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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乐氏联创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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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动态

乐氏科技受邀参与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法国标的比对试验

  2018年12月25日-28日,应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的邀请,北京乐氏联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氏科技),携带ProteaAtmosFIR便携式傅里叶红外多组分气体分析仪,和标准研究课题组共同参与了《固定污染源废气气态污染物的测定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法》的比对试验。  项目承担单位-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的邀请函  本次来参加测试的共有3个厂家的仪器,方法包括:FTIR(傅里叶变换红外技术)和NDIR(非分散红外技术)。  比对测试前细节交流  比对测试现场  采用FTIR技术ProteaAtmosFIR便携式傅里叶红外多组分气体分析仪在三天的比对测试过程中,运行稳定,测试准确,得到标准研究课题组和友商的认可和好评。  比对测试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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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08

空气质量约束性指标达到年度目标要求

生态环境部今日向媒体通报了2018年12月和1-12月空气质量状况。2018年12月,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7.0%,同比上升9.8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5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8.5%;PM10浓度为8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6%;O3浓度为7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3%;SO2浓度为1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4.6%;NO2浓度为3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6%;CO浓度为1.8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3%。1-12月,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9.3%,同比上升1.3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3%;PM10浓度为7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3%;O3浓度为151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3%;SO2浓度为1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2.2%;NO2浓度为2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5%;CO浓度为1.5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8%。从“十三五”环境空气质量两项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来看,PM2.5未达标的262个城市平均浓度为4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4%;338城市优良天数比例为79.3%,同比提高1.3个百分点,均达到序时进度和年度目标要求。2018年12月,169个重点城市中临汾、漯河、安阳市等20个城市空气质量相对较差(从第169名到第150名);海口、舟山、福州市等20个城市空气质量相对较好(从第1名到第20名)。2018年1-12月,169个重点城市中临汾、石家庄、邢台市等20个城市空气质量相对较差(从第169名到第150名);海口、黄山、舟山市等20个城市空气质量相对较好(从第1名到第20名)。从空气质量同比改善程度看,2018年1-12月,169个城市中,哈尔滨、长春、衡水市等20个城市空气质量同比变化幅度相对较好(从第1名到并列第19名);西宁、常州、信阳市等20个城市空气质量同比变化幅度相对较差(从倒数第1名到倒数第20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12月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54.1%,同比上升1.1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8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0%。1-12月,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50.5%,同比上升1.2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6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8%。北京市12月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6.7%,同比上升2.8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4%。1-12月,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62.2%,同比上升0.3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5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1%。长三角地区41个城市12月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1.7%,同比上升18.2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5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9.5%。1-12月,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4.1%,同比上升2.5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4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2%。汾渭平原11个城市12月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48.5%,同比上升12.4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8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7%。1-12月,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54.3%,同比上升2.2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5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8%。来源:中国环境报

厂商

2019.01.08

北京将专项治理餐饮业大气污染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财政局、商务局等六部门日前共同发布了《北京市2018-2020年餐饮业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围绕重点业态、重点规模、重点区域、重点单位,推进餐饮业废气净化设备升级改造,进一步降低餐饮源排放强度,整体提升餐饮行业规范化管理水平。《方案》明确,属地政府为餐饮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管主体,负责辖区防治工作的统筹组织和实施;行业部门根据职责分工,通力协作、强化行业监督和指导。摸排建立餐饮业工作台账,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建立信息互联互享机制,并实时动态更新,每半年将新、改、扩建餐饮服务单位动态纳入台账管理,对注销企业进行台账动态清理,确保新建或更换净化的设备能达标排放。专项治理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升为原则,优先以重点业态(经营烧烤等污染强度较高的)、重点规模(大型及以上餐馆和中央厨房)、重点区域(人口密集区、餐饮聚集区)及重点单位(被投诉举报企业、行政事业单位食堂等)为重点,推进废气净化设备升级改造工程,带动全市治理工作开展。主要做法是清理一批违法违规餐饮服务单位,提升一批守法经营餐饮服务单位,整治一批问题突出餐饮服务单位。《方案》提出,各区要加大辖区“无证无照”“露天烧烤”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制止违法行为,集中清理整治一批违法违规餐饮服务单位。同时要加大对问题突出餐饮服务单位的整治力度,严处改造工程弄虚作假、设备运行维护不到位造成超标排放或屡被投诉举报等突出问题,对超标排放拒不改正的,依法采取责令停业整治等措施。值得一提的是,针对当前餐饮服务单位因专业性不足导致废气净化设备安装设计不合理、清洗维护不到位、废气排放不稳定达标等情况,北京将倡导、鼓励各餐饮服务单位采用第三方治理模式,开展废气净化设备升级改造,委托具备专业清洗能力的第三方定期清洗维护净化设备和集排油烟管道。来源:中国环境报

厂商

2019.01.08

无锡要“放大招”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业源、移动源、面源成未来三年大气治理重点

  继“气十条”后,江苏省无锡市如何持续改善空气质量,让市民呼吸到的空气长年保持清新?近日,随着《无锡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出台,新一轮大气污染治理即将重磅袭来,这意味着无锡市在空气质量改善上要“放大招”,一场将持续3年的蓝天保卫战正全面打响。值得一提的是,与此前“气十条”所不同的是,这一次将更加有的放矢,重点“对付”工业源、移动源及面源等难啃的“硬骨头”。  “气十条”以来空气好了,还有哪些硬骨头要啃?  2013年,我国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气十条”。无锡市当时也出台了“锡十条”——《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通过优化产业结构、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强化工业污染治理、发展绿色交通、控制城乡面源污染、提升监控预警能力等六大重点工程,决心到2017年PM2.5浓度下降20%。  环保专家分析说,前几年,随着“锡十条”的推进,淘汰黄标车以及电力、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的提标改造等工作都已完成。“锡十条”实施下来,无锡市的“治霾cheng绩单”还是不错的,PM2.5浓度下降了近40%,达到了预期。但改善的成果还不够稳定,空气质量容易受不利气象条件的影响。像2017年底到2018年初还是出现了一些重污染天。  “要打赢蓝天保卫战,减排是硬道理。现在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的减排进入了攻坚期。原来好减的都减了,剩下没减的都是难减的,是难啃的‘硬骨头’。”在业内人士看来,如今污染物减排进入了深水区。在打赢蓝天保卫战中不仅要控制PM2.5,还要推进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  目标:确保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1.1%  在环保专家看来,无锡市此次出台的《方案》是“锡十条”的延续和提高,可谓“锡十条”延伸版,将重点针对工业源、移动源以及面源等“硬骨头”进一步强化治污减排。“无论是针对移动源,还是面源污染,此前都未出台过如此有针对性、细致和严格的规定。”专家表示。  方案提出,要用3年时间通过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能源结构、调整优化运输结构、调整优化用地结构、突出污染减排整治、加强区域联防联控、完善环境经济政策、强化监测监控等八个“大招”36条举措,使无锡市的空气质量有明显改善。其中,工业源、移动源以及面源治理等将成为接下来3年的新重点。  经过3年努力,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进一步明显降低PM2.5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  到2020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均比2015年下降22%以上;确保PM2.5浓度比2015年下降30%以上,力争降至40微克/立方米;确保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1.1%,力争达到72%;确保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确保全面实现“十三五”约束性指标。  工业:非电行业也纳入超低排放改造  在接下来的三年行动计划中,明确要深化工业污染治理。其中,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将升级改造,全市范围内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制。  “超低排放改造以前只针对电力行业,现在连非电行业也全覆盖了。”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解读说,今后将在钢铁等行业内全范围实施超低排放改造。今年年底前,钢铁行业要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今后对工业园区的监管会越来越严,门槛也会越来越高。”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根据方案,将大幅提升区域污染防治能力,对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工业园区等进行集中整治,加强环境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大幅提升污染物收集、污染物处置和生态环境监测监控能力等,定期开展环境绩效评价。据了解,蓝天保卫战期间,在高新区、经开区、重点工业园区及港口设置环境空气治理监测站点。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依然是新一轮空气治理的重点。在基本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源解析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将制定出台全市重点控制的挥发性有机物名录和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监管企业名录。到2020年全市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比2015年减排30%以上。  “要减少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还是要从源头上解决。”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根据实施方案,今后禁止生产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产品,要用低含量的来进行产品替代,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今后将以减少苯、甲苯、二甲苯等溶剂和助剂的使用为重点,推进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低反应活性原辅材料和产品的替代。据介绍,无锡市将加快推进空气自动监测站点、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站点、重金属自动监测站点全覆盖。  今年年底基本实现新能源或清洁能源电动公交全覆盖  除了在“气十条”的基础上进一步攻坚克难外,交通和面源污染的防治是新一轮空气质量治理的重点。其中,通过调整优化货物运输结构、加快车船结构升级、强化油品储运销管理、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等发展绿色交通体系。  比如,新建、改建、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采用公路运输。到2020年,铁路货运量比2017年增长20%以上。与此同时,推进煤炭、建材、矿石等运输“转公为铁”“转公为水”。推进集中箱“水水中转”,今年底前,具备条件的港口要达到30%以上;同时,具备铁路、水路货运条件的火电企业一律禁止公路运输煤炭;大型钢铁企业内部运输煤炭、铁矿等,全部改用轨道运输。  加快车船结构升级,2018年~2020年全市推广新能源汽车2.55万辆以上标准车。今年7月1日起,港口、机场、铁路货场及城市建成区内的其他企业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应主要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今年年底,基本实现新能源或清洁能源电动公交全覆盖。在物流园、产业园、工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大型商品交易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不仅如此,还要为承担物流配送的新能源车辆在城市通行提供便利。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标准排放的燃气车辆。  严厉打击非法收运餐厨废弃物的车辆,加大查处和收缴非法运输车辆力度;加强专业化车辆的监管,确保密闭化运输,不得泄漏、洒落。逐步淘汰现有柴油餐厨废弃物收运专用车辆,新增、更新的餐厨废弃物收运专用车辆应当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  今年7月前提前实施国六排放标准  市区和江阴、宜兴两市分别制定重型车辆绕城方案。明确国三(含)标准以下柴油车辆禁限行区域、路段等,严控重型车辆进城。市区和江阴、宜兴分别制定营运柴油货车和燃气车辆提前淘汰更新目标及实施计划。  今年7月1日前,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2020年底前,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达到省目标任务。  在新车销售、检验、登记等场所开展环保装置抽查,保证新车环保装置生产一致性,鼓励市区和江阴、宜兴两市于2019年底前具备新车环保装置检验能力或实施第三方监测。研究推广OBD在机动车排放检测方面的应用。推进老旧柴油车深度治理,具备条件的安装污染控制装置、配备实时排放监控终端,并与环保等部门联网,协同控制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稳定达标的可免于上线排放检验。  2020年柴油货车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总量均比2017年下降15%。  内河应采取禁限行等措施,限制高排放船舶使用,鼓励淘汰使用20年以上的内河航运船舶。长江内河现有船舶完成改造,改造后仍达不到新的环保标准要求的,限期予以淘汰。内河和江海直达必须使用硫含量不大于10毫克/千克的柴油。2020年底前,全市港口、水上服务区和待闸锚地基本具备向船舶供应岸电的能力,主要港口和排放控制区内靠港船舶的岸电使用电量在2017年基础上翻一番。  此外,还要加快完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国家——省——市”三级联网。加快建设遥感监测系统(主要包括遥感监测店和遥感监测平台)。在完成3个固定式和1个移动式遥测点建设的基础上,今年9月底再建成7个固定式遥测点。  实施降尘考核,要求各地不得高于5吨/月·平方公里  针对面源污染,无锡市计划通过防风固沙绿化工程、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加强扬尘综合治理、推进堆场、码头扬尘污染控制、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氮排放控制等多项举措来实现减排。  在城市功能疏解、更新和调整中,将腾退空间优先用于留白增绿。原则上禁止新建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加快环境修复和绿化。对违反资源环境法律法规、规划,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采滥挖的露天矿山,依法予以关闭。  不仅要严格施工扬尘监管,还要推进堆场、码头扬尘污染控制。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扬尘治理费列入工程造价。将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扬尘防治检查评定不合格的建筑工地一律停工整治,限期整改达到合格。2020年起,拆迁工地洒水或喷淋措施执行率达到100%。2020年前,市区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以上,江阴、宜兴两市达到85%以上。渣土车需密闭,不符合要求的一经查处依法取消其承运资质。从事易起尘货种装卸的港口应安装粉尘在线监测设备。2020年前,大型煤炭、矿石码头粉尘在线监测覆盖率达到100%。相关人士透露说,接下来,无锡市将实施降尘考核,各地不得高于5吨/月·平方公里。  此外,还将进一步加强降尘量监测,2018年完成了各区县、乡镇(街道)降尘量监测点位布设。  非商用建筑内禁止建设排放油烟的餐饮经营项目  “以前氨排放控制虽然也会提及,但像此次正式写入空气质量治理行动计划还是头一次。”相关人士表示。方案中明确:提高化肥利用率,到2020年达到40%以上。积极开发释缓肥料等新品种,减少化肥使用过程中气态氨的排放。推进非有机溶剂型农药等产品创新,减少农药生产和使用过程中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此外,推广秸秆就地就近实现资源转化的小型化、移动式装备。到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其中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率达到60%。  除了氮排放进行控制外,还要加强餐饮油烟的污染防治。在2018年10月份的无锡市民环境问题联合接访中,餐饮油烟类问题占到了近三成。餐饮油烟污染已成全国的高发城市病之一。为治此“顽疾”,此次方案明确规定,非商用建筑内禁止建设排放油烟的餐饮经营项目。餐饮经营单位和单位食堂应当安装具有油雾回收功能的抽油烟机或高效油烟净化设备并保持有效运行。推广集中式餐饮企业集约化管理,开展规模以上餐饮企业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试点。  此外,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居住区禁止露天烧烤。禁止露天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等产生有毒有害、恶臭气体的物质。禁止在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落叶。同时,推进烟花爆竹污染防治,市区和江阴、宜兴两市分别出台政策在主城区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来源:中国环境报

厂商

2019.01.07

北京市2018-2020年餐饮业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实施方案

  日前,北京市印发《北京市2018-2020年餐饮业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北京市2018-2020年餐饮业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京环发〔2018〕6号  各区人民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京政发〔2018〕22号),提升餐饮行业规范化管理水平,切实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突出的环境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消防总队共同研究制定了《北京市2018-2020年餐饮业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  (代印)  2018年12月20日  (此文主动公开)  北京市2018-2020年餐饮业大气污染防治  专项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北京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京政发〔2018〕22号),为提升餐饮行业规范化管理水平,切实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突出的环境问题,结合本市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工作原则  (一)总体思路  以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为根本出发点,按照“行业指导、属地监管、企业主责”的原则,坚持以优先解决投诉举报问题为导向,围绕重点业态、重点规模、重点区域、重点单位,推进餐饮业废气净化设备升级改造,促进餐饮服务单位在实现废气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餐饮源排放强度,整体提高餐饮行业规范化、现代化管理水平。  (二)工作原则  落实责任,规范管理。属地政府为餐饮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管主体,负责辖区防治工作的统筹组织和实施;行业部门根据职责分工,通力协作、强化行业监督和指导;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餐饮服务单位落实排污者主体责任,按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安装废气净化设备并强化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保证净化效果。  强化执法、以查促治。各相关部门、各区开展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强化执法,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法规要求,守法经营,履行环保责任,实施升级改造。  重点突破、以点带面。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升为原则,优先以重点业态(经营烧烤等污染强度较高的)、重点规模(大型及以上餐馆和中央厨房)、重点区域(人口密集区、餐饮聚集区)及重点单位(被投诉举报企业、行政事业单位食堂等)(以下简称“四类重点餐饮单位”)为重点,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行政手段,推进废气净化设备升级改造工程,带动全市治理工作开展。  创新模式、深化治理。在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的条件下,鼓励倡导第三方治理模式,在餐饮行业推广使用含设备升级、清洗维护等内容的“一条龙”治理模式,保障治理效果持续保持。  科技支撑、精准治污。加速餐饮业大气污染防治关键技术、监测设备研发,综合运用科技手段,建立餐饮业废气净化设备运行状态监控系统,探索餐饮业信息化、精准化、精细化管理体系。  二、工作措施  (一)夯实基础,完善餐饮业工作台账  1.摸排建立餐饮业工作台账。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建立信息互联互享机制,完善餐饮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台账。各区组织区属相关部门进行对接,各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供各辖区餐饮服务单位名录,生态环境部门牵头,结合污染源普查,组织各乡镇(街道)政府,按照属地职责,对辖区内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含中央在京单位、驻京部队)进行摸排、核实,完善辖区餐饮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台账(见附件2)。  2.建立台账动态更新机制。各区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建立餐饮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台账动态更新机制,各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供辖区餐饮服务单位名录,生态环境部门牵头,根据审批、备案信息,每半年组织开展餐饮业工作台账更新,将新、改、扩建餐饮服务单位动态纳入台账管理,对注销企业进行台账动态清理。对于工作中排查出的“无证无照”餐饮服务单位,各区组织区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形成清单(见附件3),并按市政府“无证无照”清理整治相关要求,做好清单的动态更新。  (二)严格准入,强化餐饮业污染源头管控  餐饮服务单位须按照《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488-2018)(以下简称《标准》)等相关法规标准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安装污染防治设施。各区相关部门严格落实相关法律规定,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等场所,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三)加强协同,联合开展综合执法  1.加强联动执法、综合执法。生态环境、城管执法、市场监督管理、商务、消防等相关部门,积极依法履职,加强协调配合,强化落实问题会商、情况通报、案件移送、联合执法、联合惩戒、联合督导等工作措施,适时组织“点穴式”联合执法行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区充分发挥各乡镇(街道)“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等工作机制,履行餐饮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监管主体责任,强化餐饮行业日常监管,将餐饮服务单位综合执法作为区、乡镇(街道)两级综合行政执法平台的重点工作项目;2019年起,全市全年餐饮服务单位综合执法检查量达到6万家(次)以上(各区综合执法任务分解详见附件4)。  2.提高执法效能、加大处罚力度。探索建立餐饮服务单位执法检查量、违法处罚率等指标体系,根据季节性、规律性污染特征,每年5-9月定期对各区执法检查情况进行排名、通报。生态环境部门对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依法严惩,对于通过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按《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  (四)开展“三个一批”行动,推动餐饮业污染治理  1.清理一批违法违规餐饮服务单位。结合“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各区加大辖区“无证无照”“露天烧烤”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制止违法行为,集中清理整治一批违法违规餐饮服务单位。  2.提升一批守法经营餐饮服务单位。各区督促辖区餐饮服务单位,按照《标准》要求,参考相关技术指导文件,实施废气净化设备升级改造;督促辖区餐饮服务单位定期清洗、维护净化设备和集排油烟管道,做好台账记录,确保新建或更换净化设备的去除效率和经烟道排放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标准》要求。推进餐饮服务单位升级改造主要原则:一是以“四类重点餐饮单位”为优先,推进净化设备升级改造工程;二是以楼宇、商场为主体,推进餐饮废气集中净化处理;三是以连锁品牌、餐饮集团为突破,条块结合开展废气治理。  3.整治一批问题突出餐饮服务单位。各区加大对问题突出餐饮服务单位的整治力度,严处改造工程弄虚作假、设备运行维护不到位造成超标排放或屡被投诉举报等突出问题,对超标排放拒不改正的,依法采取责令停业整治等措施。  (五)创新模式,倡导第三方治理  针对当前餐饮服务单位因专业性不足导致废气净化设备安装设计不合理、清洗维护不到位、废气排放不稳定达标等情况,倡导、鼓励各餐饮服务单位采用第三方治理模式,开展废气净化设备升级改造,委托具备专业清洗能力的第三方定期清洗维护净化设备和集排油烟管道。  1.倡导开展餐饮业废气第三方治理。以餐饮业废气治理“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为导向,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国办发〔2014〕69号)及《环境保护部关于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意见》(环规财函〔2017〕172号)文件精神,各区积极推动建立专业化、市场化第三方治理服务的工作模式,倡导餐饮服务单位选择第三方治理服务,推动辖区升级改造工程实施,整体提高餐饮行业管理水平。  2.引导第三方规范化治理。各区引导第三方治理单位参照相关技术要求,提供具有三项污染物处理能力的净化设备,定期开展清洗运维,并按合同履行相应责任。对餐饮服务单位反映强烈、群众投诉举报问题突出的第三方单位可适时进行约谈,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曝光。  (六)提升能力,开展餐饮业废气环境监测  1.加强餐饮业废气监测。各区要组织加快餐饮业废气全组分监测能力建设,配备油烟、颗粒物及非甲烷总烃监测仪器,申请资质能力认证扩项,组织人员技术培训,全面加强餐饮业废气监测能力;积极开展监察监测联动执法,以“四类重点餐饮单位”为重点,开展不少于升级改造工程任务量10%的废气排放抽测。  2.强化第三方监测机构监管。严格落实《北京市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京办字〔2018〕8号),生态环境部门加强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各区按规定做好第三方监测机构的监督检查,自2019年起,对由各区委托开展的第三方监测,逐年开展不少于5%的同步质控抽测。  (七)科技支撑,提升餐饮行业科技水平。积极推进餐饮业废气净化技术、监测设备研发项目,开展餐饮行业生态环境关键技术攻关,加速餐饮业废气治理、监管科技成果应用。加强餐饮业治理信息化监管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市、区、企业三级在线监控体系;市生态环境局积极推进市级净化设备运行状态监控平台建设;各区优先构建辖区运行状态监控平台,以“四类重点餐饮单位”为重点,逐步扩大监控平台覆盖范围,强化数据分析,为监管决策提供支撑,并实现与市级监控平台联网;企业按照《标准》要求安装具有运行状态监控、报警、记录和查询功能的废气净化设备。  (八)落实责任,建立督查工作机制。将餐饮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为重要内容之一,纳入大气污染防治督查体系,促进属地政府“组织改造”“督促进度”“运维监管”等主体监管责任落实;重点督查各乡镇(街道)台账建立,餐饮废气净化设备升级改造任务目标完成等情况。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  2019年2月底前,各区完成辖区基础台账对接、排查核实等工作,形成辖区餐饮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台账。对餐饮投诉举报案件整治情况进行排查,对排查中发现仍未治理到位的,依法严处,并予以曝光。  2019年6月底前,各区进一步完善餐饮业废气监测能力建设,配备三项污染物监测设备,基本具备餐饮业废气监测资质。  (二)工程推进阶段  各区抢前抓早,加强对区内各餐饮服务单位《标准》宣传及改造动员,优先围绕辖区“四类重点餐饮单位”,全面启动升级改造工作;2019年,全面推进辖区餐饮废气净化设备升级改造工程(各区升级改造工程任务详见附件5),完成辖区废气净化设备运行状态监控平台建设,督促“四类重点餐饮单位”达到《标准》要求,并基本实现联网监控;逐步扩大联网监控覆盖范围。  (三)成果巩固阶段  2020年,各区继续做好台账动态更新机制落实,根据餐饮服务单位变化及执法检查情况,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对辖区餐饮服务单位实施“动态治理”,对违法违规餐饮服务单位“发现一家、整治一家”,督促其达标排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政府是餐饮业大气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餐饮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精心组织、全面部署、狠抓落实;要明确餐饮治理辖区主管领导,将餐饮废气投诉作为乡镇(街道)绩效考核内容之一,组织各乡镇(街道)将餐饮服务单位的日常监管纳入辖区网格化管理体系,建立区、乡镇(街道)、社区(村)三级管理体系,分解任务、分片包干,建立分工明确、层层负责的组织保障体系,做到每个片区、每家餐饮服务单位都有对应责任人、督促员,确保餐饮服务单位净化设备升级改造任务按时完成;对开设在居民住宅楼等排放废气、居民反复投诉的餐饮服务单位,采取措施督促转型经营或依法取缔;对应安装而未安装净化设备、不正常使用净化设备的,督促整改,确保达标排放。  各区要完善沟通协调、信息反馈机制,建立主管副区长定期调度机制,统筹协调推进净化设备升级改造工程,定期反馈辖区工程进展情况(格式见附件6)。  (二)加强行业监督和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加强信息互通,联合开展综合执法、专项执法,提供有力支持和业务指导,对餐饮业实行联合监管,形成联合监管体系。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餐饮大气污染物排放纳入餐饮业量化评级管理体系,生态环境、城管执法部门将一年内依法处罚2次以上废气污染的餐饮服务单位通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量化分级规定,对相关餐饮服务单位实施降级处理。市商务、消防等部门按照本市集排油烟管道清洗规定,对餐饮服务单位清洗集排油烟设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积极沟通、协调中央单位、驻京部队主管部门,服务中央、部队单位推进净化设备升级改造工作;市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加强本系统工作调度,积极组织下属单位落实资金,配合属地政府,按《标准》要求开展设备升级改造。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市财政、市生态环境部门按照各区餐饮废气治理工作任务量及实际完成情况,在分配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时,对各区提升餐饮废气监测能力、建设辖区运行状态监控平台等给予支持。各区加大支持力度,可结合辖区实际,研究辖区餐饮业治理鼓励政策,倡导辖区餐饮服务单位采用第三方治理。  各级财政预算保障的行政事业单位应带头开展餐饮废气净化设备升级改造工程,并加强设备运行维护管理,所需资金原则上从各单位预算渠道解决。  (四)加强动员宣传。广泛宣传餐饮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的意义,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餐饮服务单位自觉、行业自律作用;加大餐饮服务单位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力度,形成高压氛围,警示、引导餐饮服务单位规范经营,履行环保责任。各区、各相关部门以“通知、公告、一封信”等形式加大对餐饮业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法规、标准、政策、治理技术等的宣传,促进餐饮服务单位实施提标升级改造并定期清洗维护,确保达标排放。依托行业协会、环保协会等社会团体,加强培训、技术指导,为规范治理、达标排放等提供支撑。畅通群众投诉举报监督渠道,完善投诉热线,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促进餐饮业污染防治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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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04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2019年春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15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西2019年春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12月29日  广西2019年春季大气污染  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广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年)》,完成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任务,实现2019年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时间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4月10日。  二、攻坚目标  深化各类大气污染源整治,通过综合施策、合力攻坚,实现优良天数比率同比提高,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消除春节期间的重度污染天气,污染天数同比大幅减少。  三、基本思路  依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统一,巩固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成果,重点开展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城市扬尘综合治理、柴油车污染治理、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污染天气应急联动等6个专项行动,加强部门协同,严格执法监管,深化联防联控,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为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约束性指标(优良天数比率、PM2.5浓度)打下坚实基础。  四、重点任务  (一)烟花爆竹禁燃限放专项行动。  按照自治区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要求,各市要依法制定和实施烟花爆竹禁燃限放专项行动方案,落实烟花爆竹禁放区和限放区域的监管责任和要求,强化生产、运输、销售等源头管控,加强执法巡查,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春节期间,要采取非常措施,加大巡查执法力度,依法从严从重打击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消除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重污染天气。开展方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悬挂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宣传标语,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微博、微信等媒体广泛宣传,形成良好的保护环境氛围。(牵头单位:自治区公安厅、应急管理厅、生态环境厅;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二)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专项行动。  各市、县(市、区)要依法制定和实施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细化部门、街道、乡镇、村屯的监管责任,实行“定点、定时、定人、定责”管控,建立全覆盖、无死角的网格化监管体系,充分利用高架视频、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信息化网格监控平台等多种手段,密切监测秸秆焚烧情况。加强巡查、检查和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力度,有条件的地方采取补贴激励措施。重点抓好榨季蔗叶禁烧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市要制定蔗叶禁烧管理工作方案,统一加强管理,统一综合利用,统一处理处置。自治区糖业发展办要加强行业指导,对蔗叶的综合开发利用给予支持,全面实施甘蔗机械化收割、甘蔗秸秆破碎还田和综合利用。重点攻坚城市:南宁市、柳州市、贵港市、玉林市、百色市、来宾市、崇左市。(牵头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糖业发展办;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三)城市扬尘综合治理专项行动。  各地要将城市扬尘管控纳入重点督查内容,完善扬尘管控机制体制,建立施工工地信息化监控平台,实行建筑工地动态清单化管理。督促建筑工地严格落实工地扬尘“六个百分之百”标准。各地要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文明施工”管理范畴,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依法依规将扬尘管理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企业,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大力推进道路清扫冲洗机械化作业,提高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柳州市、梧州市、防城港市、贵港市、玉林市、来宾市、崇左市要达到70%以上。加快修缮、硬化主干道周边及城乡结合部的道路。对运输渣土、煤炭、矿石、砂石等货物车辆未达到密闭运输要求的,依法严格处罚。对街区、单位、门店实行网格化管理,拉网式清理脏乱差行为,门前实行“三包”,依法严格管控露天焚烧垃圾、露天烧烤等行为,强化城市餐饮业油烟排放管控。(牵头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四)柴油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推进机动车“天地车人一体化”监控系统建设。污染天气过程期间,各市要制定和实施重型柴油车绕行方案,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开展柴油车污染治理专项联合执法行动,对超标排放等违法车辆,一律依法从严处罚。各市要建立打击黑加油站点常态化管理机制,实行多部门联合执法,通过采取有奖举报、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等手段,严厉打击违法销售车用油品的行为。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贵港市要重点开展船用燃料油使用监管,严控船舶使用不合格燃油行为。(牵头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五)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项行动。  各地要根据本辖区“散乱污”企业清单,进一步完善认定标准和明确整改要求,分类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重点整治城市及周边“散乱污”企业。加强对燃煤锅炉(含生物质锅炉)和砖瓦、陶瓷等行业工业炉窑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加密对钢铁、建材、有色、火电、水泥、砖瓦、碳酸钙等企业的物料(废渣)储存、装卸、破碎、输送等环节的巡查、检查频次,严格执行按日连续处罚、限产停产等措施,依法从严处罚环境违法行为。紧盯污染过程重点时段,对火电、钢铁、水泥、砖瓦、陶瓷、木材加工、制糖等高排放企业,特别是城市建成区内的企业,严控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牵头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六)污染天气应急联动专项行动。  强化自治区级预测预报工作,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与自治区气象局加强会商研判,每日分析空气质量趋势,开展48小时空气质量预测预警和一周空气质量研判,为区域空气污染预警和保障措施落实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依据。各市要紧盯预报预警信息,紧盯环境监测站点数据变化,按照应急预案和应对方案,联防联控,提前采取行动和措施,确保污染过程减峰削峰。污染天气过程期间,要重点查处露天焚烧垃圾秸秆、露天烧烤、重型柴油车超标排放、工地扬尘、工业企业偷排漏排、随意“炼山”等违法行为。要结合本地产业结构和企业污染排放情况,细化应急减排措施,依法依规制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具体落实到企业具体生产线、工序和设备;对各类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未达到排污许可管理要求的,依法依规采取差异化或错峰生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牵头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责任单位:自治区气象局、林业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春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放在重要位置,作为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关键举措抓紧抓实。各级人民政府是本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责任主体,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要抓紧研究制定本地具体实施方案,逐项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具体工作措施、完成时间、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广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年)》明确的职责分工,积极落实相关任务要求,强化部门协同,形成攻坚合力。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原则,进一步细化分工任务,制定配套措施。企业是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责任,落实具体措施,确保完成大气污染防治任务。  (二)严格考核问责。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问责预警机制,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落实不力、环境问题突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不明显甚至恶化的地区进行问责预警。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不到位、发现问题整改缓慢、应对污染天气过程不力、环境空气质量恶化趋势明显的地区,自治区将采取约谈、问责预警、挂牌督办等措施;对未能完成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地区,进行通报批评并严肃问责。  (三)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各市加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加快建设大气环境网格化监管体系,推进大气环境网格化监测布点工作,实现全覆盖式网格精准监控,消灭监测盲区,精准分析污染源和污染成因,提高污染源靶向治理水平。各市要开展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的编制工作。PM2.5未达标城市要开展PM2.5源解析研究及源清单更新,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贵港市、玉林市、来宾市试点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监测和源解析研究。  各市要引进专家团队,对环境空气质量进行精准解析并提供针对性管控建议,为科学、精准治污提供技术支撑。推广“一市一策”、“一行一策”、“一企一策”驻点跟踪研究机制,深化“边研究、边产出、边应用、边反馈、边完善”工作模式,对研究形成的成果和共识组织专家统一对外发声。加强监测预警,充分发挥环境空气监测网络的作用,对节日期间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实时监控,做好每日预报发布、污染天气预警预报、重大节庆期间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分析和环境空气质量周报等工作。  (四)加强跟踪调度和信息公开。自治区对各地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进行日监测、周分析、月通报;按月对各地环境空气质量及改善情况进行排名并向社会发布。对专项行动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制度;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时段,对各地应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日调度,并在应急结束后通报各地应对情况。各市要建立调度机制,促进相关责任主体快速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各市要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攻坚行动情况报送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五)强化宣传引导。各地要高度重视攻坚行动宣传工作,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加强宣传报道并抓好落实。通过电视、广播、微博、微信平台等媒介及时向人民群众发布相关信息,积极回应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攻坚行动的良好氛围。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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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04

生态环境部发布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规范大气和水排放标准制订工作

  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技术导则》(HJ945.1-2018)和《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技术导则》(HJ945.2-2018)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以规范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工作,指导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工作。这两项标准均为首次发布。  《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技术导则》规定了制订固定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本原则和技术路线、主要技术内容的确定、标准实施成本效益分析、标准文本结构和标准编制说明主要内容等要求。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修订。固定污染源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修订可参考本标准进行。  《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技术导则》规定了制订行业型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本原则和技术路线、主要技术内容的确定、标准实施的成本效益分析、标准文本结构和标准编制说明主要内容等要求。标准适用于行业型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修订。行业型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修订可参考本标准进行。  这两项标准均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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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6

晋江大力推进燃煤锅炉节能减排

  这几天,晋江市陈埭镇的三六一度(福建)鞋塑科技有限公司、晋江市福联鞋塑有限公司等企业正忙着自行拆除厂里的烟囱。  这是当前晋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大气工业污染源整治“霹雳2号”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打响蓝天保卫战的一个缩影。今年来,晋江市以燃煤锅炉综合整治为抓手,已拆除淘汰燃煤锅炉217台共778.76蒸吨,有效实现大气污染减排,促进晋江市环境空气质量提升。  为了鼓励企业自行拆除锅炉,晋江市政府出台燃煤锅炉拆除补助办法,按拆除燃煤锅炉每蒸吨给予3万元补助。同时,结合城乡环境大整治,对主动拆除燃煤锅炉烟囱的,也给予适当补助,今年已拆除烟囱46根。  为了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提升,晋江市今年继续扩大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由原来的14.51平方公里扩大到159.1平方公里,扩容11倍。  同时,晋江市加快推进集中供热和天然气管网建设,为燃煤锅炉淘汰提供基础保障,不断扩大晋江热电厂集中供热范围。近两年来,新铺设集中供热管网48公里,覆盖区域不断扩大;同时,新建深沪镇晋南热电厂,目前主体工作已建成,预计明年3月投入使用;不断加大天然气管网建设力度,今年投资近5000万元,敷设天然气管网66.9公里。  晋江市还将燃煤锅炉整治工作纳入晋江市大气工业污染源专项整治“霹雳2号”蓝天保卫战专项行动中,对不按时限完成燃煤锅炉淘汰的企业严格查处,确保淘汰工作顺利推进。  据晋江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晋江市将持续加强推进燃煤锅炉减排工作,明年基本淘汰全市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打好蓝天保卫战,保障晋江市世界中学生运动会期间空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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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5

中国环科院研发“全过程控制超低排放技术”

 由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下称“中国环科院”)、香河县鑫创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老干妈公司”)联合实施的老干妈公司油烟异味污染治理项目,日前在贵阳老干妈公司完成验收。焦炭与活性炭分步吸附装置  包括中国工程院院士在内的5位专家组成的验收组一致认为:针对老干妈公司生产工艺和油烟异味生成条件开发的源头与过程减排和末端催化燃烧全过程控制技术设备,使老厂50台炉灶实现了油烟废气量从原来的470000m3/h减少至250000m3/h,削减率达到46.8%;处理后油烟平均排放浓度达到0.71mg/m3以下,去除效率达到91%以上,年污染物从17.1吨减少至0.71吨,减排率达96%。车间内逸散热废气、油烟等经焦炭、活性炭分步吸附处理后,油烟平均排放浓度达到0.52mg/m3以下,去除率达到92%以上,吸附油烟的焦炭、活性炭不仅作为燃料燃烧消除二次污染,还达到节能的目的。  中央环保督察促“老干妈”全力推进油烟治理整改  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7年5月进驻贵州后,老干妈公司油烟排放问题成为贵阳市群众投诉热点。同年8月,在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给贵州省的意见中,明确指出老干妈公司的油烟问题。  作为目前国内生产及销售量最大的全国知名辣椒制品生产企业、国家级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多年来,“老干妈”公司在加速发展的同时,一直高度重视环保工作,但在油烟治理过程中,企业面临着两大难题:一是国内外缺乏完全有效且成熟稳定运行的工业企业油烟治理技术;二是企业油烟排放标准参照餐饮业油烟标准,没有工业企业的油辣椒制品的排放标准。  为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意见,老干妈公司将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放在了首要位置,严格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指示要求,从组织领导、环保监管、治理技术等方面发力,扎实推进老干妈公司油烟治理整改工作,积极回应群众呼声。并配合当地政府,先后制定《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公司油烟污染整治实施方案》和《老干妈公司油烟污染问题整改方案》,成立“老干妈油烟污染整改专班”并实行信息每日一报,随时掌握老干妈公司油烟污染整改动态,及时进行调度。  为彻底解决油烟污染治理难题,老干妈公司邀请了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进行油烟治理试验。经过5个多月的多次沟通和实地调研、上百次反复试验,最终研究出“节能燃烧炉灶与油烟全过程控制新技术控制方案”,并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治理工艺技术方案确定后,2017年12月起,老干妈公司开始分阶段对老厂、大车间、清真和出口共4个生产车间的155台大灶全面停产进行整改。经过一系列的技术改进提升,并克服了冬季气候条件差,油烟管道易累积油垢等多重困难后,老干妈公司于今年9月全部完成了所有灶台的改造工作,通过对新油烟系统的监测,经处理后的油烟平均排放浓度达到1mg/m3以下,去除率达到90%以上,两项指标均优于国家标准要求,有效地解决了困扰企业发展的油烟处理难题。  油辣椒制品加工行业味道扰民问题凸显  食品加工行业是油烟或异味的重要来源之一。近年来,我国食品加工行业,特别是以辣椒制品为代表调味品行业增长稳定。辣椒酱作为最常用的一种调味品,近几年增速保持在7%左右,目前年全国辣椒酱年产量数百万吨,生产企业主要分布在贵州、重庆、四川和湖南等区域。特别是贵州,作为国内最主要的油辣椒生产加工大省,其产品在国内市场占有率高达70%,生产企业规模超过130家,产品远销欧美,老干妈公司则是其中的龙头企业。  油辣椒制品生产工序中需将辣椒在高温热油中炒制,因此会产生大量油烟,油烟细颗粒物粒径在20纳米~100纳米之间,浓度可高达200毫克/立方米。同时在炒制时产生挥发性或半挥发有机物(VOCs),浓度可达到24mg/m3,对周边空气环境质量造成影响。特别是辣椒素等刺激性阈值很低的异味,对人体嗅觉产生较强烈的敏感反应,企业周边居民反应强烈,因敏感反映不断投诉,国家相关标准不完善、环保监管缺乏严格的依据,使企业发展和周边居民的矛盾日益凸显。而目前国内存在油制辣椒行业缺乏相对应的排放标准依据,主流油烟治理技术存在刺激性低阈值异味去除效率低、运行费高、运行稳定性差、油烟排放短期达标但异味去除效果低,热能浪费大和产生二次污染等问题。  油烟烟气减量化及全过程控制新技术示范中国环科院从2017年6月开始,在油烟控制原有专利技术基础上与贵阳南明老干妈公司深度合作,针对油辣椒制品业油烟和异味控制需求,建设1比1试验装置,经上百次试验、多次优化完善,成功研发了节能燃烧炉灶与油烟减排协同系统新技术专利(专利申请号201710107724.X)。同年12月开始在老干妈公司老厂开展示范工程并在大车间、清真和出口车间全面推广应用。  据中国环科院研究员张凡介绍,节能燃烧炉灶与油烟全过程控制新技术方案为全国乃至国际油烟处理的最新工艺,老干妈公司油烟治理项目也是此技术工艺首次应用的示范性项目。该工艺采取的是全过程控制对油烟进行燃烧处理,燃烧后达到超低排放。第一次燃烧是从炉桥下面,代替空气参与燃烧;第二个高温裂解是在炉膛周围的通道里面,通过高温裂解有机物;第三次燃烧是利用催化剂,在约300℃高温情况下,进行催化燃烧。监测结果显示,最后排放的油烟各项指标优于标准排放要求,且排烟口异味大幅降低。  完成示范后,创新技术已在老干妈公司新厂大车间、清真和出口车间全部推广应用,全厂油烟烟气较原总烟气减少46.8%;油烟细颗粒物年排放量为1.9吨,较原碱喷淋减少96%,大幅削减特殊异味。  据测算,若全国80%辣椒酱企业采用这一技术,则可减排油烟细颗粒物1457吨/年,消除特殊异味,实现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和周边居民对空气质量改善的要求。  新技术带动油辣椒等行业制定排放标准  为进一步规范油辣椒制品业污染排放,中国环科院参与了贵州省《油辣椒制品业大气污染控制标准》地方排放标准。中国环科院研究员石应杰表示,考虑到标准的全面性和油辣椒制品业的特征,应规定油烟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等常规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以及非甲烷总烃、辣椒素等特征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同时建议在地方排放标准的基础上,修(制)订相应的国家排放标准。  除油制辣椒加工行业外,其它食品加工业如油炸制品、食用油加工、香料调味品等行业也需强化污染控制,实现烟气节能减排与大气污染物深度控制。因此,建议支持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开展相关行业烟气减量化、节能及污染物超低排放技术研发和示范,张凡表示。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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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9

第二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治理国际论坛召开

12月9日,由华东理工大学VOCs治理校友会、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校友会、国家环境保护化工过程环境风险评价与控制重点实验室及上海市环境保护化学污染物环境标准与风险管理重点实验室联合主办的第二届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国际论坛暨长三角VOCs治理产学研联盟动员大会召开。我校副校长李涛受邀出席并致辞,资环学院修光利教授主持论坛。    中国林科院林产化学工业研究所、中国工程院院士蒋剑春,上海环保局污染防治处处长任菊萍,环保部环境规划院研究员宁淼,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总工王向明,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实验室主任黄浩云,江苏省环科院高工李荔,浙江省环科院教授级高工顾震宇,上海化学工业经济开发区环保办主任张发兵,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业务部科室副主任宋钊,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废气净化委员会常委、同济大学副教授羌宁,香港理工大学教授李顺诚,美国Nutch技术总负责人戴各生博士等应邀出席。出席论坛的还有来自国内外从事VOCs治理行业的企事业单位及科研院所代表共400余人。    会上,蒋剑春院士作了题为“活性炭在VOCs治理的运用与发展”的报告。其他特邀嘉宾围绕长三角一体化建设,分别作了“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8-2022年)解读”“浙江省VOCs治理现状及发展规划”“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工业区大气污染立体观测与全过程控制实践”“环境监测的困境与挑战”“固定污染源非甲烷总烃在线监测仪器比对技术研究”等报告,让与会人员对VOCs治理的政策法规、行业发展现状、最新技术应用等有了深入全面的了解。    下午,专家们分别作了题为“污染防治攻坚背景下企业环境管理最新要求及应对方式”“吸附技术在VOCs治理中的应用”“封闭空间VOCs治理技术进展”“香港地区VOCs治理政策和技术进展”“美国污染源在线监测技术发展”的主题报告,对VOCs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国内外VOCs治理进展及相关治理技术进行了解读和报告,希望通过政策及行业标准的解读和最新技术交流,进一步推动我国VOCs减排与控制、实现重点行业VOCs削减的目标,促进我国VOCs治理行业走上良性、可持续发展的轨道。    随后,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爱德旺斯、因式环保、凯明催化剂、贺利氏等5家企业代表分别介绍情况。最后,修光利教授作了题为“VOCs治理技术的困境与挑战”的报告,并对会议进行总结。他希望通过本次论坛推动“政产学研用”合作交流,倡导建立长三角VOCs治理联盟,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国家战略,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    会议期间,校党委书记杜慧芳与我校校友蒋剑春院士进行了会见交谈,感谢蒋剑春院士一直以来对母校工作的支持,希望能持续关注母校发展,支持学校“双一流”建设。    目前,VOCs治理国际论坛已成功举办两届,旨在面向当前我国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的需求,为VOCs治理行业搭建产学研交流平台,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与企业家分享经验,促进VOCs的减排和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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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8

新疆发布环境监测行业自律公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日前举办环境监测行业自律公约承诺会,发布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监测行业自律公约》,12家监测企业代表全行业作出承诺;自觉履行行业自律义务,杜绝违法违规经营,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树立环境监测行业良好形象,共同维护良好发展环境。  据了解,自2015年2月国家发布《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以来,在一些地方大量社会资本引入环境监测领域,在缓解监测能力不足的同时,也导致环境监测服务市场良莠不齐、信用体系缺失等问题出现,使得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难以保障。  据统计,目前自治区有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68家,业务范围涵盖环评现状监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污染企业例行监测、排污许可证及质量认证等相关监测,监测类别有废水、废气、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固体废弃物、噪声、辐射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监测行业自律公约》的制定,旨在加强行业自律,抵制环境监测数据造假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形象,推动自治区环境监测行业健康发展。  下一步,自治区生态环境波阿虎产业协会将会组建环境监测专家库,并对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从业人员进行培训,促进规范发展。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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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8

静安区推进VOCs减排工作——重点控制苯系物污染

上海市静安区环保局今年以来全面推动全区工业企业及汽修企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减排工作,更新废气净化设施和在线监测设施。目前,相关企业均已完成了设施的改造工作。日前,静安区环保局召开2018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企业治理效果评审会议。相关专家对辖区内5家企业治理情况及治理效果进行了评审。专家指出,这5家企业均已完成了相关设施的改造工作,其排放符合国家和上海的要求。上海古林国际印务有限公司安装的在线监测设施能正常反映企业废气排放情况,可以有效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上海百联沪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在更新净化设施后,配合水性漆等低挥发性油漆的使用,加强日常维护,既减少了污染物的排放,也保障了工人的工作环境。静安区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十三五”期间,全区挥发性有机物控制的重点将聚焦在与臭氧和PM2.5相关的苯系物等物质,相关行业应做好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开展总量控制和源头减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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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1

生态环境部发布五项国家环保标准

  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平板玻璃制造》等五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进一步完善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固定污染源源强核算工作。  五项标准包括《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平板玻璃制造》《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炼焦化学工业》《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石油炼制工业》《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有色金属冶炼》和《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电镀》,规定了相关工业污染源源强核算的基本原则、内容、核算方法及要求。  《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平板玻璃制造》适用于采用浮法、延压等工艺制造的平板玻璃以及电子玻璃工业太阳能电池玻璃生产过程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源源强核算。《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炼焦化学工业》适用于备煤、炼焦、焦处理等生产过程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源源强核算。  《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石油炼制工业》适用于石油炼制工业主体生产装置、公用和辅助设施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源的源强核算。  《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有色金属冶炼》适用于铜、铝、铅等有色金属冶炼生产过程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源源强核算。《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电镀》适用于含电镀、化学镀等的电镀工业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源源强核算。金属酸洗、抛光等过程可参照执行。  根据公告,五项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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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06

上海:《设备泄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技术规范》

上海市发布《设备泄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范》主要规定了设备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的技术要求、设备泄漏排放控制要求,以及规范的实施与监督要求。相比2014年发布的《设备泄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技术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规范重点从以下方面做了更新和完善。更新了适用行业企业范围和密封点数量要求。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规定了需要开展LDAR的10大类行业,相比规程而言实施范围进一步扩大,几乎覆盖本市所有涉VOCs物料生产和加工的行业。更新了泄漏检测频率要求。按照设备组件的泄漏率水平规定了检测频率要求,具体为:泵、搅拌器、压缩机、阀门、开口阀或开口管线、泄压设备、取样连接系统等设备应每季度进行一次常规检测;法兰及其他连接件、其他密封设备等应每半年进行一次常规检测。其他规定细节请见规范正文。增加了低泄漏设备的应用规定。鼓励排污单位安装使用低泄漏设备,低泄漏设备每二年进行一次常规检测。增加了连续监控的应用规定。鼓励排污单位针对特殊密封点(比如不可达点等)安装使用连续监控设备,配有连续监控设备的等效于进行常规检测。更新了泄漏浓度控制值要求。相比规程而言进一步收严了泄漏浓度控制要求,具体见下表。增加了高反应性挥发性有机物的泄漏排放控制要求。为了突出活性VOCs减排,使减排工作更有针对性,规范对涉HRVOCs和OHAPs物料的LDAR实施提出了差别化要求。更新了修复要求。在规程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泄漏修复和延迟修复的具体要求。比如:首次维修应不迟于自发现泄漏之日起5日内(系挂红牌的泄漏点应在60小时之内首次维修),修复应不迟于自发现泄漏之日起15日。除以上的主要特点外,规范的其他更新还包括密封点标识要求、记录与申报要求等诸多方面,大家可通过规范发布稿去进一步探索和发现。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设备泄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技术规范》等两项技术规范的通知沪环保防〔2018〕369号各有关单位为深入推进本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设备泄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理和餐饮服务企业油烟排放管理,我局组织编制了《设备泄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技术规范》和《餐饮业油烟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等两项技术规范(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上海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10月18日设备泄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技术规范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前 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保护环境,防治污染,加强设备泄漏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管理,制定本规范。本规范规定了设备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要求、设备泄漏排放控制要求,以及规范的实施与监督要求。本规范按照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规范为首次发布。本规范由上海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制订。本规范起草单位: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本规范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规范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规范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10月18日批准。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规范由上海市环境保护局解释。设备泄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技术规范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设备泄漏检测与修复的实施范围、技术方法等要求。本规范适用于本市表 1中所列行业企业含涉挥发性有机物物料设备的泄漏排放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规范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GB/T 4754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 31570 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HJ 733 泄漏和敞开液面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技术导则DB 31/933-2015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石化企业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指南》(环办〔2015〕104号)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3.1挥发性有机物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或者根据规定的方法测量或核算确定的有机化合物。简称VOCs。3.2有机毒性空气污染物 organic hazardous air pollutants已知或疑似引起癌症或其他严重影响身体健康,如生殖影响和生理缺陷及严重恶化环境的有机空气污染物。简称OHAPs。3.3高反应性挥发性有机物 highly reactive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可在城市环境中高效且迅速生成臭氧的VOCs。简称HRVOCs。3.4 涉VOCs物料 process fluid in VOCs serviceVOCs质量分数不低于 10%的物料,主要包括:a)有机气体,指在正常工艺条件下呈气态的涉VOCs物料,简称气体;b)轻液体,指在正常工艺条件下呈液体且蒸气压大于 0.3kPa(20℃时)的VOCs质量分数不低于 20%的涉VOCs物料,简称轻液;c)重液体,指除有机气体和轻液体以外的涉VOCs物料,简称重液。3.5 设备 equipment指工业企业中用于工艺生产且含涉VOCs物料的各种设备和管线,包括:a)泵;b)搅拌器;c)压缩机;d)阀门;e)开口阀或开口管线;f)法兰及其他连接件;g)泄压设备;h)取样连接系统;i)其他密封设备。3.6密封点 seal指采用密封措施,阻止设备内物料从相邻结合面间或开口处向外泄漏的点位,包括:a)不可达点:指由于空间距离、埋地、设备阻挡或空间过于狭窄隔离等物理因素,导致难以实施常规检测的密封点,即难于检测点;以及由于辐射、隔离等安全因素,无法实施常规检测的密封点,即险于检测点,统称为不可达点;b)可达点:除不可达点之外的密封点。3.7常规检测 current work practice采用便携式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检测密封点泄漏。3.8非常规检测 alternative work practice采用红外热像仪检测密封点泄漏。3.9连续监控 continuous monitoring采用包袋法原理连续监控密封点VOCs泄漏量。3.10泄漏检测值 leakage detection value采用常规检测方法(以甲烷为参考化合物),密封点泄漏检测值扣除环境本底检测值后的净值(以碳计)。3.11低泄漏设备 low-leakage equipment阀门、法兰或其他连接件在至少 15年使用期限内,密封点的泄漏检测值不超过 100μmol/mol。4 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要求4.1密封点标识任一含涉VOCs物料的设备密封点应采用物理挂牌或电子标识等方式建立唯一且现场易识别的编码。4.2泄漏检测4.2.1检测方法按HJ 733规定执行。4.2.2泄漏检测频率任一含涉VOCs物料设备密封点泄漏检测频率应满足如下要求:a)泵、搅拌器、压缩机、阀门、开口阀或开口管线、泄压设备、取样连接系统等设备应每季度进行一次常规检测;b)法兰及其他连接件、其他密封设备等应每半年进行一次常规检测;c)泄压设备应在泄压之后 5 日内进行一次常规检测;d)初次开工以及检维修后启动运转的设备应在启动后 30 日内进行一次常规检测;e)不可达点每季度进行一次非常规检测或每二年进行一次常规检测,不可达点总数应不多于含涉VOCs物料设备密封点总数的 3%;f)低泄漏设备每二年进行一次常规检测;g)设备配有连续监控的等效于进行常规检测;h)符合下列条件的设备可免于检测:①正常工艺条件下系统处于负压状态(绝对压力低于环境大气压 5 kPa);② 仅在开停工、故障检修、临时投用等期间接触涉VOCs物料且年接触时间不超过15 日;③ 停产期间且不含涉VOCs物料;④屏蔽泵、磁力泵、隔膜泵、电磁泵、波纹管泵、密封隔离液所受压力高于工艺压力的双层密封泵或具有同等密闭效能的泵;波纹管式阀、隔膜阀或具有同等密闭效能的阀以及上游配有破裂片的减压阀;磁力压缩机、屏蔽电机驱动的压缩机、双重密封的压缩机或具有同等密闭效能的压缩机;磁力搅拌器、屏蔽电机驱动的搅拌器、双重密封的搅拌器或具有同等密闭效能的搅拌器。4.2.3 泄漏认定与标识泄漏检测值大于或等于表 2规定的泄漏认定浓度值时,即认定发生了泄漏。泄漏设备应即时系挂泄漏标识牌。泄漏检测值小于 20,000 μmol/mol时系挂黄色标识牌,泄漏检测值大于或等于 20,000μmol/mol时系挂红色标识牌。4.3 修复及复测4.3.1 泄漏修复设备泄漏应及时维修,首次维修应不迟于自发现泄漏之日起 5日内(系挂红牌的泄漏点应在60小时之内首次维修),修复应不迟于自发现泄漏之日起 15日。4.3.2 延迟修复泄漏设备未能修复且符合下列条件时应标识为延迟修复:a)停产条件下才能修复;b)泄漏设备与涉VOCs物料隔断(即设备中不含涉VOCs物料);c)正常生产工艺条件下,泄漏阀门修复产生的VOCs排放量大于延迟修复的排放量。延迟修复的泄漏设备应按 4.2.2条规定检测频率进行检测。延迟修复的泄漏设备应在下一个停工检修期间修复。4.3.3 复测修复作业后应于 24小时内进行检测,检测浓度低于泄漏认定浓度值后认定为修复。设备完成修复后应立即摘除泄漏标识牌。5 记录与申报5.1 设备泄漏检测与修复数据应进行记录并保存至少 5 年,记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附录C所列示的信息。5.2 数据记录与传输宜采用电子化形式。5.3 泄漏检测与修复实施情况应按生态环境管理部门的要求申报备案。附 录 A(资料性附录)OHAPs名录附 录 B(资料性附录)HRVOCs名录附 录 C(资料性附录)申报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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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19

河北制定钢铁焦化超低排放地方标准

  河北省环保厅、省质监局近日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河北省制修订的《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两个地方标准进行发布和解读。据悉,两个地方标准达到了国内外钢铁、焦化行业现行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最严水平。  钢铁:对标世界一流,增加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是对河北省《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修订,修订过程中,我们本着对标世界一流水平的原则,在确保技术可行的基础上,依据技术进步,制定了更为严格的排放限值。”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专家张仲成是标准的主要起草人之一。  他告诉记者:“此次修订主要进行两方面的改动,一是全面收严了标准,使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达到了国内外现行标准的最严水平;二是增加了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明确了有厂房车间、无完整厂房车间的颗粒物浓度限值,规定了厂界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等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进一步提升行业环境管理水平。”  记者通过新旧标准对比看到,河北《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规定,钢铁行业烧结机头、球团焙烧设备烟气在基准含氧量16%条件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为10毫克/立方米、35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相较于原河北《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分别收严了约75%、80%、83%;河北这一超低排放标准也远低于国家标准中的40毫克/立方米、180毫克/立方米、300毫克/立方米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与英、美、德等国家的排放标准相比,河北钢铁工业超低排放标准也是最严水平,可以说,河北《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排放限值的设定达到了国内外现行标准的最严水平。”河北省环保厅科技与对外合作处副处长李红彦说。  焦化:为国内首个焦化行业地标,全面加严排放限值“与钢铁行业的修订不同,河北《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为首次制定,也是全国首个针对焦化行业的地方排放标准,标准制定中全面加严了焦化各工序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控制限值。”李红彦说。  记者从《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中看到,标准对焦化行业焦炉烟囱烟气、装煤、推焦、干熄焦等四道工序颗粒物的超低排放限值均设定为10毫克/立方米,而国家相关标准中的四道工序颗粒物的特别排放限值分别为15微克/立方米、30毫克/立方米、30毫克/立方米、30毫克/立方米。  此外,记者注意到,河北《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对焦炉烟囱烟气实施超低排放控制,在基准含氧量8%条件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为10毫克/立方米、30毫克/立方米、130毫克/立方米。上述排放限值低于国家标准中的15毫克/立方米、30毫克/立方米、150毫克/立方米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达到了国内外现行标准的最严水平。  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采暖季可免于停限产河北两个超低排放标准执行时间上,新建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现有企业自2020年10月1日起执行,这也为现有企业进行超低排放改造留出了时间。按照河北省政府印发的《河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要求,2020年,全省符合改造条件的钢铁企业全部达到超低排放标准。到2020年10月,全省焦化行业全部完成深度治理,达到超低排放标准。  据李红彦介绍,河北省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分3个年度安排了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据统计,全省三年需改造治理的359个钢铁项目,目前除停产10个项目外,开展前期工作83个、开工在建171个、竣工调试56个、已完成39个。焦化行业需超低排放改造的92个项目,除停产7个项目外,开展前期工作1个、在建45个、竣工调试25个、已完成14个。  “近期,河北省出台了采暖季差异化错峰生产措施,其中规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企业可免于停限产,这使钢铁、焦化等企业投资超低排放改造的积极性大幅提高。”李红彦说。  据专家测算,河北省钢铁、焦化行业全部达到超低排放标准后,全省钢铁行业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削减比例分别为15.9%、64.8%、64.9%;全省焦化行业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削减比例分别为23%、56.7%、59.1%,减排效果明显。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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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16

污染物排放量大是主因极端不利气象条件是诱因

  11月12日以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正在经历一次大气重污染过程,整体为中—重度污染,污染主要集中在北京、河北中南部和河南北部区域。  截至14日10时,区域内北京、石家庄、保定等13个城市空气质量达到重度污染水平,PM2.5日均浓度最高达200微克/立方米(石家庄,13日),PM2.5小时浓度最高达289微克/立方米(邢台,13日13时)。北京市13日的PM2.5日均浓度为180微克/立方米,PM2.5小时浓度最高达249微克/立方米(14日10时)。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及时组织专家会商,邀请清华大学贺克斌院士、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所王自发研究员和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张小曳研究员对本次污染过程进行分析解读。  清华大学贺克斌院士: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污染物排放量大是主因  根据2017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研究结果,通过实施燃煤锅炉取缔、散煤双替代、“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业企业提标改造和重污染天气应急等大气污染治理综合措施,2017年以来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同比均显著下降,其中一次PM2.5减少18%、SO2减少31%、NOx减少16%、VOCs减少了12%。  但由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聚集了大量的电力、钢铁、建材、有色、化工等高耗能产业,煤炭等能源消耗量巨大,柴油货车、非道路机械使用频度高,仍是全国污染物排放强度最大的区域。初步估算,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的SO2排放强度仍是全国平均的3.6倍,NOx和烟粉尘排放分别是全国平均的4倍和6倍。从地理分布上看,天津、唐山和太行山沿线的石家庄、邢台、邯郸,以及山东济南、淄博、滨州和山西太原等,均是污染物排放量和排放强度较大的城市。从污染物排放的行业分布来看,电力、燃煤锅炉、冶金、建材、柴油货车和非道路机械是主要的排污行业。  进入11月中旬以来,天气转冷,昼夜温差变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部分城市开始采暖,城市供暖锅炉和农村地区散煤采暖炉具逐步启用,各地燃煤污染物排放开始增加。据估计,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进入采暖季后,SO2排放增加近50%,一次PM2.5排放增加约30%,尤其作为PM2.5主要组分的有机碳排放增加近1倍。因此,多种污染物高强度的叠加排放是推高本次污染过程中各地PM2.5浓度的重要原因。  中科院大气物理研究所王自发研究员:  大雾等极端不利气象条件是诱因  华北区域进入秋冬季后,虽然污染过程多发,但本次过程与以往相比仍呈现较大差异,根据气象条件变化及污染发生发展特点,可以分为以下3个阶段。  局地静稳污染积累阶段:11-12日,受弱高压系统控制,地面以静风和弱偏南风为主,污染呈现以局地污染累积为主的形势,为本次污染过程的起始。  偏南风输送及污染汇聚阶段:12日夜间-15日凌晨,受高压系统后部影响,太行山及燕山山前区域以偏南风为主,区域污染呈现出向山前平原区域输送和汇聚的形势,同时兼受逆温和高湿等不利气象条件影响,预计将达到本次污染过程峰值,是本次污染过程的核心时段。其中,12日下午至13日,我国华北地区存在整层静稳的高压中心,在其东移过程中,山东和河南本地积累污染物在东南风作用下向西汇聚,于太行山山前平原形成辐合,因此污染带较以往更宽,城市PM2.5浓度峰值更高。  偏北风缓慢清除阶段:15日白天-16日,西北向冷空气开始系统性自北向南影响京津冀中南部区域,预计15日上午北京市污染状况逐步缓解,下午显著改善;15日夜间起冷空气开始影响京津冀南部城市。16日污染形势彻底缓解。  本次污染过程,华北区域高湿度是其显著特征,特别是夜间随温度逐渐降低,大气近地面相对湿度迅速升高,普遍达到90%左右,甚至出现湿度饱和状态,多个城市有大雾过程出现。这一区域性高湿的特点非常有利于大气中气态污染物向颗粒态转化,PM2.5组分中硝酸盐等二次反应生成的成分迅速升高,在本次污染过程持续性偏南风的作用下向太行山及燕山山前城市汇聚。此外,本次污染过程大气垂直层结相对稳定,夜间至清晨有区域性逆温过程出现,上述多种不利气象条件综合作用,是本次污染过程的重要成因。  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张小曳研究员:  污染和不利气象条件的双向反馈加剧PM2.5污染  在我国现有污染物排放量大、加之北方进入采暖季的内因条件下,11月11日出现了影响我国华北地区的高压脊型环流形势,伴随近地面形成了以区域气团稳定、水汽向颗粒物上凝结率高为特征的停滞—静稳的不利气象条件;边界层高度由通常清洁天的约1.5公里下降到约900米,北京及其以南的河北西南部、河南中东部PM2.5污染在一个相对较小的空间混合,地面测到的浓度上升,开始了一次PM2.5浓度升高的大气污染过程。  在污染形成初期,华北因处于高空高压脊环流控制下的下沉区,来自西南和东南污染输送通道仍有偏南风将污染物向北输送到北京,东南通道因来自海上,带来较多水汽使河北西南部、河南中东部还出现大雾天气、局地出现强浓雾天气,大量气溶胶粒子成为云雾的凝结核进入云雾体系。  11月13日清晨,随着PM2.5浓度累积到在区域许多站点超过100微克/立方米的阈值,触发了不利气象条件与累积的PM2.5污染之间相互促进的“双向反馈机制”,即在近地面累积的PM2.5污染将更多太阳辐射反散射回空间,使到达地面的辐射显著降低,导致逆温在13日上午的北京出现,本已很弱的湍流强度进一步被降低,边界层高度进一步下降到污染形成初期的1/3,PM2.5污染因在更小的空间混合浓度进一步上升;且低层大气因污染导致的逆温出现、温度下降使饱和水汽压下降,13日清晨后北京大气低层出现明显的增湿现象,促使许多气溶胶粒子成为云雾的凝结核进入云雾体系,形成霾向雾的转换,导致地面接收的辐射进一步下降,稳定边界层结构更加明显,公众看到的能见度进一步降低。预计15日上午随着冷空气到达,北京的PM2.5污染将明显下降,15日午后河北中南部空气质量明显转好。  此次持续性重污染过程的气象条件与2016年12月16-21日大范围重污染天气过程类似,2016年的污染过程,最严重时京津冀及周边地区55个城市(近80%)达到重度污染,34个城市(近50%)达到严重污染,而在此次污染过程中,截至目前,达到重度污染的城市仅13个,尚未出现严重污染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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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15

浙江出台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浙江省日前出台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提出经过3年努力,大幅减少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明显降低PM2.5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  根据计划,到2020年,全省设区城市PM2.5平均浓度力争达到35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2.6%,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17%以上;基本消除重点领域臭气异味,60%的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清新空气示范区,涉气重复信访投诉量比2017年下降30%。  为顺利完成目标,浙江明确从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深化工业废气治理、加快调整能源结构、积极调整运输结构、调整优化用地结构、大幅降低污染物排放、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建立健全大气环境监管体系、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等9个方面,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全面开展清新空气示范区建设,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  其中调结构、治污染的措施包括,严控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两高”行业产能,全面整治“散乱污”企业。大力实施以10个重点行业、100个重点工业园区、1000个工业废气重点治理项目为抓手的“十百千”工程。到2020年,全面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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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15

新疆出台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20年全区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自治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年)》(以下简称《计划》)近日出台,确定了新疆未来 3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计划》明确,未来 3 年,将以“乌— 昌—石”“奎—独—乌”等重点区域为主战场,以明显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重点,以减少重污染天数为主攻方向,以采暖季为重点时段,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到 2020 年,全区空气质量明显改善,自治区 14 城市和兵团两城市(石河子市、五家渠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平均值分别达到 71.6%和 80%;PM2.5浓度明显下降,以 2015 年为基准年,PM2.5 未达标的自治区 10 个城市和兵团两个城市 PM2.5年均浓度的平均值下降 15%。部分城市二氧化氮浓度上升和臭氧污染加重的趋势得到遏制,二氧化硫、一氧化碳年均浓度持续优于《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人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明显增强。  《计划》提出,将实施大气污染源专项执法、柴油车污染治理攻坚、工业炉窑专项治理、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和采暖季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五大专项行动,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强化兵地联防联控和区域同防同治,综合治理燃煤污染,严格控制机动车污染,全面推进城市扬尘等面源污染整治,加强重点行业企业排污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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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09

广西石化加快VOCs综合治理进度

  中国石油网消息(通讯员 雒永春)广西石化公司加快VOCs治理项目建设进度,截至10月底,硫黄酸性水汽提装置罐废气治理工程顺利中交,污水生化池盖板全部封闭,码头输油臂安装就位,厂内及码头4套油气回收设施安装进度完成60%,8个污水预处理站土建施工已全面展开。  广西石化VOCs综合治理项目主要包括厂区与码头库区芳烃罐油气回收设施、航煤和芳烃汽车、火车油气回收设施、码头库区航煤装船油气回收设施、硫黄酸性水汽提装置罐顶气回收设施、污水处理场VOCs处理设施、8座污水预处理站VOCs处理设施及码头5套输油臂更换等项目,涉及全厂生产运行装置。  为加快VOCs项目建设进度,机动设备处加强统筹协调,面对前期设计不足、技术成熟度不高等不利因素,定期组织召开项目建设推进会。工艺技术、设计协调、施工组织、HSE管理、质量检验、合同控制等六个专业组,根据职责分工,与PC承包商和设计院对接设计进度、技术协议、设备采购等工作进度,根据项目重点、关键设备清单,督促施工单位编制出详细的施工网络图,确保设计进度和设备采购周期,保证项目有计划、有组织实施。  各生产部在生产与施工高度交叉的不利条件下,按照预定工期目标,有效履行属地管理职责,从设计、安全、质量、工期、采购、施工等方面优化施工组织,加强计划管理,加大预制深度,落实安全措施,有效降低现场作业风险。吉林梦溪工程监理公司加强关键环节质量管控,确保施工安全及工程质量。  三季度以来,面对高温、雷暴天气较多等不利条件,各生产部门督促施工单位相应增加施工力量和施工机具,加强安全管控,装车系统油气设施的跨管廊吊装及码头5台输油臂吊装施工、污水气OA生化池大跨距盖板密闭及酸性水罐工程带压开孔等重大风险作业均得到较好控制。目前各区域的施工作业均按新的计划节点全面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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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06

山西吕梁市VOCs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方案(附VOCs无组织排放通用控制措施)

  日前,山西吕梁印发《吕梁市VOCs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方案》。随文发布了《VOCs无组织排放通用控制措施》。方案提出,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组合工艺,提高VOCs治理效率。低温等离子技术、光催化技术仅适用于处理低浓度有机废气或恶臭气体,采用活性炭吸附技术,应配备脱附工艺,或定期更换活性炭并建立台账。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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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02

“禁油”愈演愈烈 湖南VOCs污染防治再出重拳

  作为我国的工业制造大省,湖南省在汽车制造、家具制造、先进轨道交通装备、工程机械、铁路船舶、航空航天、电子设备和通用设备制造等多个工业领域的产值均位居国内前列。此外,湖南省也是我国涂料工业大省,2017年湖南省涂料总产量达131.49万吨,位居全国第五位。在环保风暴下,湖南省也对工业制造业在涂料应用方面提出严苛的要求。  近日,湖南省六部门印发《VOCs污染防治三年实施方案》,提出以化工、工业涂装等行业为重点整治行业。慧聪涂料网记者整理《方案》相关内容如下:  《方案》要求,加快推进“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其中,涉VOCs排放的“散乱污”企业主要为涂料、油墨、合成革、橡胶制品、塑料制品、化纤生产、印染等化工企业,使用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和其他有机溶剂的表面涂装、包装印刷、家具制造、木材加工等制造加工企业,以及沥青类防水材料生产、露天汽车喷涂、开启式服装干洗等。  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要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家具制造、制药等高VOCs排放建设项目,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  《方案》要求,加快推进化工行业VOCs综合治理。在制药、农药、煤化工(含现代煤化工、炼焦、合成氨等)、橡胶制品、涂料、油墨、胶黏剂、染料、化学助剂(塑料助剂和橡胶助剂)、日用化工等行业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低活性的原辅材料和产品;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建设末端洽理设施。强化源头控制,涂料、油墨制造等化工企业应进一步强化原辅材料替代,减少苯、甲苯、二甲苯、二甲基甲酰胺等溶剂和助剂的使用。  加快推进工业涂装VOCs治理力度。全面推进汽车、木质家具、船舶、工程机械、钢结构、卷材等制造行业工业涂装VOCs排放控制,在长株潭地区还应加强其他交通设备、电子、家用电器制造等行业VOCs排放控制。推广先进工艺,实施低VOCs涂料替代工程。全面实施《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52017)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地方标准。  (1)汽车制造行业。推进整车制造、改装汽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制造等领域VOCs排放控制。推广使用高固体分、水性涂料,配套使用“三涂一烘”、“两涂一烘”或免中涂等紧凑型涂装工艺;推广静电喷涂等高效涂装工艺,鼓励企业采用自动化、智能化喷涂设备替代人工喷涂;根据车型不同优化相应技术指标;配置密闭收集系统,整车制造企业有机废气收集率不低于90%,其他汽车制造企业不低于80%;对喷漆废气建设吸附燃烧等高效治理设施,对烘干废气建设燃烧治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使用溶剂型涂料涂装工艺的VOCs去除率应达到90%以上。加强VOCs治理设施的运行监管,风量在5万立方米/小时以上的单个排气口必须安装满足排放标准要求的VOCs在线检测设备,风量在5万立方米/小时以下的单个排气口安装用电监测动态管控系统。  (2)木质家具制造行业。大力推广使用水性、紫外光固化涂料,到2020年底前,替代比例达到60%以上;全面使用水性胶粘剂,到2020年底前,替代比例达到100%;严格控制使用挥发性有机物含量超过700g/L的溶剂型木器家具涂料。在平面板式木质家具制造领域,推广使用自动喷涂或辊涂等先进工艺技术。加强废气收集与处理,全面禁止无VOCs收集、净化措施的露天喷涂作业,采用封闭式无尘喷漆房、涂装车间空气循环利用或干式喷漆房改造废气收集系统,有机废气收集效率不低于80%;设置废溶剂回收设备、废漆和废溶剂的有效收集利用减少VOCs排放;建设吸附燃烧等高效洽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  (3)船舶制造行业。推广使用高固体分涂料,机舱内部、上建内部推广使用水性涂料,推广耐高温车间底漆应用。通过推行壳舾涂一体化、深化船舶生产设计、提高造船精度和预舾装率等措施减少溶剂使用量。优化涂装工艺,将涂装工序提前至分段涂装阶段,2020年底前,60%以上的涂装作业实现密闭喷涂施工;推广使用高压无气喷涂、静电喷涂等高效涂装技术。强化车间废气收集与处理,有机废气收集率不低于80%,建设圾附燃烧等高效治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  (4)工程机械制造行业。推广使用高固体分、粉末涂料,到2020年底前,使用比例达到30%以上;试点推行水性涂料,积极釆用自动喷涂、静电喷涂等先进涂装技术。加强有机废气收集与治理,有机废气收集率不低于80%,建设吸附燃烧等高效治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  (5)钢结构制造行业。大力推广使用高固体分涂料,到2020年底前,使用比例达到50%以上;试点推行水性涂料。大力推广高压无气喷涂、空气辅助无气喷涂、热喷涂等涂装技术,限制空气喷凃使用。逐步淘汏钢结构露天喷涂,推进钢结构制造企业在车间内作业,建设废气收集与治理设施。  (6)卷材制造行业。全面推广使用自动辊涂技术;加强烘烤废气收集,有机废气收集率达到90%以上,配套建设燃烧等治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  《方案》要求,推进建筑装饰行业VOCs综合治理。推广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建筑涂料、木器涂料、胶粘剂等产品。按照《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要求,严格控制装饰材料市场准入,逐步淘汰溶剂型涂料和胶粘剂。全装修建设的商品住宅项目建筑内外墙涂饰全面推广使用水性涂料。完善装修标准合同,增加环保条款,培育扶持绿色装修企业。鼓励开展装修监理和装修后室内空气质量检测验收。  推动汽修行业VOCs治理。大力推广使用水性、高固体分凃料。推广釆用静电喷涂等高凃着效率的凃装工艺,喷漆、流平和烘干等工艺操作应置于喷烤漆房内,使用溶剂型涂料的喷枪应密闭清洗,产生的VOCs废气应集中收集并导入治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  此前,湖南省发布了《湖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及《湖南省“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要求:全面推进工业VOCs综合治理。严格环境准入,严禁新建石化、有机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VOCs排放建设项目。强化源头管控,2018年交通运输设备制造、汽车制造、工程机械制造和家具制造行业全面实施油性漆改水性漆,减少VOCs产生量。强化末端治理,加快推进有机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沥青搅拌等行业企业VOCs治理,确保达标排放。  此外,湖南省也是我国首个出台政策明确要求工业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汽车制造、工程机械制造和家具制造行业)全面实施油性漆改水性漆的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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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02

云南用自来水胶印技术印报纸—彻底消除醇类危害,减少废气废液排放

  本报记者蒋朝晖昆明报道记者从近日在云南省昆明市召开的“自来水胶印系统”创新技术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由云南企业推出的环保创新印刷技术——报纸轮转机自来水胶印系统已投入使用并大批量印刷报纸、杂志,从源头上解决了印刷行业传统润版液的污染难题。  据了解,传统的胶印工艺需用大量酒精或异丙醇等易燃物,生产过程中的“飞墨”损害人体健康,废液污染环境,成为印刷行业环境污染治理的老大难。云南卓印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多年技术探索和研发,于2015年成功研发出全球首创零醇类报纸轮转机自来水胶印系统(俗称“自来水胶印系统”)创新技术。  2018年以来,“自来水胶印系统”创新技术在云南报业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印务中心进行长达8个月实验和运用,共印刷10多种杂志150万对开张和8种报纸超过2000万对开张。运用这一技术印刷出来的刊物、报纸等印刷品的整体质量较好。  云南卓印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周道明介绍,“自来水胶印系统”创新技术具有改装便捷、质优降耗、环保清洁、节约成本等4个方面的技术优势和特点。尤其在环保清洁方面,因自来水可以循环使用并无污染,不再使用“酒精”“润版原液”等易挥发物质,彻底消除了醇类危害,既排除了酒精等易燃物在生产安全中的隐患,又减少了废气、废液排放,车间空气污浊、墨雾飞舞的现象得到明显改善,有效维护了员工的身体健康。  前不久,科技部认定的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中科合创(北京)科技成果评价中心组织专家团队对项目进行评审。专家组一致认为,这一项目着眼于解决印刷行业报纸轮转机生产过程中使用传统润版液存在化学物质污染和VOCs排放问题,不仅从源头上解决了传统润版液的环境污染难题,还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建议在相关领域和行业推广应用。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科技标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监测表明,“自来水胶印系统”创新技术从源头上截断了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产生,同时在生产环节减少了废液的产生和排放,对环境保护有一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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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01

廊坊以科学治霾推动绿色发展

  从散煤“清零”替代到钢铁产能逐步退出,从传统产业全线升级到新鲜动能登台亮相……河北省廊坊市坚持科学治霾、协同治霾、铁腕治霾。  近年来,廊坊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今年9月,全市环境空气中PM2.5平均浓度为33μg/m3,同比下降35.3%。1~9月,廊坊市PM2.5浓度47μg/m3,同比下降24.2%;空气质量综合指数5.53,同比下降19.9%。在省内传输通道8城市中,廊坊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和PM2.5浓度均为第一名。  精准治霾—以调整能源结构为突破点  近日,“百川燃气”的工作人员来到大厂回族自治县西关村,入户检查村民用气安全。  “天气凉了,该为供暖做准备了。2017年全县统一进行‘煤改气’后,我们做饭、取暖用上了天然气,家里不再烟熏火燎。”54岁的村民李建国说。  去年以来,大厂全县共完成5个镇63个村共24886户的“气代煤”改造任务,在全省率先完成全域“气代煤”改造工作。  “廊坊市大气污染源解析结果显示,燃煤在雾霾形成中占比较大,因此逐步调整能源结构是廊坊治霾的突破点。”廊坊市大气办副主任李春元说,2014年以来,廊坊每年委托PM2.5特别防治小组实地调研、编制污染排放清单,科学分析全市大气污染病因病灶,对症下药。  作为北方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市,廊坊对全市4175台10蒸吨以下和主城区55台10~35蒸吨燃煤锅炉全部取缔,在市主城区两年新增热电联产集中供热1300万平方米。  2016年以来,农村地区累计完成“煤替代”99万户,其中,基本实现“禁煤区”散煤清零。通过实施冬季清洁取暖系列工程,全市减少散煤使用约243万吨,减少CO2排放约442万吨、SO2排放约1.45万吨、NOX排放约1.26万吨。  铁腕治污—坚持打出一套组合拳  日前,记者走进文安县鹏鑫塑料厂,新建的厂房高大敞亮,每台生产设备上方都装有VOCs废气收集罩,设备对面还装有摄像头,与县环保局24小时联网。  “年初因环保问题被媒体曝光后,我们投入300万元对环保设备进行了整改提升。”企业负责人赵杰说。  动产业之刀,治污染之本。廊坊市去年排查整治“散乱污”企业12003家,今年又动态排查“散乱污”企业1772家,截至目前完成整治1747家。  “壮士断腕、铁腕治污,对污染绝不开口子、留空白。”廊坊市委书记冯韶慧说,廊坊治霾坚持治转结合、促动发展,打出一套去产能、调结构、增效益的组合拳。  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成为廊坊招商引资,吸引更多大项目、好项目的金字招牌。润泽科技、华为云计算、京东电子商务产业集群、精雕数控机床、香河机器人产业港等一大批重量级的高端项目相继落户,有力推动了廊坊产业向着绿色方向发展。  廊坊市市长陈平表示,我们以浴火重生的决心抓治理,倒逼企业、产业和区域转型。守住生态底线,坚决把重污染、高消耗项目拒之门外,将“大智移云”确定为首位产业,加快培育绿色发展新动能。  科学防治—服务企业发展和城市转型  廊坊市大气污染源普查专项服务项目近日顺利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大气污染源普查是大气污染精准防控、精准治理、精准服务的基础工程。”廊坊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廊坊将持续加大污染源普查力度,为大气污染防治提供科学支撑。  早在前两年,廊坊市环保部门就组织专家组深入了解廊坊的产业现状,为企业提供政策投资咨询、环保整改、产业升级等全链条服务。2017年,为258家企业量身定做了“廊坊市工业企业落实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一厂一策’公示牌”,并为多家企业提供了环境治理解决方案。  李春元说,环保管控不是搞关停“一刀切”,而是要通过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标准,引导推动企业淘汰落后工艺和产能,实现清洁生产、达标排放,为城市转型升级做出贡献。  今年,廊坊市出台了《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对VOCs排放企业实施“白灰黑”名单分类管理。“白名单”企业在夏秋季错峰生产管控时正常生产,“灰名单”企业错峰生产,“黑名单”企业严格停产,从而避免错峰生产和应急管控“一刀切”。  同时,廊坊市正在研究制定更加科学细化的举措,以钢铁、玻璃棉、岩棉、平板玻璃、陶瓷、有色金属铸造等行业为重点行业,开展秋冬季差异化限停产分类管控,科学制定差别化的停限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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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01

东莞开展大气VOCs走航监测行动,精准查找污染源

原标题:东莞开展大气VOCs走航监测行动,精准查找污染源■东莞启动大气VOCs走航监测行动,通过走航监测车精准查找污染源 市大气办供图按照“污染图”迅速揪出涉气污染企业“坐标:赤岗路与龙眼十路交叉口西北200米。鑫禾转印涉嫌直排,排扇附近甲苯浓度超过30000微克/立方米。请虎门分局同事跟进查办。”10月29日15:25,市环保局工作人员钟秒平在工作微信群里反馈情况。当天16:18,虎门环保分局工作人员抵达肇事单位东莞市鑫禾转印材料有限公司,制作双笔录,拟对其立案处理。引进走航监测技术锁定VOCs排放源环保执法人员能够精准锁定污染源、快速出去进行现场检查,完全得益于东莞10月启动的大气VOCs走航监测行动。昨日,市大气办有关负责人介绍,10月24日全市启动大气VOCs走航监测行动,通过车载监测设备,在缓慢行驶过程中,对特定区域内VOCs排放量进行监测,绘制“污染图”,锁定VOCs峰值异常点位,标记问题区域、问题企业,精准查处违法排污企业。钟秒平这几天就一直守着这台车载监测设备。他告诉记者:“目前东莞只启用了一台车、一套监测设备,主要在空气质量核心控制区内进行VOCs走航监测。”据介绍,这台“神器”全名“高时空分辨率走航监测车”,简称“走航监测车”。由于配备了先进的在线挥发性有机物飞行时间质谱仪,通过车顶的颗粒物扫描激光雷达传送,可实现快速多组分实时监测,对300多种VOCs物质进行监测。在钟秒平眼里,“这就是有效监测VOCs的‘侦察兵’,每行走5米就会得到一个分析数据”。10月24日-30日,钟秒平跟着走航监测车,深入东城、南城、万江、莞城、虎门、寮步、大岭山、厚街、道滘等镇街,对家具、制鞋、印刷等VOCs排放大户企业进行监测,精准查找污染源。环保执法人员迅速揪出涉气污染企业钟秒平告诉记者:“走航期间,监测车速度一般不超过20公里/小时,这保证了沿途VOCs浓度和种类一目了然。监测结果最终通过制图软件、走航监测软件,制作不同经纬度的浓度3D柱状图,使得数据结果更加清楚直观。”他指着手机上的3D柱状图说,“根据监测数据,可以直观地看到哪里浓度高、哪里可能存在问题,所有数据即时生产,实时变动,非常直观。”10月29日下午,钟秒平在虎门赤岗路段进行监测时,突然发现甲苯浓度超过30000微克/立方米,“这意味着有企业正在偷排VOCs气体”。而监测设备上的地图显示“赤岗路与龙眼十路交叉口西北200米鑫禾转印”。于是,钟秒平迅速锁定污染源,并在工作微信群内反馈信息,环保执法人员立即出动进行查处。钟秒平在工作微信群里反馈信息后,1个小时内,虎门环保分局执法人员就抵达肇事企业进行调查,在18:20上传调查处理结果。昨日下午,钟秒平告诉记者:“工作微信群里不仅有市主管领导,还有各镇街(园区)环保部门负责人,反馈问题、调查核实、通报处理,已形成了工作闭环处理机制。”正因为有技术支撑,虎门环保分局在3小时内,迅速查处东莞市鑫禾转印材料有限公司,提高了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水平。■知多DVOCs走航监测主要是指驾驶移动监测车,在集聚区范围内边行驶、边检测、边反馈。通过车载的质谱走航监测系统,对环境空气中VOCs进行快速检测;根据检测出的污染物总浓度,描绘污染地图。环保部门从污染地图上便可以很直观地看到区域及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从而可以全面、快速地锁定重点污染区域。通过对重点污染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工艺VOCs开展定点分析,准确掌握VOCs特征因子排放状况,快速锁定疑似污染排放源头企业,有利于开展精准执法和整治行动。(记者 周桂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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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31

家具制造业VOCs无组织排放且治理水平低下共享涂装实现集中治理

  “地上的排量下来了,天上的浓度也就跟着下来。”在京津冀VOCs治理与家具产业可持续发展论坛上,清华大学环境学院院长贺克斌说,VOCs治理是蓝天保卫战必须攻克的“碉堡”。  目前,VOCs专项整治成为大幅降低污染排放的主要任务。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都是重点排放行业。贺克斌表示,VOCs控制要从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入手,大力培育绿色环保产业。  区域大气联防联控污染防治预算项目显示,家具制造占工业涂装行业VOCs排放行业总量的25%,其VOCs排放主要来源于木器涂料。  据了解,中国工业木器涂料仍以溶剂型为主。木质家具涂装靠人工喷涂,涂漆使用效率不超过30%。除面漆在封闭喷房进行,其他涂装过程均为敞开式涂装。  正如专家所言,VOCs无组织排放且治理水平低下是基本现状。家具制造以小型企业为主,且分布集中,2016年全国共有规模以上(产值2000万以上)家具制造企业5561家,其中小型企业占80%以上。中小家具企业以分散非连续性的排放为主,部分企业为了应付检查,大量使用简易设施收集喷漆废气,净化工艺水平低。  专家建议,家具制造企业VOCs排放要打破如今的“散乱污”局面,应推进共性生产线或分散收集、集中治理的模式,大型家具企业要以源头控制为主、末端治理为辅。  “中小型企业不再自建喷涂产能,建立共享涂装中心,实现污染集中治理。”艾勒可科技有限公司CEO徐勇刚说,他们能够面向家具制造行业提供从涂装生产线规划、成套设备供应、粉末涂料支撑到喷涂工艺技术服务等全方面的技术和产品服务。同时,艾勒可公司通过木材前处理工艺,解决了密度板在喷涂过程中板材易开裂的难题,提高了良品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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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30

VOCs催化燃烧过程装备:原理、结构以及关键结构技术

摘 要:采用传统VOCs蓄热催化燃烧装置可以实现蓄换热、VOCs催化燃烧的目的,但该装备存在着不能完全连续化、电控要求高、制造成本高、占地面积大等缺点。为解决上述问题,研制出连续式催化燃烧装备。本文先对装备背景进行讲述,重点讨论连续催化燃烧装备原理、结构以及关键结构技术。 1 改进VOCs催化燃烧装备的原因 挥发性有机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简称VOCs),是国家大气污染控制的重要对象,近几年针对VOCs排放出台多项环保标准。国内工业VOCs净化行业目前处于渐热状态,在有机挥发性废气催化燃烧装备中,多数环保企业采用蓄热式催化燃烧装置,该技术方法采取两室、三室及以上的蓄热催化燃烧器,使VOCs 气体发生催化氧化反应,产生的热量存储于蓄热载体中,通过频繁切换阀体(切变气体流动管路),达到冷、热流体热量交换的目的。 蓄热式催化燃烧装备可以实现自给供热,具有比较好的应用效果。然而,装备本身存在着运行操作不能完全连续化、设备制造成本较高、装备使用时占用体积较大、安装调试中对电气控制要求较高等缺点,对此,需要设计一种操作简单、可实现连续化运作、高效低成本的一体化VOCs废气净化装备。 2 改进后的VOCs连续催化燃烧装备 本公司结合生产、施工的相关经验,对过程装备进行改进,改进后的装备简图如图1 所示。结构中包括以下几个部分:①有机废气进口管、出口管;②废气进口浓度检测控制器、催化剂床层进口温度检测控制器;③废气换热器、电加热棒、处理器上盖板、气流隔板;④催化剂床层、催化剂支撑板。 改进后的催化燃烧器可以进行连续化操作,有机废气进(冷气)和出口(热气)均经过废气换热器的进出端,冷侧流体与热侧流体在换热器中进行连续热交换,利用热量传递性质,热流体的热量经过壁传热、对流传热过程传递至冷流体中;废气换热器的冷侧出口气,经过电加热棒区域,对含VOCs废气进行加热升温;经加热的废气顺着压力梯度会越过气流隔板进入催化剂床层,废气在VOCs催化剂表面发生催化氧化作用,可以实现在较低温度下废气催化燃烧,放出氧化反应热。气流顺着催化剂宏观孔道流动,经支撑板后进入废气换热器,与冷流体间接接触换热,从废气换热器的热侧出口流出,继而完成最终排放。 3 新型VOCs连续催化燃烧装备技术浅析 3.1 废气热交换器技术分析 废气热交换器的结构设计是装置的首要关键点,直接影响着装备运行的稳定性和处理效率。在设计和安装调试中需要考虑到以下几个因素。 (1)气体流动情况与运行成本。气体流动湍流程度越高,换热效率就越高。湍流程度增加,意味着操作费用上也会随之增加。在设计过程中既要考虑到运行效果,也要考虑设备制造成本和操作费用,因此需要对换热器流体状态方面进行优化。 (2)换热器内部结构与材料的选择。换热器管壁两侧均为气相流体,前后进出口气量基本接近,根据换热器传热计算公式,为了增加热交换效率,需要提高两侧气体的传热系数。在实际应用中,在热交换管内外安装耐温翅热片,换热效果会明显增加。另外热交换进出口两侧分别为高、低温,气体温差较大,对材料抗热应力性能要求较高,因此生产制造中需要采用抗热应力材料。 (3)换热器的布置与运行的稳定性。对于换热器的整体布置,一般情况下,立式或者卧式布置。本设计中为节省装备的占用面积,热交换器采用相对水平方向45 度排布。但应注意的是,进、出气流会对换热器管壁产生冲卸力,两种冲卸力对换热器共同作用,形成扭矩,极大的影响了换热器的稳定运行,因此需要对换热器四角和侧壁进行牢固焊接。 (4)密封性。进口气体中含一定浓度的VOCs,出口气体中基本不含有VOCs,热交换器不进行密封处理,会出现“串气”现象,导致设备出口气体不能达到排放标准。对此,将换热器冷端进口处与换热器气体进口之间、热端出口与装备出口之间用金属直角挡板进行密封焊接。 3.2 电加热器区域结构技术分析 电加热器结构的设计会影响后续的催化燃烧工序,是该装置设计的第二关键点。气体经加热后进入催化剂床层时,对气体流动和温度要求较高,具体如下:其一,气体温度需均匀,若温度存在差异,经加热的气体进入催化床层反应后,导致催化床层温度出现不均匀。催化氧化反应属于放热反应,继而更容易出现床层温度超出设计温度的情况,影响催化剂的寿命。其二,气体流动尽量均匀,对于催化剂,最理想的情况是每个催化剂活性位都能与VOCs 分子同一停留时间接触反应。若流动状态不均匀,VOCs 分子停留时间上会出现差异,继而会影响到催化剂的使用效率和使用成本。 本方案中加热区域位于热交换器、隔离板之间,形成“梯形”结构,换热器出口气流会与器壁存在碰撞,会损失部分能量,气体流动也不均匀,对此保证气体能够均一流通、均匀加热是设计中必须要考虑到的。 为了达到以上目的,本方案在“梯形”区域下部加热区域要求加热功率要低并设置非均一孔金属网,靠近设备壁处设置小孔(孔径接近整体式催化剂孔径),目的是增加部分阻力,抵挡住拐角气流的冲力,均匀气流。在靠近挡板处网孔设置大孔,方便气流的正常通过。另外在加热棒之间参插大孔径的金属网块,一方面加热棒表面会产生高温热辐射,辐射至金属网块表面,加速了金属网块的加热过程,除此之外,金属网块会进行快速热传导,扩大了加热范围,提高了气- 固传热接触面积。但在实际制造中还需要对加热棒和网块之间进行绝缘处理,或者在加热棒外部套入隔网,防止触碰导电。经过试验测试,在气量3000m3/h,气体出口温度测量截面点温度相差5%,整体加热区域气体阻力大约30~50Pa,气流均匀性较好。 3.3 催化燃烧催化剂技术分析 对于气流在催化剂中的相关状态和要求,在上述(二)中已部分介绍。除前述外,对催化剂设计和改造上还需要考虑以下重要的环节。 (1)处理废气量应减少。废气量增大,若要达到规定去除率,在催化剂去除能力不变的情况下,需要增加催化剂的用量,但目前市场来看,效果较好的催化燃烧催化剂单价(元/m3)均在十几万元,会增加设备的成本。在实际操作中,可以先对废气的VOCs进行浓缩预处理(浓缩操作需要低于爆炸极限),再通过脱附操作将VOCs 脱附出来(脱附浓度也需要低于爆炸极限),以降低装置的使用投资成本和操作。 (2)在催化剂用量计算上,需要综合考虑到催化剂的类型、VOCs的组成、反应温度等因素,不能只参照某一因素考虑。 (3)催化剂选择应严谨。比如催化剂对含卤素气体要求较高,需优先对该种废气进行预处理,然而这样会大大增加处理成本,因此要在工艺优化、成本综合计算之后才能确定催化剂。对于可能会导致催化剂中毒的物质,需要对中毒物质进行预先去除。 (4)催化剂使用过程中,需要保持表面洁净,即定期对催化剂进行清洗工作。可以采用压缩空气、过热蒸汽、洗涤剂等方式进行清洗。对于废气中含有少量的有机颗粒,在低于设计温度下运行操作时,不完全燃烧易导致催化剂表面结碳,堵塞催化剂活性位,降低了催化剂使用效率,此时通入高温蒸汽可以通过重整反应,去除积碳,可以还原催化剂的活性。 (5)在催化剂材质上,最好选用导热性能高的材料,比如整体式催化剂采用铝金属基(如图2 所示),由于铝金属材料本身导热性能高,加热后的气体经过金属催化剂床层,催化剂活性组分可以迅速被起燃,催化效率很高。经测试,在装置实际调试运行期间,催化剂被起燃的时间可以缩短50%~60%(与堇青石整体式蜂窝催化剂进行对比),另外金属材质蓄热能力低,这样催化剂出口气体的温度会得到一定的提升,在一定的程度上热量可以得到更好的回收利用。 (6)催化剂的装填也会对气体的流动分布和催化剂床层温度分布产生影响。在装填中需要考虑到催化剂的密实性,装填中要求均匀装填,紧密一致,无空隙,催化剂床层边壁保温。在整体式催化剂层与层间以及催化剂床层边缘处可以适当的添入多孔耐高温绵,既可以避免由于层间孔道的错位、边缘空隙导致的气流上的不均匀性和壁效应导致的气体沟流、短流等现象,同时边壁添入耐高温绵之后会对设备起到一定的保温效果。另外整体催化剂装填前需要检测,检测结果上需要符合相关检测标准。 蜂窝孔道截面形状、孔径、孔密度等参数的设计也很重要,这关系到气阻,气流均布性、气体的停留时间、转化效率等重要参数。孔径选择越小,气阻越大,停留时间越短,转化效率较低,但废气处理量大。 4 结语 综上所述,改造后的连续催化燃烧器与传统的蓄热RCO 相比,具有占地面积小、运行连续、电控要求低等优点。由于设备详细结构较多,本文中从流体动力学工程、催化工程、传热工程等多角度,对重要的废热交换器、加热结构、催化燃烧催化剂技术进行浅层的分析。可以看出,在细节设计上,都需要对过程因素进行优化,既要考虑到设备的高效运行,又要考虑到制造企业的生产成本和被实施企业方实际的运行成本。在技术快速发展的今天,我们可以利用现代计算机技术进行辅助模拟设计优化设备参数,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节省时间,提升优化效果。 原标题:VOCs催化燃烧过程装备改进与技术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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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29

如何打赢蓝天保卫战看陕西再发力

  为了打赢蓝天保卫战,根据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陕西省日前发布了《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修订版)》(以下简称新《方案》)。新《方案》相较于此前发布的原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老《方案》),内容更细,内容拓展为10个部分54项内容,对于未来三年,陕西打赢蓝天保卫战提出了更严格、更具操作性的举措。  主要目标  2020年,全省设区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和PM2.5浓度完成国家下达目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较2015年下降25%以上,PM10浓度明显下降,二氧化氮浓度上升和臭氧污染加重的趋势得到遏制,二氧化硫、一氧化碳年均浓度基本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修订原则  源于老《方案》。修订过程中,注重坚持了四大原则:  坚持有利于空气质量改善的原则。新《方案》内容和分工全面对标国务院要求,结合陕西省工作实际,不打折扣执行。坚持有利于经济健康发展的原则。从陕西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稳中求进、宽严相济,对老《方案》规定的关中核心区禁止新建、扩建和改建水泥、焦化项目修改为关中地区严禁新增焦化、水泥产能,执行严于国家的产能置换办法。坚持有利于解决突出矛盾的原则。老《方案》内容中,严于国家要求且可操作、可量化、可考核,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在修订中继续保留。坚持有利于重点工作推进的原则。老《方案》分工已经明确的牵头部门、配合部门对照国家要求予以完善,增强工作力量。  主要举措  严控污染物排放  开展关中地区秋冬季攻坚行动,主要包括三方面:  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制订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统筹油、路、车治理;制订柴油货车绕行关中中心城区方案,实施清洁柴油车(机)、清洁运输和清洁油品行动,确保柴油货车污染排放总量明显下降。加强柴油货车生产销售、注册使用、检验维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建立“天、地、车、人”一体化的全方位监控体系,实施在用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  实施VOCs专项整治方案。关中地区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开展VOCs整治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计划到2020年,VOCs排放总量达到国家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要求。  加大餐饮油烟治理力度。排放油烟的饮食业单位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实现达标排放。全面规范治理露天烧烤污染,严防有烟烧烤死灰复燃。  加快调整能源结构  关中地区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深入推进散煤治理。在关中地区整村推进农村居民、农业生产、商业活动燃煤(燃薪)的清洁能源替代,采取以电代煤、以气代煤,以及地热能、生物质能、风能和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替代。  2019年年底前,关中地区现有10万千瓦及以上火电机组全部实行热电联产改造。加快农村“煤改电”电网升级改造。开展非供热燃煤自备机组清洁替代,30万千瓦以下(不含)非供热燃煤自备机组的企业参加电力直接交易。  新增供暖全部使用天然气、电、可再生能源供暖。对关中地区现有燃煤集中供热站实施清洁化改造,暂不具备清洁能源供暖条件的执行超低排放标准并限期完成清洁能源改造。现有燃煤集中供热站2019年年底前改造完毕,其中,2018年不少于60%。  开展各类锅炉综合整治。2019年年底前,关中地区所有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拆除或实行清洁能源改造,其中,2018年不少于60%。2019年年底前,完成关中地区现有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其中生产经营类天然气锅炉2018年全部完成改造。城市建成区生物质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  加强区域联防联控  加强关中地区联防联控。建设统一调度和信息平台,建成国家环境空气质量西北区域预测预报中心,2019年年底前实现7天~10天预报能力,省级预报中心实现以城市为单位的7天预报能力。  夯实应急减排措施,严格实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  关中地区在夏季(6月1日至8月31日)对石油化工、煤化工、焦化、水泥(含特种水泥,不含粉磨站)行业实施限产,对表面涂装(含汽修)、包装印刷行业实施错时生产。石油化工行业限产20%左右,以设计生产能力核算。水泥(含特种水泥,不含粉磨站)行业限产30%左右,以设计生产能力核算。表面涂装(含汽修)、包装印刷行业实施错时生产(10:00~16:00停止生产)。  关中地区在冬防期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对水泥(含特种水泥,不含粉磨站)、砖瓦窑(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陶瓷(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石膏板、保温耐火材料等建材行业全部实施停产,其他建材行业(不包括建筑材料以外的其他无机非金属材料)限产50%左右,以设计生产能力核算;水泥粉磨站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实施停产;钢铁、铸造、焦化、化工、有色行业实施部分错峰生产,钢铁、铸造行业产能限产30%左右,以设计生产能力计。焦化企业限产30%左右,出焦时间延长至36小时以上。化工、有色行业产能限产20%左右,以设计生产能力核算。  全面推行绿色交通  大幅提升铁路货运比例,到2020年,关中地区铁路货运量比2017年增长25%。推动铁路货运重点项目建设。大力发展多式联运。  建设城市绿色物流体系。建立过境柴油货车避让西安绕城高速公路制度。  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加强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建设,实现公共交通无缝连接。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公交专用道等大容量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自行车专用道和行人步行道等城市慢行系统建设。发展关中城际轨道交通。  推进高排放机动车污染治理。推进老旧柴油车深度治理。加强在用机动车管理,通过采取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限行、禁行等手段,倒逼排放不达标等老旧高排放机动车加快淘汰更新。  加快油品质量升级,从2019年1月1日起,全省全面供应符合国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停止销售低于国Ⅵ标准的汽柴油。  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物流等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关中地区使用比例要达到80%。2020年年底前,关中地区各市建成区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公交车,其中,2018年不少于40%,2019年不少于40%。  大力发展绿色产业  优化产业布局。关中核心区域禁止新建、扩建燃煤发电、燃煤热电联产和燃煤集中供热项目,禁止新建、扩建和改建石油化工、煤化工项目。严控“两高”行业产能。制订关中地区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企业退出工作方案,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各地已确定的退城企业,要明确时间表,逾期不退城的予以停产。重点压减水泥(不含粉磨站)、焦化、石油化工、煤化工、防水材料(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陶瓷(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保温材料(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等行业企业产能。关中地区禁止新增化工园区,加大现有化工园区整治力度。  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行动。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坚决杜绝已取缔的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  深化工业污染治理。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推进各类园区循环化改造、规范发展和提质增效。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大力培育绿色环保产业。  加大政策保障  打赢蓝天保卫战,离不开一系列政策支持。  陕西省将加大对蓝天保卫战的财政支持力度,按照“奖优罚劣”的原则,建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安排与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绩效联动机制,调动地方各级政府治理大气污染积极性。统筹相关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城乡散煤治理、高排放车辆淘汰、VOCs治理、工业污染治理、环保能力建设等。加大对关中地区治污降霾关停搬迁企业的财政支持力度,给企业扣减相应的目标责任考核经济指标。全面取消对高耗能行业的优待类电价以及其他各种不合理价格优惠政策。  同时,深入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将大气污染防治作为省级环保督察及其“回头看”的重要内容,实现对各市(区)督察全覆盖,统筹安排重点区域专项督察。针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力、重污染天气频发、环境质量改善达不到进度要求甚至恶化的城市,开展机动式、点穴式专项督察,强化督察问责。  此外,将打赢蓝天保卫战年度和终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市(区),省政府公开约谈其政府主要负责人,实行区域环评限批,取消省级授予的有关生态文明荣誉称号。发现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考核结果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并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工作不力、责任不实、污染严重、问题突出的地区,由上级环保部门公开约谈其政府主要负责人。制定量化问责办法,对重点攻坚任务完成不到位或环境质量改善不到位的实施量化问责。对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予以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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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23

“香水有毒”?科学认知是参与治霾的前提

  享受了长长一段天蓝气清的好天气后,京城又遭遇了几个雾霾天。灰蒙蒙的天空又一次提醒我们,雾霾治理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提升京城“气质”仍需全力以赴。眼下,采暖季即将来临,气象条件也不容乐观,北京保卫蓝天的压力再度增加。  好比治病需望闻问切,这些年,为治理雾霾,各方大力研究其成因,无形中也成了一堂“全民科普课”。PM2.5从陌生名词到人尽皆知;冬季采暖从以烧煤为主到大规模“煤改气”“煤改电”;建筑工地从平日洒水降尘到冬日停工缓建……可以说,找准病根再对症下药的思路贯穿了这些年的治霾实践。  一份最新研究报告表明,随着大气治理的不断深入,PM2.5的来源也发生了比例变化。显著一点是生活面源的贡献率在进一步凸显,人们衣食住行所产出的大气污染已经与工业产出旗鼓相当。专家还进一步解释道,生活中许多常见的挥发性有机物,包括香水、发胶、洗涤剂、杀虫剂等等,其实同样会产生相当数量的细颗粒物。对生活面源污染的客观准确分析,为下一步治理提供了新的参考。  但我们注意到,这样一份科学报告,却让不少自媒体发现了吸引流量的“新大陆”。一些小编“灵机一动”,便炮制出了“北京大气污染竟源于香水发胶”一类的标题。这种断章取义、故弄玄虚的手法,刻意制造了一份荒诞不经的现实观感。连日来,不乏网友在转发中嘲笑起了所谓“砖家”,但实际上,这种道听途说的态度才是最应该被嘲笑的。  谈及雾霾,很多人心中的“罪魁祸首”还只是钢铁水泥等重工业、重型柴油车等移动源。殊不知,三支香烟就可以让一间会议室的PM2.5浓度“爆表”至1800;干洗一缸衣物就会有6升洗涤剂挥发到空气中。全市有近400万烟民和数千家干洗店,单单这一块制造的污染恐怕并不亚于几个冒着黑烟的大烟囱。治霾初期,我们抓大放小,集中治理了那些“污染大户”,效果也确实立竿见影。随着形势变化,生活面源逐步成为治理重点之一,需要人们对此有一个科学认知。  天不帮忙人要努力。如果说前期治霾有什么经验,核心一点就是协同合作。从跨省市预警,到产业转型,再到市民配合,方方面面拧成一股绳,才让“蓝天保卫战”初战告捷。对比雾霾初来乍到时大家的恐慌与埋怨,我们能体察到,科学认知是推动全民参与的大前提。如今生活面源污染的比重在上升,从另一个角度看,这也意味着人们参与治霾有了更大的空间与更多的可能。人们需要更新认知,甚至改变“常识”,必须认识到,在北京这座超大城市里,生活中不起眼儿的污染,乘以庞大的人口基数,都会成为不容小觑的污染。  治霾攻坚战打到今天,我们应该明白,在朋友圈里揶揄“自强不吸”,调侃“喂人民服雾”并不解决任何问题。只有人人有所警醒并自觉改进,从少开几天车、少抽两包烟之类的小事做起,让雾霾陷入“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才能形成真正有效的治理合力。而这,应是破解大气污染问题的必由之路。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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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22

乐氏科技中标广西节能监察82台烟气分析仪项目

  根据国家标准《工业锅炉热工试验规范》和《燃煤工业锅炉节能监测》,国家节能监测中心提出提高锅炉燃煤和燃气利用率,针对工业锅炉节能监测检查,包括烟气成分测量、锅炉排烟温度、烟道压力,燃烧效率、过量空气系数、排烟热损失、烟气露点、CO/CO2比率、NOX参比氧等进行测量。广西节能监察中心积极响应国家标准,采购烟气分析仪针对各区县锅炉热效率等进行检查。  乐氏科技中标广西节能监察82台烟气分析仪,这些烟气分析仪将会会分配到广西各区县使用,帮助提高锅炉能源利用率,做好节能评估,实现节能减排。  关于乐氏科技  北京乐氏科技长期专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及环境空气VOCs监测整体解决方案的提供,从采样、前处理、预浓缩、到分析检测,从实验室,在线监测,到应急响应,从污染源到环境大气,均有一整套成熟的解决方案,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使监测数据更加准确全面,从而为我国的环境治理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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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7

东莞市开展为期三个月的臭氧污染防控专项行动 部分涉VOCs企业实施错峰生产

  昨日上午9时左右,东城迎宾路上一辆多功能抑尘车正在喷雾洒水,这是东莞加强臭氧污染防控专项行动的一个侧面。昨日,东莞市大气办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臭氧已成为影响东莞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10月-11月是遏制臭氧的关键期,全市正在开展臭氧污染防控专项行动。”  市大气办专门制定《东莞市2018年臭氧污染防控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臭氧污染防控专项行动,南城、东城、莞城、万江、寮步、厚街、大岭山、高埗、石碣、长安、虎门等11个镇街被列为重点控制区,家具制造、金属表面涂装、制鞋等涉VOCs企业实施错峰生产。  加快推进VOCs企业整治  市大气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从近五年的监测数据来看,臭氧和PM2.5已成为影响我市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不过,PM2.5在空气首要污染物中的占比逐年下降,臭氧占比呈现逐年上升趋势。今年1月-8月,PM2.5的浓度均值为35微克/立方米,达到年均浓度限值二级标准;臭氧平均浓度为169微克/立方米,与上年同期(167微克/立方米)相比上升了1.2%。按照往年经验,进入秋冬季后,随着风力减弱和雨水减少,我市进入PM2.5和臭氧的高污染期。  《方案》明确了臭氧污染防控专项行动的7项重点任务:持续推进“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加快推进重点行业治理、实施错峰生产、强化重点污染源监管、加强移动源油气和尾气排放控制、减少城市面源VOCs排放、强化会商评估和污染应对。其中,全市家具制造、金属表面涂装、制鞋等对臭氧生成影响较大的涉VOCs排放行业实施错峰生产,10月-11月期间,每天10:00-16:00涉VOCs工序全部停止生产。  市大气办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东莞有效遏制臭氧污染,关键在于加快推进VOCs企业整治,特别是强化印刷行业、重点涂装行业的低挥发性原料改造工作。”《方案》还明确了VOCs企业整治的时间表,10月底前,各镇街印刷行业和重点涂装行业低挥发性原料改造完成率达到80%以上,重点VOCs企业尾气治理措施提升工程完成率达到75%以上,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完成率达到75%以上,燃生物质锅炉淘汰改造完成率达到75%。  加强城市道路扬尘控制  从源头上整治VOCs企业,降低VOCs气体排放的同时,东莞加强城市道路扬尘控制,减少城市移动面源VOCs排放。重点控制区的相关镇街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遏制臭氧污染。  昨日上午,记者在东城迎宾路上看到,一辆多功能抑尘车正对着道路两边的植被进行喷雾洒水。司机程先生告诉记者:“喷雾洒水,一是可以降低道路上的扬尘,二是可以净化空气,适当降低气温。”据介绍,东城与一家园林机构合作,专门安排多功能洒水车和抑尘车防治道路扬尘。在10月-11月期间,每天11:00-18:00,沿着东宝路实验中学段-大塘头东兴街-兴塘街-东街-迎宾路-翠峰路-红川路-东江大道梨川段-运河河西一路,每隔1小时洒水1次。  此外,南城、莞城两街道对辖区内主要道路,每天安排不少于6次的洒水,有效抑制道路扬尘造成的颗粒物污染,降低臭氧浓度。  市大气办有关负责人还表示,现在正是开展臭氧污染防控专项行动的攻坚期,全市将按照“谁负责、谁主抓、谁落实”的总要求,明确各项整治工作的具体责任单位,夯实责任人。对于工作不及时、不到位的单位和责任人将进行曝光,不断提升臭氧污染防控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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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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