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沈抚新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局工业设计采购招标公告

2020-09-09 14:59沈阳市

关键内容 工业设计
开标时间 2020-09-30 09:30:00
采购金额 779.17万元
采购单位 辽宁省沈抚新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局
采购联系人 孔宇 查看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景莉婷 查看联系方式

掌仪信通APP

免费查看仪器招标信息

可按需订阅、精准推送

扫码安装 掌仪信通APP

    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智慧住建管理平台(一期)招标公告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0-09-09  
    招标文件: 附件1   



    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智慧住建管理平台(一期)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智慧住建管理平台(一期)(项目编号:JH20-211500-00278)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9月3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11500-00278
    项目名称: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智慧住建管理平台(一期)
    预算金额:人民币7791685元。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智慧住建管理平台(一期)
    最高限价: 人民币柒佰伍拾陆万壹仟陆佰捌拾伍元整(¥7,561,685.00元)
    采购需求: 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本包组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智慧住建管理平台(一期)监理
    最高限价: 人民币贰拾叁万元整(¥230,000.00元)
    采购需求: 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沈抚新区智慧住建管理平台(一期)项目建设共包括:数据标准规范体系、安全保障与运维体系、云基础平台、数据中台、公共支撑平台、住建数据中心建设、业务办理子系统、项目监管全生命周期监管子系统、智慧工地子系统、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建筑市场信用信息评价、电子城建档案管理系统、数据分析子系统、效能督察管理子系统以及政府投资项目(城建计划项目)管理系统、网络需求,共计16项建设内容。
    项目监理和系统等级保护测评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001包):供应商应具有信息化平台建设能力。 (002包):供应商应具有信息化工程监理能力。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 《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09日至 2020年09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疫情防控期间,供应商也将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详情请电话咨询代理公司。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人民币0元/本,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09月3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39号银基发展大厦七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 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001包)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2、在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期间,供应商可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电话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并完成登记,原件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邮费自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沈抚新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局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金枫街75-1通航大厦
    联系方式: 024-679801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39号银基发展大厦七层
    联系方式: 024-82901799
    邮箱地址: ghzb_ghzb@163.com
    开户行: 建设银行沈阳轻轨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210501394301000000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景莉婷
    电话: 024-82901799
    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2020-09-09

    附件: 招标文件(沈抚新区智慧住建管理平台(一期))合并后.pdf

相关推荐

相关产品

×
扫码打开 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