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测油仪采购招标公告

2020-09-17 14:58葫芦岛市

关键内容 测油仪,H2S&石油
开标时间 2020-10-10 09:30:00
采购金额 207.15万元
采购单位 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联系人 宋珠修 查看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沈阳益铭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崔淑颖 查看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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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葫芦岛生态环境监测的招标公告

    辽宁省-葫芦岛市-建昌县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0-09-17  
    招标文件: 附件1   


    2020年葫芦岛生态环境监测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0 年葫芦岛生态环境监测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1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LDZC20200900378
    项目名称:2020年葫芦岛生态环境监测
    预算金额:2071479.00元
    包组编号:01
    包组名称: 2020 年葫芦岛生态环境监测第一标段
    预算金额:1619626.00元
    最高限价:1619626.00元
    包组编号:02
    包组名称: 2020 年葫芦岛生态环境监测第二标段
    预算金额:451853.00元
    最高限价:451853.00元
    采购需求:
    1 、01包:2020年葫芦岛生态环境监测第一标段对连山区、南票区、龙港区、兴城市、葫芦岛经济开发区进行河流水质、入水源地河流、农村环境质量、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重点污染源执法、入海排污口、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取暖期锅炉执法、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比对、重金属减排监测计划项目例行监测,以及应急和执法监测。
    2 、02包:2020年葫芦岛生态环境监测第二标段对建昌县、绥中县、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辽宁葫芦岛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进行河流水质、入水源地河流、农村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执法、取暖期锅炉执法项目例行监测,以及应急和执法监测。
    合同履行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监测任务。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省级及以上CMA计量资质认证证书,且计量认证在有效期内。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
    时间:2020年9月18日至2020年9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2020 年10月10日9点30分 (北京时间) 。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供应商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ldggzyjyzx.com.cn/)进行报名。投标供应商须登录“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投标企业登录”→“免费注册”→同意→填写信息并确认→进入系统完善信息→提交审核→ 下载招标文件。
    咨询电话: 0429-3023831、3023833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使用电子邮箱递交以下电子材料: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 具备省级及以上CMA计量资质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4. 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供应商需对上述所有材料进行扫描并形成 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lnsyymzx@163.com),邮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所报名项目的名称,并电话联系确认。若未发送以上材料或逾期发送材料的,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
    本项目共划分2个包组,兼投不兼中。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24号
    联系方式:18042970636(宋科长)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沈阳益铭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31甲沈阳工程学院教师公寓13号2-12-1
    联系方式:024-62516636
    邮箱地址:lnsyymzx@163.com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太原街支行
    账户名称:沈阳益铭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06192001040016400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淑颖
    电 话:024-62516636、13604131404
    沈阳益铭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7日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附件: 招标文件(9.17定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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