舟山、洞头、云和、庆元、文成和岱山)PM2.5平均值低于(含)35微克/立方米。  11个设区城市PM2.5平均浓度范围为32—65微克/立方米,浓度最低为舟山,最高为湖州,平均为52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7微克/立方米,下降幅度11.9%。较2013年同期下降10微克/立方米,下降幅度为16.1%。来源:浙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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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22

水中有机污染物来源知多少?

    国内和国外的统计资料都表明水源水中的污染物主要来自有机物,这与工业化进程在20世纪高速发展息息相关,水体中的有机物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外界向水体中排放的有机物;二是生长在水体中的生物群体产生的有机物以及水体底泥释放的有机物。前者包括地面径流和浅层地下水从土壤中渗沥出的有机物,主要是腐植质、农药、杀虫剂、化肥及城市污水和工业废水向水体排放的有机物、大气降水携带的有机物、水面养殖投加的有机物、各种事故排放的有机物等。后者一般情况下在总的有机物中所占的比例很小,但是对于富营养化水体,如湖泊,水库,则是不可忽略的因素。  水源水中的有机物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天然有机物(NOM),包括腐殖质、微生物分秘物、溶解的植物组织和动物的废弃物;另一类是人工合成的有机物(SOC),包括农药、商业用途的合成物及一些工业废弃物。  天然有机物  天然有机物主要是指动植物在自然循环过程中经腐烂分解所产生的大分子有机物,其中腐殖质在地面水源中含量最高,是水体色度的主要成分,占有机物总量的60%~90%。饮用水处理中,它是主要去除的对象。腐殖质是一类含酚羟基、羧基、醇羟基等多种宫能团的大分子聚合物,分子量在102~106范围内,其中50%~60%是碳水化合物及其关联物质,10%~30%是木制素及其衍生物,1%~3%是蛋白质及其衍生物。腐殖质在水中的形态可分为酸不溶但碱溶的腐质酸(HA),酸溶但碱不溶的富里酸(FA),既不溶于酸也不溶于碱的胡敏酸,三种组分在结构上相似,但在分子量和官能团含量上有较大的区别。  腐殖质在天然水体中表现为带负电荷的大分子有机物,具有与水中大多数成分进行离子交换和络合的特性,这样使本来难溶与水的元素和微污染有机物在水环境中增大了溶解度,促使其迁移能力增强,分布范围更为广泛。另一方面,腐殖质已经被证明是多种消毒副产物(DBPS)的前体,是导致饮用水致突变活性增加的主要因素。去除腐殖质的主要方法有膜滤、混凝沉淀、臭氧氧化、活性炭(GAC)吸附及生物降解等。  水体中天然有机物中的非腐殖质部分,以前被引用水处理界所忽视,被认为对出水水质没有什么影响,但是近年来的研究表明,消毒副产物的前体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来自水中的非腐殖质部分的天然有机物。按DOC计算,与腐殖质部分的天然有机物形成的消毒副产物相比,二者比例接近。贺北平博的研究表明,水中的非腐殖质部分的天然有机物是主要的可生物降解部分,具有较强的亲水性和较低的芳香度,可能由亲水酸、蛋白质、氨基酸、糖类等组成。  人工合成有机物  随着各国工业的发展,人工合成的有机物呈现越来越多的趋势,目前已知的有机物种类达400多万种,其中人工合成的有机物在10万种以上,且以每年2000种的速度递增。它们在生产、运输、使用过程中以各种途径进入环境。工业污染源主要来自化学化工、石油加工、制药、酿造、造纸等行业,例如淮河蚌埠段,造纸废水占每日COD排放总量的52%,酿造(酿酒和味精)废水及化肥分别占17.54%和11.24%。农业中使用的沙虫剂、肥料也是人工合成有机物在水体中的另一个主要来源。它们可以渗透入地下水中,或者通过地面径流进入水源水中。  1977年美国国家环保局(USEPA)根据有机污染物的毒性、生物降解的可能性以及在水体中出现的几率等因素,从7万种有机物化合物中筛选出65类129种优先控制的污染物 ,其中有机化合物114种,占总数的88.4%,包括21种杀虫剂、26种卤代脂肪烃,8种多氯联苯、11种酚、7种亚硝酸及其它化合物。这些化合物本身有一定的生物积累性,有些本身有毒性,有些有三致作用。欧共体、国际卫生组织(WHO)、日本 、中国等,也相继建立了各自的优先控制有机污染物的名单,并加强水源及饮用水制备过程中对这些指标的控制。  水中有机物对传统净水工艺及水质的影响  水源水中的有机污染物给公众的健康带来了较大的危害,并且传统净水工艺不能满足出水要求,主要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水中有机污染物大多是带负电荷的化合物,它们的存在使水的ZETA电位升高,要保证一定的出水水质,需要投加过量的混凝剂和氯,从而增加了水除了成本。而且,近来的研究表明,传统工艺无法去除某些有机污染物。  现有的传统水处理工艺对有机物的去除效率一般为20%~50%,对氨氮的去除率为10%左右,出水中有机物含量很高,且其中有些有机物具有致癌性。加氯消毒使水中的致突变物质含量增加,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据估计,我国有4亿人饮用受到有机物污染的水。  有机污染物进入管网后,会被管壁上附着的微生物所利用,它们在氯化消毒之后仍然存活,比起一般的微生物有更大的危害。它们能够腐蚀管壁,从而使铁屑和重金属离子溶入水中,减少了管网的使用寿命,增加了输水能耗,致使爆管事件经常发生。更为令人担心的是从毒理学上的考虑,因为这种反应能够形成非生物稳定性的水,具有三致特性。  饮用水水质指标的发展  饮用水水质指标的发展经历了一个由人的感观和生活经验的感性认识到科学方法严格测定、并定量化的历程。各个国家的水质标准都是与其生产力和分析手段的发展相适应的。  美国1912~1914年间,首次在水质标准中规定:“饮用水每毫升含细菌量总数不得超过100个,每5份水样中大肠杆菌数超过每毫升10个的样品不能多于1个”,揭开了真正具有现代意义的水质标准的序幕。此后于1925年、1942年 、1946年和1962年对其水质标准不断进行修订和 补充,这一阶段水质标准的主要内容集中在与人体健康相关的生物因素和一些感观指标,如色、嗅、味等。随着分析技术的发展,1975年颁布了《国家暂行饮用水基本规则》,此规则将饮用水用水微生物数量作为优先控制目标。1979年又对该规则进行了修定,将三卤甲烷列入,并规定饮用水中的总三卤甲烷含量不能超过100ug/L0。1986年经过更深入的调查和研究后,于当年提出了《安全饮用水修正方案》,并把它与 1975年颁布的《国家暂行饮用水基本规则》合并重新命名为《国家饮用水基本规则》,该法规中对有机物的规定有15项,占所有控制项目的50%。为进一步控制污染,美国国家环保局于1991年颁布了35种污染物的最大浓度允许标准,并重新提出了另外5项污染物的标准,使控制饮用水中的污染物总数达60多种。到1993年,饮用水中的有机物标准已达到83项  其他发达国家如法国、德国、英国、日本、加拿大等也对其饮用水中的有机物种类和浓度做了严格的限制。世界卫生组织(WHO)于1984年出版了《饮用水质量指南》(共三卷),很多国家以此作为制定本国水质标准的依据。指南中对6种有机化合物的15种确定了指导值,其中三氯甲烷的指导值为30ug/L。欧共体(EC)1980年发布了关于饮用水的水质指令,包括66项控制指标,其中有毒物质指标13项,不希望过量的物质24项。1991年,欧共体又对此指令提出了10个方面的意见,对农药、多环芳烃及分类等有机物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  我国于1959年颁布了第一个饮用水水质标准,包括6项水质指标,1976年修订的水质标准将水质指标增加到23项。目前执行的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GB5479?/FONT>85)则是根据我国现实国情于1985年提出的,水质监测项目共5项,规定的有机物有6种:挥发酚(  从美国的饮用水水质标准的发展历史来看,每一次水质标准的变化,都引起水质控制技术及分析技术的全面革新,对于新出现的污染物控制指标,美国国家环保局必须推荐或设定对应的处理技术。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到期望饮用水质达到满足各方面的要趋势一种理想状态,饮用水水质指标的设定都是同现有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分析、监测、处理技术水平相适应的。甚至有些指标在最大允许浓度设置的时候,首先考虑的不是毒理学标准。从现有的水平来看,我国在污染物种类、设定的标准上与西方国家还有较大的差距,可以预见,随着仪器分析的不断发展,有毒有害有机物的不断检处,新的水处理技术的不断开发和成熟,将来得以用水标准中所规定的有机物种类和含量必将越来越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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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22

“水十条”促污泥处理发热 环保发展迎行业大考

    随着“水十条”的下达,污泥处理处置被业内认为是下一轮环保发展的热点。按目前的建设速度,污泥处理率在“十三五”期间会有大幅提高,但是要达到“十二五”规划提出的目标还需作出很大努力。  “水十条”对我国污泥处理处置的设施建设和处置率都提出明确要求,这对污泥处理处置行业将是“大考”。   据统计,我国市政污泥产生量2010—2014年保持较高增幅,预计到2015年产生量达到3509万吨。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副研究员郑国砥表示,2010年,我国只有不到10%的污泥进行了卫生填埋、土地利用、焚烧或建材利用等方面的处理处置,其余大部分未进行规范化处理处置。近5年来,污泥处理处置率不超过20%。无害化是污泥处理处置前提    城市污泥必须在稳定和无害的条件下,才能进一步考虑其资源化利用问题“水十条”规定,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主要疑虑包括病原菌传播、化学物质、烧苗、病虫害、杂草控制和恶臭。污泥堆肥过去是经济的资源利用方式,通过微生物的发酵作用,将有机废弃物中的有机物分解、腐熟转变为肥料。在发酵过程中,可被生物降解的有机物转化为相对稳定的腐殖质物质。    有业内人士表示,随着环境污染的加剧和重金属的沉积,城市污泥直接堆肥显然是不可取的。在目前条件下,城市污泥必须在无害化处理或者确保环境安全前提下,即在稳定和无害的条件下,才能进一步考虑其资源化利用问题。城市污泥的处理处置可以追求资源化和经济效益,但要以无害化为首要目的。    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戴晓虎认为,污水中约30%~50%的COD转入到了污泥中,转入污泥的氮约30%~45%,磷约90%。如果污泥不及时进行处理处置,从节能减排的角度上,污水处理设施只做了一半或者2/3的工作,所以污泥处理处置是污水处理或节能减排当中很重要的一个环节。随着“水十条”的颁布,污泥处理处置会成为下一轮环保发展的热点。污泥处置路线不同会存在不同的工艺组合,但各种技术路线最终要经受环境、经济和市场的检验。建材和土地利用是趋势    我国污泥的含砂量很高、有机质也很多,需要进一步研发相关适用技术,污泥干化焚烧减量化效果明显,但运行费用最高国际上的污泥处理处置技术工艺,主要围绕稳定化、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进行处理处置。我国在污泥减量化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离真正的减量化还有一定距离。从技术层面上说,我国污泥处理处置主要考虑的是稳定化,而资源化利用方面则没有太多考虑。    有专家表示,由于责任主体不明确,各地在进行污泥处置时,费用问题并没有落实,导致存在很多问题。撇开技术路线,从整个污泥处置的角度来考虑,国内外的趋势都是建材和土地利用。针对我国现状,这些技术还需要进一步提升。第一,很多国外技术在中国并不适用。我国污泥的含砂量很高、有机质也很多,需要进一步研发相关适用技术。第二,我国的环境问题和国外的环境问题不同。我国的环境容量和负荷的污染之间的矛盾相当激烈。    国家污泥资源化处理处置工程技术中心高级工程师申维真认为,在我国,污泥处理主要技术有4种:污泥干化焚烧技术、污泥厌氧消化技术、污泥好氧堆肥技术、污泥高干脱水技术。其中,污泥干化焚烧减量化效果明显,但运行费用最高。上海市竹园污泥处理项目是国内目前最大的污泥干化焚烧项目之一。其通过世界银行贷款,EPC工程总承包项目采用半干化焚烧处理工艺,建设规模800t/d,已进入试运行阶段。    珠海市德莱环保董事长周宗南认为,“水十条”对污泥处理处置的进度提出了具体要求。当前,市政污泥处理处置的技术和工艺方式方法很多,但如何经济、高效地实现市政污泥的减量化、无害化、稳定化和资源化成为业内急需解决的问题。据了解,珠海市德莱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通过对市政污泥进行改性,再经过专业装备及蒸馏装置处理后,分别得到成品燃料油、碳酸铵以及高级建材原料等产品,为资源化利用寻找出路。污泥处理后的资源化产品,如燃料油、碳酸铵和高级建材有一定的市场前景。离“十二五”目标还有多远?    按目前的建设速度,污泥处理率在“十三五”期间会有大幅提高,但是要达到“十二五”规划提出的目标还需作出很大努力,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总工程师李成江针对污泥处理滞缓现象提出,污泥处理处置项目大多与污水处理厂建设脱节,污泥处理处置没能同污水处理一样严格执行量化考核,是导致污泥处理处置建设滞后的主要原因。    他认为,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到2015年,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的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80%,其他设市城市达到70%,县城及重点镇达到30%。按目前的建设速度,污泥处理率在“十三五”期间会有大幅提高,但是要达到“十二五”规划提出的目标还需作出很大努力,所以“十三五”是污泥处理处置建设高峰期。    在国内,各种污泥处理主流工艺几乎都有应用案例,总体看,形式单一,稳定化、减量化程度不高。大部分城市污泥处理主流工艺仍为浓缩脱水外运,脱水污泥含水率为50%~80%左右,减量化效果不明显。应用较多的深度脱水不能解决稳定化问题,仅为过渡方案,后续运输处置问题多。    我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VSS含量基本为40%~60%,干基热值为2200~2900kcal/kgDS,随着经济转型和城市生态环境的改善,市政污泥的有机物含量、VSS含量、热值不断提高,重金属含量不断降低,污泥利用价值也随之提高。    业内人士表示,当前业内需要解决的问题是污泥处理处置关键技术与设备如何满足工程的需要;污泥深度脱水技术与设备的开发(降低药耗减少二次污染);各种堆肥技术与设备的开发;污泥热干化、焚烧技术与设备的集成开发;污泥堆肥后土地利用的潜在环境风险跟踪研究。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百态

2015.07.22

第三方环境监测数据的可靠性?

    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一直备受争议,不断冲击着地方环境监测工作的权威性。环境监测市场放开后,很多第三方监测公司蹒跚起步,极有可能引发更广泛的针对监测数据质量的质疑。     面对误解以及未来可能存在的监测数据失真的现实,有关机构和管理人员必须练就火眼金睛,形成甄别真伪监测数据的能力。对环境监测数据可信与否的研判,应从宏观把握和微观检验两方面入手。 从宏观上把握监测数据准确性 如何从宏观上把握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应从3个角度来判定。     一是判断监测机构有无工作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监测机构必须通过计量认证,从人员、场地、设备、管理体系等方面保证能正常开展监测工作。装备水平、人员数量、注册资金等直接反映监测能力强弱。有的第三方监测公司基本设施配置不强,中标价格又比较低,外委分析预算不足,却报出了很多需要高端仪器设备才能检测的数据,对其可靠性应存有疑问,可要求其提供打印的原始记录供查阅。     二是报告的三级审核完整。按照技术规范,每次监测活动都要有现场和实验室的具体操作人员。一、二级审核由具有一定工作经验和职称的技术人员承担,三级审核由授权签字人完成,并负责对数据报告的全面解释。每级审核人员都有资格和职责要求,只有经过层层把关,才能保证报告内容的准确性。     三是多种渠道来源的监测信息互为验证。以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为对象的监测比较多样化,既有企事业单位自测,也有监督性监测;既有手工监测,又有自动监测;既有行政管理系统的监测,也有志愿者组织开展的监测。大数据系统一旦建成,监测信息就非常丰富,相互有比较就容易发现差别,从而获得核查线索。要开发以排污单位为主体的信息发布系统,将针对某个排污单位的所有监测信息汇集起来,并从蛛丝马迹中发现造假线索。 通过微观检验研判数据真伪 通过微观检测,也可以鉴别数据的真伪。具体做法如下:     一要检查其参加监测能力验证情况。可以要求环境监测机构提供最近3~5次参与实验室间能力验证或实验室间比对的结果报告,持续参加这种比对或验证工作且结果合格,表明实验室分析能力得到较好维持。     二要检查监测报告的质控数据。一份完整的监测数据报告应包含监测采取的质控措施等内容,并应详细列举质控数据,对质控结果进行评价。质控手段单一,甚至没采取任何质控手段或质控结果偏差大,则要对此次监测活动进行重点审查。     只有工作流程完整、规范,包括监测任务下达、监测方案制定、采样及样品管理等,才能确保监测结果准确。各环节应无缝对接且严格执行程序文件,使监测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从而保证监测数据的可溯源性。要分阶段采取相应的合理有效的质量控制手段,如在准备阶段,抽查容器的洁净程度;在采样过程,应同步采集现场空白样和现场平行样;对于样品的保存和运输等,要满足温度、光照等要求;交接样品采取密码编码的方式;实验室分析过程采取全程序空白样、平行样、标准样品、加标回收测试等方式。     三要分析监测数据的逻辑关系。监测指标、数据结果同污染源、污染物和样品性状及采样点位等密切相关,数据之间存在一定的逻辑关系,也可用来判断监测数据是否可信。例如,对正常运行的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应满足相关排污限值且优于进水水质;环境水质的背景采样断面应位于排污口上游且水质优于排污口下游;对同一采样点位且有联系的监测项目,如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浓度高,水中溶解氧必然低,总氮>氨氮或凯氏氮浓度等。如若出现组分含量高于总含量的情况,则为异常监测数据。     此外,还可通过规律性分析发现异常监测数据。监测数据的规律性分析包括时空分布规律、污染物排放规律、监测指标之间的相互关系规律性等。监测数据规律性分析的专业性很强,需要经验积累,特别是对大数据的科学研究。例如开展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O3、NO2等污染物的日变化特征曲线具有相对稳定的波形,峰谷值出现的时间相对固定。通过统计分析,绘制这些污染物的日变化特征曲线,将其与实测数据相比较,就可大致判断当日自动监测结果是否准确。     对监测数据除了用上述方法进行检验,还需特别注意对敏感数据的核查,超标及有争议的数据还应组织专家集体会审,并区别对待日均值和瞬时值、单个样品和批次样品等不同的超标情形。特别是对超标3倍以上的监测数据,因为涉及对环境污染案件的量刑,一定要及时、高效、准确,不能使环境监测机构因虚假数据被反诉。 作者单位: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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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22

节能是环保的根本之策

   在近日举办的2015“碧水蓝天”中国环保高峰论坛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节能中心主任贾复生表示,当前,我国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面临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节约能源是保护好生态环境的根本之策。   贾复生说,2006年至2014年,我国以年均不足6%的能源消费增长,支撑了国民经济10%左右的增长,累计节约能源11.8亿吨标准煤,对全球节能量的贡献率在50%以上;减排二氧化硫8800万吨、氮氧化物4400万吨、粉尘近8亿吨,相应减少经济损失约1.8万亿元左右。同时,通过节能,累计减少二氧化碳排放29.3亿吨,使我国成为全球同时期二氧化碳减排最多的国家。“我国经济增速已经进入换挡期,但节能减排工作力度不能减弱。”贾复生说,打一场节能减排攻坚战,要着力做好4方面的工作:首先,把控制能源消费强度与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结合起来,并且把“控总量”作为首要任务;其次,要坚定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一手抓好化解产能过剩,一手加快发展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尤其是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再次,要积极推进城镇化节能,抓好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低碳、便捷的交通体系。此外,要广泛开展绿色生活行动,积极引导消费者购买节能环保低碳产品,大力推广绿色低碳出行,倡导绿色生活和休闲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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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21

两部委78号文向污水处理企业开征增值税

    近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简称78号文),其中提到污水处理劳务、再生水劳务,自2015年7月1日起,征收增值税,后返还70%,即需要交纳30%的増徝税。这意味着污水处理、再生水等免增值税的政策被取消。政策出台后,引起了行业内的极大关注。    从产业角度考虑,环保企业是践行《环保法》,推动产业良性发展中,不可或缺的力量,这也是《水十条》的基本观点。企业不仅是落实《水十条》的重要力量,也是经济转型、环保产业发展的核心力量。清华大学环境学院环境产业研究中心主任薛涛认为。现在产业中,真正的主力是污水处理等相关领域,这些领域已经形成了产业的一股核心力量,是产业的主力队伍。长期以来,国家对污水处理行业也比较重视。行业中很大部分的项目,是减免税收的,但恰恰是因为减免税收,污水处理行业的交易结构中、收费体系中,都没有算入增值税以及所得税的环节。78号文的发布实际上打破了产业发展的均衡。当然,政策的初衷,肯定是支持产业发展的,同时能让环保企业守法,合理合规,能够达标排放,思路是对的,但是对于一个已经多年享受到减税的产业来说,其实无形中加大了产业的负担。     薛涛表示,2014年是PPP元年,发改委 、财政部都在推PPP,这其中也包括了2003年以来建设部推行的特许经营。78号文所影响的企业正在以PPP中所包含的BOT模式运行污水处理厂,而这次改动带来的冲击势必影响本身就落地不畅的PPP行动。因为PPP落地障碍中最主要的就是要契约精神。而在这样一种税收的变化文件中,并未要求地方政府及时为此对民营资本作出合理补偿。虽然投资运营商可以去和政府谈判,因为特许协议中一般都有补偿条款,但是据我们观察,这样的诉求很难顺利得到地方政府的响应,这样会让民营资本面临亏损的境地污水处理行业本身竞争比较充分,利润低,现在又减去30%的利润,会产生很多的不稳定。而且恰恰是在新环保法颁布实施以后,处在一个环境责任、环境监管趋严的背景下,多重压力的挤压,使得投资运营商就像封箱中的耗子一样。类似文件出台之前,应该要求地方政府及时调价。    污水处理劳务过去是不收增值税的,78号文的出台,应该加大了污水处理企业的负担。像原来做BOT的很多污水处理厂,预计会要求调价,将税收反应在成本中。刘敬霞律师表达了相同的看法。    E20环境平台高级合伙人高宏坪也表示,以前污水处理等一些服务业都是免增值税的,78号文的出台是开征增值税的标志。很多污水处理企业的利润很薄,开征增值税是在原有微利的基础上又拿走了一部分利润。    对环境产业来讲,增加税收是中央政府税务总局来决定的,但是根据BOT的协议,政策的变动是价格调整非常重要的依据。但现在政策已经开始执行了,但地方政府是否做好了相应准备,这还很不确定。     高宏坪认为,从现金流上来讲,很多环境项目公司和地方政府之间签的BOT、TOT协议大多是按月付和按季付的,经常有政府拖欠不能及时支付的情况,导致很多运营企业的现金流压力特别重。那么此次开征增值税,什么时候退也是不确定的,这进一步加剧了项目公司的现金流压力。政策要求开征增值税,但目前市场的实行和理解是不一样的,污水处理企业退税70%的基数是多少。有人理解是税基是17%,作为污水处理劳务公司如果按17%,负担就更重,还有一种说法认为,污水处理厂应该是小规模纳税人,按3%的税基计算。现在税基是模糊的,是没有细化的。     北控水务有关人士也认为,目前污水处理和再生水一直免税,即征即退的税率并未明确。从业务实质角度来看,再生水劳务和自来水业务本质相同,而污水处理费劳务一般采取BOT和TOT模式,BOT模式包含建造阶段和运营阶段,TOT仅包含运营阶段。一般来讲,污水处厂的最终所有全归属属于政府,并且,会计核算将其确认为一项金融工具而非固定资产,因为这项业务从政府的角度来和精细化管理三方面,并非是简单来料加工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因此,是否适合17%税率着实值得商榷。     对此,很多环保企业也表达了对该政策的看法,北控水务有关人士表示,污水处理行业属于国家鼓励行业,增值税的根本原理在于流转,但污水处理厂的下游都是政府,将税收转嫁给政府,是否违背了政策的初衷值得商榷。苏伊士有关人士表示,本来水价就不高,政策不排除会对行业雪上加霜。也有观点表示,企业负担越来越重,污水费调价又很难。还有企业表示,政策的出台,意味着如不达标会有毁灭性的后果,3年总收入的17%直接被作为增值税拿走。     关于污水处理增税政策的出台,张燎认为,新政府文件的出台多且快,但有些考虑欠周详。当然,如何平衡速度和质量本身也并不易。     薛涛最后表示,环保产业协会、环境商会、给排水协会一起建议政策制定部门,在政策制定和执行时,要充分考虑产业的发展和企业的承受能力,应该有一个缓冲期,让污水处理各个项目公司能有时间,按照新的交易结构,适当调整交易关系。如果不能保证体系的建立,国家有关部门应该给予适当的调整,以补贴政策调整而产生的收益变化。当然广大环保企业也应该守法、自律,并努力降低成本。来源:中国环保在线附: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 财税〔2015〕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落实国务院精神,进一步推动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减排,规范和优化增值税政策,决定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政策进行整合和调整。现将有关政策统一明确如下: 一、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以下称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具体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退税比例等按照本通知所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纳税人从事《目录》所列的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其申请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时,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二)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限制类项目。 (三)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不属于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或者重污染工艺。 (四)综合利用的资源,属于环境保护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列明的危险废物的,应当取得省级及以上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许可经营范围包括该危险废物的利用。 (五)纳税信用等级不属于税务机关评定的C级或D级。 纳税人在办理退税事宜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其符合本条规定的上述条件以及《目录》规定的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的书面声明材料,未提供书面声明材料或者出具虚假材料的,税务机关不得给予退税。 三、已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自不符合本通知第二条规定的条件以及《目录》规定的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的次月起,不再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四、已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因违反税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警告或单次1万元以下罚款除外)的,自处罚决定下达的次月起36个月内,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五、纳税人应当单独核算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的销售额和应纳税额。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应于每年2月底之前在其网站上,将本地区上一年度所有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按下列项目予以公示: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数量,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 七、本通知自2015年7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补充的通知》(财税〔2009〕16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知》(财税〔2013〕23号)同时废止。上述文件废止前,纳税人因主管部门取消《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或者因环保部门不再出具环保核查证明文件的原因,未能办理相关退(免)税事宜的,可不以《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或环保核查证明文件作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继续享受上述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6月1

百态

2015.07.21

“互联网+环保”模式,改变绿色生态

  【 政策法规】近年来,我国在互联网技术、产业、应用以及跨界融合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为加快推动互联网与各领域深入融合和创新发展,国务院出台了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那么,互联网会与环保又会产生怎样的融合?  “互联网+环保”模式即将启动 绿色生态正在改变    2015年7月1日,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发布,并提出节能环保是最终目的。这标志着我国“互联网+”顶层设计正式出炉。    “互联网+”是把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推动技术进步、效率提升和组织变革,提升实体经济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创新要素的经济社会发展新形态。“互联网+”的有力推广将实现互联网与各个行业有效的链接,让社会公共资源更加有效利用,达到节能减排效果。    近年来,我国在互联网技术、产业、应用以及跨界融合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也存在传统企业运用互联网的意识和能力不足等问题,亟待加以解决。为加快推动互联网与各领域深入融合和创新发展,充分发挥“互联网+”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重要作用,国务院出台了积极推进“互联网 ”行动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的发布,是将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的助推剂。在环境保护领域,“互联网+”的应用有广阔的天地,环保需要“互联网+”。在当前互联网广泛普及的情况下,环境保护工作已进入大数据时代。只有将互联网与环保工作这两个完全不同的领域跨界融合,才能把新时期的环保工作做得更好。    自从今年两会上李克强总理首提“互联网+”的概念后,环保部门一直积极找寻自身与其契合的点。那么,究竟互联网会与环保产生怎样的融合?    利用“互联网+”环保开展生态环保公益行动。互联网已成为青少年的学习、生活、交流和聚集的主要方式之一。生态环保公益行动要想获得青少年的广泛参与,就要有效地借助这个渠道,增强体验性、互动性,为青少年提供参与建设美丽中国的便捷路径。同时,青少年通过微博、微信、QQ等应用平台,分享自身参与的良好体验和成就感,还会带动身边伙伴共同加入活动,实现“影响一个、带动一批”的扩大效应。    “互联网+”环保可以进一步提高公众环境意识,使得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方式更加多元、自主和开放。“互联网 环保”,是利用互联网的理念、思维、方法推动建立线上线下互动,上下左右联动的环保全员参与机制,建立全民参与、全员监督、各尽其责的全员动员机制,有效实现把生态文明理念真正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各方面全过程,不断探究推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方式方法。    “互联网+”助力环保执法,会使环保执法力度越来越大。如一些地方开通的环保微信举报,为群众提供了非常便捷的环保投诉渠道。    启动开发“互联网+”环保信息系统,组织管理信息化建设。信息化是将重复的、固化的流程提炼出来,使得人为流程数字化,从而提高效率。美国环保工作50%都进入信息系统流程,数据提供者按联邦规范标准提供信息,环保数据和其他领域的数据互通共享。    “互联网+”在环保领域的应用还有许多方面,等待着我们去开发应用。(来源:中国环境报)文章链接:中国环保在线 http://www.hbzhan.com/news/detail/98446.html

前瞻

2015.07.20

污染“版图”急剧扩张,地下水将何去何从?

【污水处理】地下水污染是全球面临的难题,也是中国环境整治里的大命题。2011年,我国提出“十年治理计划”,十年投入346.6亿元防治地下水污染。如今,这个十年计划已够过大半,接下来的5年,地下水处理产业将会有何改变?    污染“版图”急剧扩张 地下水处理将有何改变?    地下水污染已然十分严峻,污染治理的探讨工作正渐渐频繁。    7月14日,首届清华大学工程博士高峰论坛举行,论坛对地下污水处理厂功能及未来发展进行了深入探讨和分析。    不同于地表水,地下水被喻为人类的“生命水”。一旦遭受污染,治理相当麻烦,甚至要花上百年的时间来处理。    不断缩水的地下“版图”    两项最新研究显示,人类正在迅速消耗世界最大的地下水盆地中约1/3的储水,而且没人知道它们将在什么时候干涸。地下水是饮用水的主要来源,也是诸如农业灌溉等商业和工业用水的主要来源。旱区及干旱频发地区尤为依赖地下水。然而测量地下含水层里含有多少地下水以及已经失去或获得了多少地下水并不容易,这取决于这些水量有多大、多难取得。    研究人员首次利用卫星数据对世界上最大的37处盆地的地下水使用情况进行了测量。美国宇航局的重力恢复和气候实验任务中的双卫星观测到了盆地所受重力的细微变化,研究团队因而可以根据这些变化估算出这些盆地的水消耗和水给养的速度。    科学家使用的水模型能表明哪些盆地至少还在接受天然的水补给。该研究小组在日前出版的《水资源研究》杂志上报告说,2003年至2013年间,这37个盆地中的21个出现了水位下降。而且,这21个盆地中有8个已经完全没有天然水补给,而另有5个仅获得些许的天然水补给。而在以上这13个盆地中,那些位于世界上最干旱地区的盆地,例如阿拉伯半岛,情况是最糟的。    我国地下水污染形势严峻    在全球范围内面临地下水迅速枯竭时,中国亦没有幸免。    专家表示,地下水占全国水资源总量的1/3,全国有近70%的人口饮用地下水。目前,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部分地区地下水严重超采。    与此同时,我国地下水污染状况也日趋严重。地下水污染正由点状污染、条带状污染向面状污染扩散,由浅层向深层渗透,污染程度和强度也在不断增加。有关专家认为,全国有90%的地下水都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污染,其中60%污染严重。    针对目前我国地下水污染的范围、严重程度,有媒体报道称我国的地下水污染治理需要的时间是——1000年。即使有人觉得其中有危言耸听的成分,却也真正道出了地下水污染治理之艰难。    十年300亿元,未来5年地下水处理将成新增长极    目前针对水污染治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往往针对的是地表水污染治理,而对于地下水污染治理方面的制度规定仍然缺乏。    2011年环保部、国土部与水利部联合公布的《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表示,到2020年对典型地下水污染源实现全面监控,地下水污染防治体系基本建成。地下水污染治理方面的资金需求,数字又是巨大的。有报道称,上世纪80年代,日本测算治理地下水污染需要800万亿美元。    为此,国家将在这十年内投入346.6亿元,其中迫切需要开展的优选项目需投资88.8亿元,重点项目需投资257.8亿元。    “由于地下水的修复技术极其复杂,我国地下水修复处理的技术能力相当薄弱。因此《规划》会带动我国相关产业的发展”。环保部污染防治司饮用水处处长石效卷此前表示,“地下水处理的相关产业将成为环保产业一个新的增长点。”    如今这个十年计划已走到了一半,而我国的地下水污染形势仍就十分严峻。根据常理推动,在接下的5年内,地下水污染治理的步伐将有所提速,带动地下水污染治理市场的进一步扩容。    文章整合自中国科学报、中国产经新闻报、21世纪经济报道、新浪环保等相关报道(来源:中国环保在线)文章链接:中国环保在线 http://www.hbzhan.com/news/detail/98417.html

百态

2015.07.20

史上最严环保法、临沂之痛

     因为“铁腕治污”,临沂这个小城被推上了风口浪尖。  自今年2月临沂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被环保部华东环保督查中心公开约谈后,这座位于山东省东南部的工业城市,展开了一场“铁腕治污”的行动。  临沂在10天内关停了华盛江泉、三德特钢等57家企业,甚至纳税百强企业也未能幸免。有一种声音认为,众多企业停产可能引发企业债务危机,企业工人待岗可能引发劳动就业问题。  “铁腕治污”收获了蓝天白云,也引发了当地企业的“阵痛”,引发了社会对治污临沂的讨论:在经济下行和推进环保建设的大背景下,环保治污和经济发展之间的尺度该如何把握?  “蓝天白云”的代价  临沂堪称新《环境保护法》实行后(以下简称“新环保法”)的典型案例。  今年1月,新环保法正式实施。这部被称为“长了牙的环保法”堪称“史上最严”:对违法企业“按日计罚”,上不封顶;可以直接查封违法企业,甚至对责任人直接拘留;环保也直接与干部考评挂钩,设立了严厉的行政问责机制。  为执行这部“史上最严环保法”,环保部在全国部署专项检查。临沂成了环保部华东督查中心专项督查的第一站。  2月5日~8日,环保部华东督查中心检查了15家企业,其中有6家存在偷排、漏排和不正常运行环保设施的情况,环保“三同时”(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手续完备的只有7家,安装了废气在线监测设施的只有8家,但没有一家通过有效性审核。  2月25日,环保部公开约谈临沂市政府主要负责人,通报环境违法问题,提出整改要求。代市长张术平表示绝不会有第二次约谈。  约谈之后,临沂突击对全市57家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治理,或治理后仍不能达标排放的重点企业紧急停产整顿,成为全国唯一在约谈后采取停产整顿的城市。截至目前,26家依然停产。  此外,临沂也加大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数据显示,今年以来,临沂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49起,处罚金额2179.8万元,同比分别增长479.1%和1020.14%。环保、公安联勤联动查处环境犯罪案件、治安案件31起,刑事拘留、行政拘留35人。  “铁腕治污”带来了环境改善。根据临沂市环保局发布的数据,今年3~6月,临沂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4项污染物浓度指标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了27.8%、23.5%、41.4%、25.4%,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增加31天,增幅达到25.4%。  但是,“蓝天白云”治理效果的背后,企业经营问题开始显现。  此前有媒体报道,此次临沂“铁腕治污”影响下的企业正面临着债务难以偿还、银行信用危机等问题。该报道称,在此次被关停整治的57家企业中,36家有银行授信,授信余额高达165.25亿元,还对外提供担保192.02亿元。再加上与之相关联的上下游企业,如果数百亿债务集中到期,有可能导致地区性金融风险。  对此,临沂市政府专门成立了金融领导小组,以应对停产带来的企业债务危机。临沂市政府表示,26家依然停产的企业去年的利税只占全市的1%,财政收入大幅下降属外界误读。  不过,随着企业停产,大批工人开始待岗。临沂三德特钢有限公司是此次被关停的57家企业之一,该公司一位王姓高管向记者表示,自被强制关停整治以来,该公司“几千人都是待岗的状态,发不了工资”。  统计显示,今年1月~5月,57家停产整治企业共有职工44007人。截至目前,除31家复产企业外,26家仍停产企业共有职工28152人。对此,临沂市政府表示,待污染治理达标后,这些企业就可以恢复生产。  是对新环保法的一次检验  临沂的“铁腕治污”,引起了社会的激烈讨论和争议。争议的核心问题是:强力推进的环保治污会不会阻碍经济社会发展,会不会引发社会稳定问题?  7月14日,在一场以“临沂环保之痛”为主题的环保研讨会上,北京市环保局原副局长杜少中表示,临沂等地在环保治污方面欠账太多,导致严格治理环境污染时需要付出很大的代价。  对于企业的“喊冤”,杜少中认为不能把企业关停和工人待岗的账全算在环保治污的头上。  作为环保报道领域的资深人士,中国环境报社社长杨明森也在该研讨会上表示,一些污染企业经常渲染、夸大治污的代价,并以此要挟政府。“这样的办法屡试不爽,我们应该坚决反对。”  杨明森把环保治污比喻为一台手术,他认为不能夸大治理过程的阵痛。“治病的时候肯定是有阵痛的,但只说手术刀和阵痛而不说疗效,是治不好病的。”  但也有人对临沂的“铁腕治污”提出了更多意见和建议。  环保部原总工程师、中国工业环保促进会会长杨朝飞表示,不追究当初决策者的失误,只让污染企业为过去的发展思路不当埋单,不仅不利于治理污染,不利于促进经济社会的顺利转型,而且有失社会公平。  在中国人民大学环境政策与环境规划研究所所长宋国君看来,新环保法的落实需要循序渐进,因此对于污染企业,环保部门最好先通知,再警告,最后才是严格处罚。  在新环保法颁布施行半年多后,临沂“铁腕治污”的行动,以及由此引发的争议和讨论,被认为对新环保法执行力度和效果的一次检验。  中国政法大学环境法教授曹明德表示,《环境保护法》以前被戏称为“软法”,执行效果不佳。随着新环保法的修订施行,环保部门被赋予了很多强有力的权力和措施,社会也更应该遵守和执行新环保法。“要是没有强有力的执行,新环保法就成了一纸空文。”  全国律师协会环资委委员、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赵京慰表示,临沂环保事件在我国打造环保执法新常态的过程中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这次环保部通过督查对地方政府严厉警示,必将带动各地环保部门认真执法。  曹明德也提醒:“现在的手段主要是处罚,也应多一些沟通协商。”在他看来,这样可以提升企业的环保意识和治污能力。  环保治污如何做到“软着陆”  在严格执行新环保法的大背景下,如何在推进环保治污的进程中保证和促进经济发展,实现“软着陆”,成了各地主管部门需要慎重考虑的一个问题。  杨朝飞认为,在开展环保治污工作时,一定要发挥企业治污的主体作用,由企业自主提出整治环境污染的工作方案。因为只有企业最了解行业和自身的情况,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尊重企业在治理污染上的选择权和决策权。  “政府可以对企业治污依法行使监督权,但绝不能代替企业行使治污的决策权。简单的停产整顿和限期治理,可能导致政府代替企业行使治污决策权。”杨朝飞说道。  赵京慰表示,治理污染应该遵循“谁污染,谁治理”的基本原则,治污的成本应该主要由企业来承担。在他看来,企业是污染排放的主体,法律对治污有一系列的要求,企业有义务遵守相关法律。  但他也提醒,身处转型期,企业由普遍违法的状态向普遍守法的状态迁移,政府和环保主管部门应当有更多作为。“比如争取政府在财税、融资、政府采购等方面予以扶持,引导和鼓励更多企业遵守环保法律。”  作为环保部门曾经的官员,杜少中则表示,在对污染企业追责之后,还应该向一些地方政府追责。“因为企业(不守法)的这些毛病都是地方环保部门给惯出来的。”他坚持认为,环保部门“态度不能软,力度不能小,也不能夸大阵痛”。  在临沂“铁腕治污”引起的后续影响中,企业债务和可能引发的金融危机是许多人担心的重点,一些被关停的企业由于缺乏基本的环评手续,即使治污达标也无法恢复生产。  对此,曹明德表示,银行等金融机构应该注意。“在审查企业贷款时,就不该给这种‘先上车,后补票,甚至到了站都没买票’的不守法企业贷款,应从侧面帮助企业建立起绿色环保的生产理念。”  推进环保治污是一个系统而漫长的工程。因此,杨朝飞表示,建立长效机制是破解临沂困局的关键。“多年积累的环境问题非常复杂,治污的困难和挑战也很多,不能指望一两年或数月就解决。”来源:钱讯网

百态

2015.07.20

水质监测的重要性

        水质监测是指对水中的化学物质、悬浮物、底泥和水生态系统进行统一的定时或不定时的检测工作。水质监测在维护水环境健康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对饮用水来说,若水中含有有害细菌,如伤寒、霍乱、痢疾等病菌时,便会传播各种传染病。当水中存在大量浮游生物(如原生动物、藻类等),会影响水的物理性质,并产生臭味和水色。若水中含有某些矿盐杂质,也会引起各种病症。如饮用水中含氟过多,会使牙齿产生斑纹,而引起“斑齿病”,严重者可使牙齿完全溃坏。至于日常生活排出的污水,也会传播疾病。因此,研究水的处理和测定水质是否符合饮用水的标准是保证人民健康和国家建设的重要课题。    对工业用水来说,必须了解水体的物理性质和化学成分,因为各种工业用水不仅需要足够的水量,而且因工业生产用途不同对水质也有不同的要求。例如锅炉用水不能含有大量钙、镁的硫酸盐,否则锅炉里面将产生水垢,不但会耗费过多的燃料,而且也有可能引起锅炉爆炸;再如,冶金工厂中的冷却设备,对给水中悬浮物的含量有很严格的规定。对工业用水则考虑是否影响产品质量或易于损害容器及管道。    此外,水质监测还可以:    a)为环境管理、环境科学研究提供数据和资料;    b)确定水体中污染物的分布状况,追溯污染物的来源、污染途径、迁移转化和消长规律,预测水体污染的变化趋势;    c)判断水污染对环境生物和人体健康造成的影响,评价污染防治措施的实际效果;    d)提供代表水质质量现状的数据,供评价水体环境质量使用;    e)探明污染原因,污染机理以及各种污染物质,进一步深入肝癌不环境及污染的理论研究。水质监测的范围及种类    水质监测的主要目的就是检验水的成分是否与水质指标相吻合。水质指标是描述水质量的参数,通常用水中杂质的种类、成分和数量来表示。水质指标项目繁多,因用途的不同而各异。其中有的水质指标从名称就可以看出具体的杂质成分,如Hg、Cd、As、硝酸根(AgNo3)、氰化物(Hcn)、 DTT、六六六等;有的水质指标反映了若干杂质成分的共同影响结果,如碱度、硬度等;有的水质指标则是许多污染杂质的综合性指标,如浑浊度、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等等。   水质监测范围十分广泛,主要包括:未被污染和已受污染的天然水,如江、河、湖、少和地下水及各种工业排水等。来源:湖南省亿美有害物质检测中心

标准

2015.07.17

宁夏砸1.55亿专治环境污染 黑臭水与废气将无路可逃

    今年以来,宁夏自治区继续加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目前已完成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1.55亿元。    宁夏自治区以建设“美丽宁夏”为目标,以改善城市水环境和大气环境为重点,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并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先后开工建设中卫市第四排水沟治理工程,沙湖湿地恢复和重建工程,金凤工业集中区、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吴忠立德慈善工业园区废水处理工程和固原市、中宁县、惠农区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银川市燃烧锅炉烟尘治理工程。    据了解,下一步,宁夏自治区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和自治区财政支持,重点推进城市湿地生态保护、葫芦河流域污染防治、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等项目建设。    一是继续开展城市湿地生态环境保护。2013年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将沙湖流域湿地生态环境保护项目(2013年~2016年)列为国家一般引导江河湖泊支持项目,对阅海、星海湖、沙湖等城市湿地进行保护。2013年~2014年,中央下达资金5700万元,2015年,宁夏已争取沙湖流域生态环保治理资金5000万元。    二是加强葫芦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宁夏与甘肃跨界河流葫芦河、渝河流经西吉县城和隆德县城。为解决县城工业和生活污水对河流水质的影响,切实加强葫芦河流域水污染治理,西吉县、隆德县计划采取源头截污、河道整治、生态修复等综合措施提升河流水质。    三是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及地级以上城市地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治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印发后,宁夏自治区环保厅根据国家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方向组织银川市、石嘴山市申报地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城市黑臭水体(排水沟)污染治理等项目。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商机

2015.07.17

治污年投资超万亿元 下半年PPP仍是环保重要热点

           目前地方政府推出的PPP项目投资达万亿以上,环保项目占一半以上的资金比重。下半年,PPP模式仍将是环保行业的重要热点,PPP订单的斩获将继续成为相关个股股价的重要催化剂。  PPP模式空间巨大  根据国际经验,污染治理投资占GDP的比例达2%—3%时,环境质量才可以得到明显改善。过去10年,中国这个比例始终低于2%,其中有8年低于1.5%。以2014年中国GDP为63.64万亿元为例,存量污染治理每年投资规模可达1.3万亿元。若未来每年按7%的GDP增速,则每年增量治污投资约900亿。  由于环保产业与PPP模式的高度契合,生态环保、公共服务领域也成为政府推广PPP模式的重点领域。在财政部颁布的总投资1800亿的30个PPP示范项目中,纯环保项目占了40%。目前地方政府推出的PPP项目投资达万亿以上,环保项目占一半以上的资金比重,有的省份甚至只推出了污水治理PPP项目。  2015年5月25日发改委在发布PPP项目库,公开发布了1043个PPP项目,总投资约为1.97万亿元。PPP项目库的发布,释放出国家强有力支持推广PPP项目的政策信号,增强了社会资本的信心,带动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环保领域。  下半年“PPP模式”仍是环保行业的主要热点  尽管上半年已有相关公司陆续斩获PPP订单,但我们认为目前上市公司签订的PPP订单只是冰山一角。下半年,PPP模式仍将是环保行业的重要热点,PPP订单的斩获将继续成为相关个股股价的重要催化剂。  根据对省级地方政府工作报告的不完全统计,已披露的2015年PPP项目计划投资总额在1万亿以上;发改委网站于5月份发布的PPP项目库总投资近2万亿。并且政府“三部门”从2014年下半年才开始大力推进PPP模式,预计很多项目仍在酝酿之中,后续将有更多采用PPP模式的项目陆续披露。而拥有技术、资金优势的细分行业龙头,以及具有区位优势的区域环保业务投融资平台将继续分享PPP模式盛宴。  从已签订的PPP项目看,园林板块、污水治理板块是PPP项目落地的主要板块,下半年这些板块将继续受到PPP项目的眷顾;同时我们认为,上半年固废板块在PPP模式中相对沉寂(和固废项目多采用的BOT模式即为PPP模式有一定关系),下半年固废板块在PPP模式中有望异军突起。来源:水环保

标准

2015.07.17

环保检测总站发布水质量金属在线检测合格目录,朗石“Nano Tek 9000"入围其中

    近日,环境监测总站再次公布近期的监测仪器认证合格目录。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名单中首次出现了水质重金属在线监测仪,7台仪器全部为国内企业生产,测定元素均为Cd。水质重金属在线监测仪的原理主要有比色法和阳极溶出伏安法,此次通过认证的仪器以阳极溶出伏安法的居多。“水十条”中明确规定要增加重金属的总量控制,镉应该能成为总量控制的重金属之一。名单如下:

厂商

2015.07.14

长治公安局反恐演练 朗石便携式生物毒性仪大显身手

    近日,长治公安局进行了反恐演练,各种先进的反恐设备让人大开眼界,大伙最好奇就是最近加入反恐工具包中的LumiFox2000便携式生物毒性仪,其由深圳市朗石科学仪器有限公司所提供!    为了验证LumiFox2000便携式生物毒性仪的可靠性和准确性,现场准备了一些常用于恐怖袭击的毒物。在本次演练中,便携式生物毒性仪对大量不明液体进行了准确快速检测,圆满取得成功,为以后保卫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竖起一道坚实的屏障!    LumiFox2000便携式生物毒性仪是深圳朗石公司推出的专利产品,其已被广泛应用于环保、水利等各种应急现场快速检测。早在2010年广州亚运会、2011年深圳大运会上, LumiFox2000就已经初露锋芒,其准确度和可靠性得到了大量的实践证明,多次被环保部、水利部和重要赛事组委选用。    如今恐怖分子的手段变化多端,由传统的挟持人质,炸弹等小范围杀伤武器发展进化到利用各种毒物来进行大范围毒害。其实在911事件后,面对新形势下的反恐需求,美国军方就开始大量采购便携式生物毒性仪。而今天长治公安局开国内先河,首次把便携式生物毒性仪应用到反恐领域,不仅拓展了反恐工具包,也提前布局应对新形势下的恐怖分子。

新品

2015.07.14

朗石助力2015年辽宁省站现场应急能力演练

5月21日,2015年辽宁省现场应急检测分析培训班及现场应急能力考核在沈阳举办。全省14个市站、区县站及绥中、昌图县站共约50人参加了本次培训和技术交流。\ 会议中,深圳市朗石科学仪器有限公司产品经理做了关于针对突发事件水质现场应急检测专题讲座,介绍了突发事故后水质现场应急检测方案、手持式发光细菌毒性检测仪、水质多参数、便携式重金属检测仪的检测原理、操作过程及使用规范。同时,也借鉴了朗石公司在深圳大运会、广州亚运会等水质应急检测典型案例。培训现场,很多正在使用该类仪器的老师就现场生物毒性应急检测和重金属检测应用做了积极互动和交流,朗石公司产品经理也做了一一解答。 会议气氛相当热烈,大家通过交流讨论,与会人员对该类仪器在应急过程中如何发挥作用有了更深的理解,为今后在应急实战中有效应对打下良好地基础。下午,辽宁省环境监测实验中心的老师提供了水质盲样,进行现场应急能力检测考核。使用朗石公司的手持式生物毒性检测仪、便携式重金属检测仪的老师们在此次考核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朗石公司一贯重视并关注每一位用户,通过与客户交流在实际应用中问题和用户使用体验,让朗石的仪器不断改善,让仪器在突发性现场应急事故现场发挥它的价值。

会展

2015.05.25

深圳朗石2015春节放假安排

尊敬的朗石客户:    新春将至,惜别2014,又迎来了充满希望、机遇和挑战的2015年!感谢大家在过去一年里对朗石的支持与信任,也希望在新的一年里,广大客户对我们的支持依旧,我们将一如既往地    为大家提供优质的产品与服务!在此向广大客户拜个早年!预祝大家新春愉快!       朗石春节放假具体安排如下:春节放假时间2015年2月17日~2015年2月24日(年二十九至正月初六),2月25日(正月初七)正式上班。    再次感谢广大客户一直以来对公司的关注及支持!衷心祝愿大家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春节!

厂商

2015.02.13

深圳朗石隆重举行2014年度总结表彰大会暨迎新会

    2015年1月31日,深圳朗石公司在荣粤酒店隆重举行了2014年度总结表彰大会暨迎新会,全体朗石人齐聚一堂,回顾2014年取得的丰硕成果,展望2015年美好前景。    年会上,严百平总经理首先作了重要讲话,对公司2014年的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回顾和总结,对过去一年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对全体员工过去一年的辛勤努力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表示了感谢,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严总强调,过去一年我们的市场开拓成果丰硕,技术研发也在逐步完善,一些产品已达到同行的顶级水平,但是距离我们成为世界知名的水质监测方案服务专家的愿景还有一定的距离,未来我们要紧紧把握产品这一取胜法宝,注重技术、产品、管理的创新,不管是团队还是个人,始终以客户需求作为自己工作的结果导向。对于员工成长,严总指出多承担责任不会吃亏,这会让大家在长本领的基础上实现厚积薄发。    接着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促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进行了总经理特别奖、优秀经理奖、风雨同舟奖、优秀员工奖、快速成长奖、小蜜蜂奖、优秀团队奖7个奖项的表彰,谢丹、胡洋湖、杨欣代表获奖员工发表获奖感言,团队负责人吴福青、胡洋湖、王博还给大家分享了工作中的难忘事迹。    迎新会上,朗石员工们充分展示了自己的才艺。多部门联合奉献的一支开场舞《小苹果》,热情似火地拉开了晚会表演的序幕。实验室产品市场部经理谢丹的单曲《飘雪》、财务部的合唱《黑白配》、产品中心的大合唱《好汉歌》、《老男孩》、《团结就是力量》等节目轮番上演。生产部出品的小品《卖土豆》令人捧腹大笑,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合作的歌曲《super star》,为大家带来了动感的音乐舞蹈,使现场气氛达到高潮。整台晚会节目类型多样,现场气氛热烈,每位员工脸上都洋溢着喜悦,共同感受朗石这个大家庭为我们带来的温暖与感动。台上酣歌笑语不断,台下观众欣赏得津津有味、掌声连连,贯穿其间的游戏、抽奖环节使全体员工互动起来,共同参与的热情使年会的气氛更加热烈。    公司2014年度总结表彰大会暨迎新会在欢乐、和谐、喜庆、吉祥的笑语声中落下帷幕。在过去的2014年,我们团结一致、奋勇拼搏,共同经历了成长中的风雨,见证了公司的发展壮大;面对风起云涌,充满机遇的2015年,我们将怀着充足的信心,团结奋进,共创更加美好的未来!

厂商

2015.02.03

贺江鱼死5天才检出水质超标 预警主要靠鱼?

    贺江铊污染事件发生了5天后才被发现,这带来了人们对于水质监测准不准的担忧。有监测专家表示,类似铊等很多重金属,不在水质监测范围内,监测水中这些重金属超标与否,全靠鱼。  2013年7月1日,广西贺州市贺江部分河段网箱出现死鱼现象,7月5日,死鱼现象加重,当地向自治区环保厅报告情况,经检测才发现,原来贺江上游马尾河口至贺州市与广东省交界处江段水质中的镉、铊出现不同程度的超标。  “类似铊这样的重金属,并不在常规的水质监测中。”水质监测专家、珠江流域水环境监测中心原副总工程师曹永旭告诉羊城晚报记者,国家对河段水质的监测有设基础指标,铜、铅、锌、镉、六价铬和锰等几种重金属是常规检测项目,以人力采样、分析、监测为主,也难以每日每时监测。  “即使这些重金属,如果不在检测时段出现污染,监测部门也未必能发现。”曹永旭解释说,而像铊这样的重金属,并不在常规水质监测指标内。监测这样的重金属污染只能靠鱼类。贺江污染事件曝光后,每小时从江水取样后,环保部门都要开车几个小时到南宁或广州进行检测,数据有滞后性。水质监测受距离、人力、仪器、经费等各种外在客观条件所限。即使有这些设备,也不是实时监测水中的重金属超标情况,还要送到有科研力量的机构,这些机构也需要花很长时间,才能测出重金属是否超标。  “并非政府不想监测铊这些重金属,主要是条件限制。监测铊的设备都是进口仪器,对存放环境要求十分高,要求是无尘的。一套设备200万元。目前只有广州自来水公司等大型单位科研机构才有设备。”  曹永旭说,在监测设备缺少时,水生物鱼类是一种有效的生物监测和预警手段,国外和国内不少自来水厂会在前置的取水口专门养鱼,通过观察鱼的特殊回避特性来看水质是否出现污染。鱼类可通过嗅觉、味觉、视觉,侧线及其他感受器而感受水中化学成分变化,对水中有些重金属离子(如汞、铜、锌等),具有很高的敏感性。  曹永旭建议,在韶关、广东广西交界处等冶炼、矿业较多地区,最好开展铊等重金属的监测,以保证人们健康。

百态

2014.02.10

深圳朗石公司2013年度总结表彰暨迎新会成功举办

 2014年1月18日,以“共同成长、共创未来”为主题的朗石公司2013年度总结表彰暨迎新会在深圳恒丰海悦大酒店成功举行。公司各级领导、员工携家属一同出席了本次年会。会上,公司总经理严百平先生现场致辞。严总肯定了公司全体员工在过去的一年里的辛勤努力的工作并表示感谢,对取得的成绩进行了总结回顾,期望公司在新的一年里再创辉煌,业绩万马奔腾,全体员工与公司共同成长、共创美好未来,现场气氛顿时热情洋溢。  宴会前,公司通过设立并评选出的优秀经理奖、优秀导师奖、优秀员工奖、优秀团队奖四类奖项,对2013年度为公司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及团队进行了表彰,充分肯定了他们的智慧与汗水。 宴会中,公司员工纷纷展示艺术特长,为大家献上了一场精彩纷呈的文艺表演。整场晚会观众们笑声迭起,全场气氛长时间达到高潮。最后,随着严总清唱一首《乡村即景》原创歌曲,年会拉上帷幕。此次年会还设立了抽奖环节,抽取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幸运奖20名。

厂商

2014.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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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朗石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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