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09 14:41南京市
关键内容 | CO&石油 |
---|---|
开标时间 | 2020-09-30 00:00:00 |
采购金额 | 5208.89万元 |
采购单位 | 南京金陵亨斯迈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联系人 | 徐锋 查看联系方式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金陵分部 |
代理联系人 | 童斌 查看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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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 2020-09-09 |
招标文件: | 附件1 |
南京金陵亨斯迈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罐区VOCs尾气治理项目
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南京金陵亨斯迈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罐区VOCS尾气治理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南京金陵亨斯迈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罐区VOCS尾气治理项目基础设计的批复》(金陵亨斯迈[2020]1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京金陵亨斯迈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南京金陵亨斯迈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罐区VOCS尾气治理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1招标项目名称:南京金陵亨斯迈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罐区VOCS尾气治理项目。
2.2建设地点:金陵亨斯迈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2.3建设规模:在原料罐区内新建1套1370Nm3/h的冷凝处理装置,在中间罐区内新建1套1000Nm3/h除盐水吸收装置,在地面火炬旁新建1套4500Nm3/h的催化氧化装置。
2.4建设投资:5208.89万元(不含税) 。
2.5计划工期:318天(含设计周期,自开始工作日期始至交工日期止)。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南京金陵亨斯迈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罐区VOCS尾气治理项目EPC总承包,包含从勘察到机械竣工为止工作范围内的全部工作,以及试车和开车过程中必要的服务工作等。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
(2)持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或持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可从事资质证书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
(3)持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C2及以上),或有效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C2及以上)。
(4)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17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金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石油化工工程项目EPC总承包项目业绩;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实际派驻现场人员名单必须与投标文件、合同中的人员清单一致,原则上不允许更换。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PMP证书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勘察设计类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7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金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石油化工工程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设计负责人持有化工工程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7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金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石油化工工程项目EPC总承包或单项合同金额在60万元及以上的石油化工VOCS尾气回收设计项目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
(3)施工负责人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7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金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石油化工工程项目EPC总承包或单项合同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石油化工施工项目施工负责人执业业绩;
(4)安全负责人持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2017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项目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5)采购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2017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项目采购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陆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2020年09月09日16时00分至2020年09月15日16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0年09月15日16时00分。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20万元。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3投标截止时间: 2020 年09月30日 9 时 30 分。
6.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1开标时间: 2020年09月30日 9 时 30 分。
7.2开标地点: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名称:南京金陵亨斯迈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玉带片区东部;
邮编:210047;
联系人:徐锋;
电话: 13809005250。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金陵分部;
地址:南京栖霞区甘家巷炼油厂7号路招投标中心(途安酒店院内北一楼);
邮编:210033;
电话:025-58978291 ;
电子邮箱:tongb.jlsh@sinopec.com。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到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止。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金陵分部
2020 年9月9日
招标公告.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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