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苏州医院超净工作台采购招标公告

2024-09-26 17:06苏州市

关键内容 超净工作台
开标时间 待定
采购金额 8.28万元
采购单位 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苏州医院
采购联系人 龚惠芬 查看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路丽丽 查看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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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ZCJ2024-S-X-260号询价采购公告

    江苏省-苏州市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9-26  


    SZCJ2024-S-X-260号询价采购公告
    2024/9/26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苏州医院 苏州科技城医院的委托,就该单位需要采购的客梯曳引钢丝绳更换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说明:

    (一)采购编号:SZCJ2024-S-X-260号

    (二)采购内容:客梯曳引钢丝绳更换(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采购预算:82800元

    (三)领取采购文件资料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响应单位须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符合以下“合格询价响应供应商的条件”第1-7条承诺书及第8条相关资料加盖响应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在2024年9月30日17:00之前以邮件形式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szcjzb@163.com并致电告知,审核后代理公司以邮件形式回发询价文件。

    (四)合格询价响应响应单位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近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等体现不良信用的记录。

    8、具有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曳引式客梯含修理);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采购内容:

    (一)维修设备清单:

    (1)客梯品牌性能

    产品名称

    电梯品牌

    梯号

    型号

    速度(m/s)

    层站(站/层)

    载重量(kg)

    轿厢尺寸(mm)

    开门方式

    提升高度(m)

    数量(台)

    无机房客梯

    三菱

    25#

    26#

    MAXIEZ-LZ

    1.75

    10站/11层

    1050

    /

    中分

    /

    2

    (2)设备清单

    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位

    备注

    钢丝绳

    直径8mm

    12×115

    原厂

    (二)维修更换要求:

    1)施工安全和技术要求:

    1、电梯钢丝绳更换必须明确钢丝绳产地、材质、并提供钢丝绳质量合格证证明。

    2、电梯钢丝绳及其配套设施维修过程中如对电梯造成损坏,全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赔偿。

    3、所有从事该项工作的人员均需持有劳动局核发的电梯维修证,持有效证件上岗。提前至采购人办理好相关的施工证、动火证。

    4、成交单位在服务中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工艺要求进行操作,在维修过程中无任何违规操作,维修完成后必须保证钢丝绳不打折,钢丝绳涨紧力保持一致,每绳和配套设施不得有任何外力损伤。

    5、服务完成后必须保证电梯能正常运行,出现任何故障由成交单位负责修复。

    6、成交单位负责施工安全,施工期间因成交单位造成的一切事故,成交单位负责全部责任。

    7、采购人派出电梯专业监理人员有权对服务进行总体监督,包括施工质量、材料质量与使用、项目进度等电梯补偿钢丝绳及其配套设施维修工程相关事宜,对违反合同和涉及设备设施安全等问题有权提出整改要求,成交单位必须无条件执行,对于服务期间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由成交单位承担。

    8、所有服务内容验收标准均需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T7001-2009》的要求。

    9、服务过程中应不影响使用单位日常工作,服从采购人的安排,施工完成后废钢丝绳及废配件由施工方负责清运处理,甲方不再另付清运费。

    10、采购项目内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进场,20个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如现场施工时间受限,需和采购人沟通)。

    11、成交单位维修服务结束后应与电梯维修单位进行移交,在书面确认后方可撤场,移交清单同时作为采购项目结算依据。

    12、施工人员需穿戴好统一工作服和自身安全防护用品。

    13、成交单位在施工期间需对采购人现场设备设施做好必要的保护,因施工造成设备设施损坏或损毁的,成交单位因按原样恢复或照原价赔偿。

    2)质保要求:

    1、本项目免费质量保证期至少为2年,在质保期内免费提供2次钢丝绳短截服务,短截后同样需要通过厂家钢丝绳张力设备测试(测试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

    2、接到故障电话后能保证30分钟内到现场,1小时内修复。如在约定时间内无法修复影响正常运行,应赔偿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3、在质量保证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人为除外),成交单位应无条件更换;同一设备在质保期内出现两次故障的,采购人有权扣除尾款作为违约金。

    4、本项目为两台客梯钢丝绳更换,每台钢丝绳的质量保证期均自标的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且质量保证期为成交单位承诺的期限(但不得少于采购人要求的期限)。

    (三)完工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5天内完成施工。(具体进场施工时间由甲方通知为准)。

    (四)其他说明:

    1.响应单位必须承诺采购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服务要求,如果以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

    2.成交单位和派驻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章制度,若发生人身伤害等工伤事故,由成交单位自行负责,与采购方无涉。

    3.响应单位必须按照《劳动法》及苏州市的有关规定配置工作人员数量,工资待遇发放符合《劳动法》相关条款;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的加班费、法定节日的加班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支付加班费和交纳正常的社会保险,以上各项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三、询价响应方式等:

    (一)询价响应报价文件制作

    1、询价响应报价文件组成 :

    (1)询价响应函(后附格式);

    (2)询价响应报价表(后附格式);

    (3)服务偏离表(后附格式);

    (4)商务偏离表(后附格式);

    (5)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后附格式);

    (6)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和违约责任承诺(后附格式);

    (7)响应单位情况表;

    (8)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9)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询价代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前来参加询价的可不提交);

    (10)资格证明文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状况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曳引式客梯含修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1)人员、设备配置情况;

    (12)与本次询价有关的其他资料(如有);

    (13)其它优惠承诺(如有);

    2、文件的签署和密封要求:

    (1)按上述要求制作询价响应文件叁份,并须装订成册;

    (2)询价响应文件均应采用打印或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书写,由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询价文件要求处亲自签署或盖章,并在询价响应文件的每一页上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的页视为无效页。

    (3)询价响应文件须装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袋及响应文件封面上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询价采购编号、询价响应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3、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未按上述要求制作的询价响应文件。

    (二)询价响应文件错误的修正原则

    1、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细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的,其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三)询价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供应商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四)询价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

    为保证在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时,能够及时得到回复,在评审开始后,供应商应保持其响应文件上联系方式的通讯畅通;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自然人本人也可以直接到评审现场等候。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在评审小组向其提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后三十分钟内提交给询价小组。在评审期间、供应商应注意调整其行程安排,如联系未果(在十分钟内联系五次)或者供应商在三十分钟内未能按时提交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书面资料,则视为供应商放弃上述权利,相关后果自负。

    (五)递交响应询价文件及确定成交供应商日期和地点:

    1、本次询价通知书的响应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前。响应单位应在截止时间前将询价响应文件送达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未按询价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的询价响应文件或过时送达的询价响应文件,一律为无效投标。

    2、2024年10月10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在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302会议室内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在三日内签订合同。

    四、报价说明:

    1、本次报出的价格一次性报定不得更改。所报内容包括完成该项目的全部人工、设备、保险、各种税费、劳保、质保期间等一切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成交单位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2、响应单位应对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报其中部分内容的,为无效报价。

    3、供方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预算金额1.5%成交服务费,不足叁仟按叁仟元计算。

    付款方式:现金或转账

    (1)一次性以现金方式;

    (2)一次性转入招标代理机构如下账户:

    账 户 名: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苏州金阊支行

    账 号:30100188000004892

    注:汇款单上需注明单位名称、标号、金额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待乙方完成全部维修更换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付清款项。

    A、采购人、成交供应商签章认可的《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B、合格销售发票。

    付款方式:银行汇票或转帐支票或转账。

    六、评审办法:

    1、采购人授权询价小组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若满足上述原则的最低报价响应供应商超过一家时,则由采购单位以抽签的方式决定成交供应商。

    七、项目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询价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八、其他

    1、响应单位在询价响应文件中必须对所有采购产品的技术、服务做出应答,如果有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须在响应文件中明确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且如成交后发现不符合采购要求的,则视为虚假响应,按虚假响应处理)

    2、响应单位在投标时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如响应单位对本通知书有疑义,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咨询,一切材料以招标代理机构的书面材料为准。

    九、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 邮编:215002

    联系人:路丽丽 联系电话:0512-65238816

    采购单位: 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苏州医院 苏州科技城医院

    联系人:龚惠芬

    联系电话:0512-69584900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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