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车辆维修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盘山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车辆维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9月14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PXJ2020070018\2020-49
项目名称:盘山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车辆维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731,600.19(人民币元)。
最高限价(如有):731,600.19(人民币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默认)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截止时间:2020年09月14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9月14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盘山县府北大街9号一楼
六、开启时间
2020年09月14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盘山县府北大街9号一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3、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注册登记、安全证书等详见:http://ggb.panjin.gov.cn。注册登记、电子标书制作等业务时如有任何问题,请加QQ群(710727807)进行业务咨询,获取技术支持。
2、报名:供应商登记成功即可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日期(踏勘时间):2020年09月10 日14:30(北京时间)。
3、本项目组织踏勘。
4、缴纳投标保证金
1)报名成功后,可登录系统通过“保证金管理”菜单获取保证金缴纳账号并查看相关信息。
2)投标保证金缴纳:根据获取的账号信息按规定缴纳保证金。
3)缴纳成功后,系统会自动根据银行提供的缴纳信息回执,自动调整标段的保证金缴纳状态,可随时查看保证金缴纳状态。
4)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0年09月11 日14:00。
5)如投标保证金未缴纳,则无法提交投标文件(由于银行系统会有延时,请提前完成缴纳,以免由于延迟影响投标文件的提交。出现此情况,投标人自行承担无法投标的风险)。
5、供应商可在上传投标文件后在“网上开标”菜单中完成开标签到(无需现场进行),供应商须在开标时间前20分钟内完成签到。
6、供应商须在开标启动解密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盘山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岳山街6号
联系人:阮洪帅
联系方式:13842763886
2.集中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地 址:盘锦市大洼区东华路77号
联系方式: 0427-35501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品
电 话:0427-3550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