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09 12:51荣昌区
关键内容 | CO&石油 |
---|---|
开标时间 | 2020-03-31 00:00:00 |
采购金额 | 238.11万元 |
采购单位 | 重庆市荣昌区交通工程建设中心 |
采购联系人 | 张老师 查看联系方式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信和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联系人 | 郭老师 查看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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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 2020-09-09 |
招标文件: |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项目名称 | 采购预算 (元) | 磋商保证金(元) | 成交数量 (名) | 备注 |
2381056.00 | 40000.00 | 1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证书二类乙级及以上或养护工程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重庆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重庆市公路养护从业资质证书》。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相应的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到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荣昌区)”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补遗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费在各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一并缴纳。
(二)磋商文件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1000元/份。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二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足额缴纳了磋商保证金和文件费。
(五)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0年 9 月 21 日09 时30分(北京时间)。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 9 月21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七)磋商时间:2020年 9 月2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八)磋商地点: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荣昌区北部新区迎宾大道兴荣大厦,见当日一楼大厅LED显示屏公示)
(九)磋商保证金递交
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磋商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磋商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磋商内容”),由供应商从其账户将磋商保证金汇至以下指定账户,磋商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1日北京时间10:00。
磋商保证金账户:
户 名:贵州信和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开 户 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大坪支行
账 号:11251000000499305
1.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汇款的时间要求;请供应商使用网银及柜台转账方式缴纳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接收柜台现金存款、结算卡、刷POS机及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缴纳磋商保证金(如:微信支付、支付宝等方式),如果由于供应商未按以上约定方式缴纳磋商保证金导致无法磋商和无法退付磋商保证金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为了方便磋商保证金的核查及退还,请各供应商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转账凭证原件带至磋商现场备查。
3. 磋商保证金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金额缴纳。
(十)磋商保证金退还方式
贵州信和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
特别提醒:为确保供应商保证金按规定时间退还,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书面退款通知或成交供应商应将采购合同送达贵州信和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否则,造成供应商保证金延迟退还,责任自负。
贵州信和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23-46780830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三)同一合同项(分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磋商,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磋商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磋商。
(五)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荣昌区)”(https://www.cqggzy.com/rongchangweb/)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六)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七)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九)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十)为减少响应误差,供应商自行到现场踏勘,并对考察中获取的现场资料负责不论供应商是否考察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已经了解现场情况。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荣昌区交通工程建设中心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23-46783979
地 址: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桂花社区滨河东路291号
采购代理机构:贵州信和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老师
电 话:023-46780830
传 真:023-46780830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石油路1号6幢11-1
2020年9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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