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县第三人民医院过滤器采购招标公告

2020-09-08 11:37聊城市

关键内容 过滤器
开标时间 2020-09-30 09:00:00
采购金额 220.00万元
采购单位 莘县第三人民医院
采购联系人 李主任 查看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大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李孟师 查看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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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莘县第三人民医院病房楼附属配套设备安装工程项目

    山东省-聊城市-莘县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0-09-08  
    招标文件: 附件1   


    莘县第三人民医院病房楼附属配套设备安装工程项目

    莘县第三人民医院病房楼附属配套设备安装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莘县第三人民医院

    联系人: 李主任

    联系方式:0635-2161004

    代理机构:山东大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聊城市民康综合楼五楼(东昌西路与昌润路交汇处南约200米路东)

    联 系 人: 李孟师 联系电话:0635-2123056

    电子邮箱:sddhzb@163.com

    二、采购项目名称:莘县第三人民医院病房楼附属配套设备安装工程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XQTCG-2020-036

    三、采购项目情况

    工程内容

    投标人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

    (万元)

    病房楼附属配套设备安装工程项目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二类经营备案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3、同时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GC2(含)以上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0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09月09日9:00至2020年09月15日17:00。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系统免费下载(http://www.lcsggzyjy.cn/lcweb/)(电子评标项目招标文件格式为.lczf)。

    注:①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逾期获取文件的视为放弃报名,如参与投标/报价,将被拒绝。②纸质投标文件(发布中标公告后,3天之内由中标单位提交四份胶装的系统内生成的PDF版纸质标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共计四份,一正三副。

    投标人诚信入库类型:施工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0年09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第二开标室。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版的电子投标文件传送至聊城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lctf格式),并将非加密版文件(.nlctf格式)及系统内下载的电子签章后的PDF版投标文件以U盘的形式密封后递交至指定地点。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09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第二开标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八、电子评审事宜

    1、投标企业首次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购买下载标书前须办理企业诚信入库手续,办理程序详见(http://www.lcsggzyjy.cn/lcweb/)《采购类业务诚信入库及常见问题解答》。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后果自负。各投标企业务必安排好专人对各自诚信库信息进行更新、维护,并对因诚信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完整、无效、错误或编辑待验证状态等造成的一切后果负责。电子标书的制作,企业从其诚信库内的获取的该企业的所有扫描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另,电子投标文件在诚信库内获取的有关扫描件为获取那一时刻的扫描件,请各投标企业更新诚信库后,务必重新获取,重新生成投标文件。

    2、获取文件需支付费用的,如需开具标书费发票,请打印回执码页面并于项目开标后携带回执码信息至代理公司即可办理。对于支付标书费过程中产生的支付费用发票,请各投标企业联系中金支付客服0531-67880028进行开具。

    3、本项目实行电子评标,投标人需办理CA证书,办理要求详见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悬浮框“CA办理须知”。因未及时办理CA证书而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4、招标文件一经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和各类澄清答疑,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最终文件以答疑澄清后的为准。电子评标的,制作投标文件需将答疑文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5、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制作视频请到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政府采购-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

    投标企业如遇招投标业务系统及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问题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或交易平台维护室。

    软件技术支持400-998-0000;0635-8902702;

    十、重要说明

    1、招标文件费用按整个项目一次性收取,各投标人按标段在系统内分别下载。购买标书费用在任意一标段支付成功后,各标段招标文件均可下载。招标文件下载后,各标段生成各自独立的保证金虚拟账号,投标人需按各标段生成的虚拟账号分别进行缴纳。

    2、获取招标文件的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最后资格后审为准。

    3、对于需要项目负责人的工程类(含监理)项目,在开标前可以在系统内随时更换项目负责人,开标后则不能再更改。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系统内一致,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4、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获取前查看,投标人必须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正式的招标文件。

    十一、本项目质疑投诉单位:山东大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质疑投诉单位地址:聊城市民康综合楼五楼(东昌西路与昌润路交汇处南约200米路东)

    联系电话:0635-2123056


    附件:
    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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