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工业设计采购招标公告

2020-09-09 16:07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关键内容 工业设计
开标时间 2020-10-09 10:00:00
采购金额 99.76万元
采购单位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联系人 李风磊 查看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弘典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李根 查看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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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系统]【招标公告】消防支队夏训器材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市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0-09-09  
    招标文件: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附件5   


    [新系统]【招标公告】消防支队夏训器材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0-09-09 00:00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消防支队夏训器材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西南州)(点击此链接:http://ggzyjy.qxn.gov.cn/qxnztb/,可直接跳转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西南州)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DZB-2020-263

    项目名称:消防支队夏训器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99.759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99.759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从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算15个日历天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黔西南州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优惠政策落实有关事项的通知(州财采〔2017〕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对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折扣,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关于印发《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数据规范》的通知(财办库[2017]3号)”、“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 〔2014〕15号)” 对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在招标采购评审工作过程中,给予适当加分;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号)”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注: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为云南、贵州、青海、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及西藏自治区);

    (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精神,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

    2)投标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7年8月至2020年8月)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提供2019年1月至2020年8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提供2019年1月至2020年8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5)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或2019年1月至2020年8月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新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应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营业执照成立时间为准)扫描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9月9日至2020年9月15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西南州)(点击此链接:http://ggzyjy.qxn.gov.cn/qxnztb/,可直接跳转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西南州)网站)。

    方式: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西南州),网上下载(点击此链接:http://ggzyjy.qxn.gov.cn/qxnztb/,可直接跳转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西南州)网站)。

    售价:30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0月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金州远程不见面交易系统开标大厅的网址:http://202.98.201.124:811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index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情况:

    (1)投标保证金额(元): 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0年10月9日10:00时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柜台转账、网银转账)、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

    1)银行转账(柜台转账、网银转账):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供应商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柜台转账、网银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投标供应商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缴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

    2)电子保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关于启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平台试运行的公告》要求,电子保函由黔西南州财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投标供应商自行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内申请,可参照担保保证金操作手册直接从交易中心系统中直接开具(详细请参照信用担保保函操作手册),具体事项可咨询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科,联系电话:0859-3120751)

    (注:电子保函不另验证,以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导出的数据为准。)

    3)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由银行出具,内容应载明招标人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及标段、保证金金额、保函有效期。

    注:银行保函的真伪以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真实性承诺函为依据,银行保函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如验证不通过,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4)担保保函:担保保函由工程担保公司出具,内容应载明招标人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及标段、保证金金额、保函有效期、工程担保公司官网网址。

    注:担保保函的真伪以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真实性承诺函为依据,担保保函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工程担保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如验证不通过,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5)保证保险:

    保证保险由保险公司出具,内容应载明招标人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及标段、保证金金额、保单有效期、保险公司官网网址。

    注:保证保险的真伪以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真实性承诺函为依据,保证保险通过互联网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保险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如验证不通过,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5)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

    1)银行转账(柜台转账、网银转账)

    开户银行及账号

    保证金收款单位: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分行

    保证金银行账号:38110121050000091

    汇入行行号:313707038115(此行号用于汇款时查询准确的开户行)

    特别说明:

    ①本项目保证金缴纳方式为随机码缴纳,供应商填写投标信息成功后即生成唯一随机码。

    ②保证金银行账号详见招标文件,供应商汇款时必须在转(汇)款附言栏(摘要、备注、用途等)填写本项目生成的随机码。

    ③填写随机码要求:必须是连续、完整、清晰可见的(不能填写特殊字符如‘*’或其他不是正常的汉字或者文字)。投标供应商转(汇)款附言栏(摘要、备注、用途等)填写内容有且仅有随机码,以便汇入保证金。

    ④入账时入账打款单上的信息必须与该单位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如果不一致请务必打款前修改自己的诚信库信息保持一致。

    联系电话:0859-3121501、0859-3120578;

    注:该项目为系统递交保证金方式,建议供应商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缴纳,以便保证金及时到账;保证金到账后无需到交易中心换取保证金收据,保证金退还也无需办理手续。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导出的数据为准,保证金未缴纳到指定账户或未从基本户转出的或到账截止时间后到账的作废标处理。

    2)电子保函:

    电子保函以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导出的数据为准,电子保函投标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应和开标项目一致。

    3)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

    ①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银行保函原件、担保保函原件或保证保险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当做好接收工作,并由投标供应商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

    ②银行保函原件、担保保函原件或保证保险的原件扫描件应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的组成部分,上传在投标文件中。

    ③投标文件中未按照要求附银行保函原件(或担保保函原件或保证保险原件)扫描件的,或投标截止时间前未递交银行保函原件(或担保保函原件或保证保险原件)(及授权书原件、真实性承诺函原件)的,做无效标处理。

    ④投标供应商代表递交银行保函原件(或担保保函原件或保证保险原件)时,应同步提交与投标文件中完全一致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同步提交与投标文件中完全一致的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真实性承诺函原件一份。

    注:银行保函原件(或担保保函原件或保证保险原件)递交地点为: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电子竞价室

    (6)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以银行转账(柜台转账、网银转账)形式提交的保证金:采购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上传到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供应商退还投标保证金,退还时实行“原路返回”方式。

    采购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并由中标供应商将合同扫描件上传至交易中心系统,采购人应于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退还投标保证金,退还时实行“原路返回”方式。

    (注:详见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保证金退还流程)

    以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形式递交的保证金:第一中标候选人需退回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原件的,在书面合同签订后投标有效期前,将合同原件扫描件上传至交易中心系统,到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处领回;未中标人需退回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到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处领回(如本项目存在异议、投诉的,须待异议、投诉处理完毕后方可领回)。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兴义市机场大道辅路

    联系方式:187859411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弘典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桔山街道办民族风情街1-22-8号

    联系方式:177166065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风磊

    电 话:18785941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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