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08 10:50莆田市
关键内容 | CO&石油 |
---|---|
开标时间 | 2020-09-28 08:30:00 |
采购金额 | 200.00万元 |
采购单位 | 莆田市涵江区市政工程维护管理处 |
采购联系人 | 陈女士 查看联系方式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联系人 | 吴丽娟 查看联系方式 |
可按需订阅、精准推送
更新时间: | 2020-09-08 |
招标文件: | 附件1 |
项目概况 涵江区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国欢集资房小区配套管网(望江河源头东南香旁涵洞)污染源排查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莆田分网下载采购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9月28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303]YI[GK]2020018
项目名称:涵江区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国欢集资房小区配套管网(望江河源头东南香旁涵洞)污染源排查项目
预算金额:2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C169999-其他环境治理服务 | 涵江区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国欢集资房小区配套管网(望江河源头东南香旁涵洞)污染源排查 | 1(项) | 否 | 详见附件及招标文件 | 2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 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 ),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 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 )。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07日 至 2020年09月27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莆田分网下载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莆田分网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9月28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7)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莆田市涵江区市政工程维护管理处
地址:莆田市涵江区国欢东路678-1号
联系方式:139507297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民心街249号1104室
联系方式:18505940007/0594-2278989 邮箱:fjys10@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丽娟
电话:18505940007/0594-2278989 邮箱:fjys10@163.com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莆田市涵江区市政工程维护管理处
地址:莆田市涵江区国欢东路678-1号
联系方式:陈女士139507297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民心街249号1104室
联系方式:小吴0594-2278989,18505940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吴
电 话: 0594-2278989,18505940007
CO、CO2,多气体分析仪
55.00万元 2024-09-29
COD测定仪
66.34万元 2024-09-27
CO、CO2,尾气检测...
997.00万元 2024-09-26
COD测定仪
7.00万元 2024-09-26
CO、CO2,红外热成像仪...
384.00万元 2024-09-25
CO、CO2,氧分析仪...
180.00万元 2024-09-24
CO、CO2,红外光谱仪...
167.91万元 2024-09-24
CO、CO2,红外光谱仪...
145.00万元 2024-09-23
天平,冠层分析仪...
1026.88万元 2024-09-19
COD测定仪,氧分析仪
52.00万元 2024-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