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市容环境卫生中心发酵罐采购招标公告

2024-08-30 13:18太原市

关键内容 发酵罐
开标时间 2024-09-20 09:30:00
采购金额 210.00万元
采购单位 太原市市容环境卫生中心
采购联系人 安女士 查看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 王军 查看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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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原市市容环境卫生中心小型厨余垃圾处置设备、小型厨余垃圾运输车等公开招标采购的采购公告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8-30  
    招标文件: 附件1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1401992024AGK00640

    2.项目名称:太原市市容环境卫生中心小型厨余垃圾处置设备、小型厨余垃圾运输车等公开招标采购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预算金额:2100000元

    4.最高限价:2100000元

    5.采购需求:共一包,具体以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为准。

    货物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台/个)

    预算单价(元)

    金额小计(元)

    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

    ※小型厨余垃圾处置设备

    6

    300,000

    1,800,000

    工业

    2

    小型厨余垃圾运输车

    6

    25,000

    150,000

    3

    10L户内厨余垃圾桶

    6000

    25

    150,000

    (一)单套厨余垃圾处置设备配置清单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提升系统

    1


    2

    粉碎系统

    1


    3

    脱水系统

    1


    4

    发酵系统

    1


    5

    除臭系统

    1


    6

    配电与自控系统

    1


    7

    小型厨余垃圾运输车

    1


    8

    10L户内厨余垃圾桶

    1000


    技术要求

    (一)小型厨余垃圾处置设备

    1.小型厨余垃圾处置设备要求

    ★(1)小型厨余垃圾处置设备主要包括提升系统、 粉碎系统、脱水系统、发酵系统、除臭系统等。

    ★(2)设备额定处理能力≥300kg/d,采用动态高温好氧发酵工艺。产物外观为粒状或粉状,均匀,无恶臭,无机械杂质。发酵菌剂由供应商终身免费提供。

    ★(3)因场地限制,建议设备占用面积(㎡)≤30(6m×5m)

    ★(4)总体减量化率≥85%。

    ★(5)厨余垃圾在主体发酵设备内应实现充分发酵,单元发酵仓内物料堆积容积不得低于发酵仓总容积的70%。

    ★(6)主体发酵设备由进出料口、检查口、反应器、搅拌器、加热器、通风 装置组成,并具有保温、自动运行和运行状况显示功能。处理设备设计使用寿命应≥10年。

    ★(7)发酵仓辅热单元采用电加热方式。

    (8)发酵仓辅热单元设定温度上限不得低于90℃,但发酵仓内的最高温度不应超过75℃,并具有过热保护装置,恒温装置要具备恒温控制功能,无需人工干预。

    (9)主体发酵设备应密闭,不应出现渗漏现象。

    (10)发酵仓应采用双轴搅拌形式,搅拌器主电机应有变频保护装置,运行模式应可调节,并具有手动、自动操作和出料功能。

    (11)处理设备表面应平整,无明显凹凸痕、划痕、毛刺及无尖锐棱角等。

    (12)处理设备工作环境温度为0℃—50℃;在环境温度≥15℃,发酵产物含水率≤20%时,单位处理量综合能耗应≤0.25 kWh/kg。

    2.小型厨余垃圾处置设备功能要求

    (1)提升系统功能:通过提升机构可完成120L和240L垃圾桶内物料的机械提升,除人工控制升降开关外,无需任何其它人工辅助,且具备称重功能。

    (2)粉碎系统功能:采用双轴对辊式粉碎,粉碎刀为合金钢刀材质,布氏硬度≥500HBW,粉碎后物料粒径应≤10mm。粉碎机有自我保护功能,遇到坚硬物料后可自动反转,多次反转后自动停机,以便将杂物取出;破碎机应具备自动机械推料功能,通过往复运动实现非人工干预的自动压料功能。

    (3)脱水系统功能:脱水桶为304不锈钢材质。通过物理功能使物料脱出水分,固液分离后固体物料含水率≤75%。

    (4)发酵系统功能:额定处理能力≥300kg/d。发酵仓辅热单元采用电加热方式,并具有过热保护装置。料仓采用≥3mm的304不锈钢材质,运行模式可调节,并具有手动、自动操作和出料功能。

    (5)除臭系统功能(含管路):采用生物除臭技术,通过预洗、喷淋、循环、排气等被动式或主动式的手段实现气体净化,从而达到气体排放标准要求。管路采用PVC材质,管路直径≥110mm,厚度≥2mm。

    (6)配电及自控系统功能。通过全自动PLC控制,按照预设的工作流程进行处理,无需人工干预实现全系统自动化运行的功能。具有自动感应停机装置、防卡死功能、故障报警等功能。

    3.环境保护要求

    (1)本项目除臭系统采用生物除臭技术处理后,以下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无组织排放标准值检查;厂界臭气排放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标准中的二级标准,具体控制项目和控制标准限值如下表所示。

    序号

    项目

    单位

    限值

    1

    mg/m3

    1.5

    2

    硫化氢

    mg/m3

    0.06

    3

    氮氧化物

    mg/m3

    0.12

    4

    二氧化硫

    mg/m3

    0.4

    5

    颗粒物

    mg/m3

    1.0

    6

    臭气浓度

    无量纲

    20

    (2)厂区噪声检测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标准要求,设备正常运行时,满足所在区域环保要求。

    (3)处理设备无害化产出物以下指标应满足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序号

    项 目

    指标

    1

    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

    ≥45

    2

    总养分(氮+五氧化二磷+氧化钾)的质

    量分数(以烘干基计),%

    ≥5.0

    3

    水分(鲜样)的质量分数,%

    ≤30

    (呈干燥粉末状 )

    4

    酸碱度(pH)

    5.5~8.5

    5

    总砷(As)(以烘干基计),%

    ≤15

    6

    总汞(Hg)(以烘干基计),%

    ≤2

    7

    总铅(Pb)(以烘干基计),%

    ≤50

    8

    总镉(Cd)(以烘干基计),%

    ≤3

    (二)小型厨余垃圾运输车

    1.续航里程≥50km

    2.额定载质量≥400kg

    3.电池:免维护铅酸电池,容量≥60v45Ah

    4.电机:无刷直流差速电机,额定功率≥1.5kw

    5.电控:60v24管无刷控制器。

    6.车架主梁采用不小于4×6cm方管整体焊接,厚度≥2.5mm,侧梁采用不小于3×4cm方管,厚度≥1.5mm。

    7.箱体:采用钢板冲减焊接工艺,钢板厚度≥2mm,具有防腐蚀性。可装载240L垃圾桶4个。尾板采用Q235钢板,钢板厚度≥2mm且有防滑花纹,尾板高度≥1200mm,尾板放下后与地面夹角≤25°。

    8.悬架:前悬架采用液压式前叉,后悬架采用六片弹簧式钢板悬架。

    9.灯光及信号:LED照明灯、左右转向灯、刹车灯、行车灯、仪表、喇叭。

    10.制动:脚踩机械连杆鼓式后轮制动+手动机械驻车制动。

    11.全车采用酸洗电泳烤漆,具有防腐蚀性。整车烤漆颜色均匀、光亮,无明显色差。

    12.充电器:随车携带便携式全自动充电器,具有充满后自动停止功能。充电输入电压220v。

    (三)10L户内厨余垃圾桶

    1.颜色:绿色

    2.垃圾桶由外桶和内桶组成。外桶由桶身、桶盖、铰链、及脚踏翻盖机构。内桶提手具备隐藏功能。桶盖下降过程具备缓降功能。

    3.垃圾桶整体外形成方形。

    4.容积:10L(-3-5%)

    5.基本尺寸

    最大边长(L)mm:≤250

    最大高度(H)mm≤270

    开启角度(a)/°≥70

    6.壁厚:

    内桶mm:桶底≥1.5

    壁厚≥1.0

    外桶mm:桶盖≥1.0

    桶底≥1.7

    壁厚≥1.5

    7.采用高密度聚乙烯(HDPE)原生料。

    8.表面应光滑平整,不应有波纹、划痕、黑点、杂质、气泡、裂纹,闭合部位不应有明显变形。

    9.材料性能、机械性能符合《塑料垃圾桶通用技术条件》CJ/T280-2020标准要求。

    注:(1)所有招标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货物及服务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2)招标内容标注为“进口产品”的,满足需求的国产产品和进口产品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供货完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法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www.ccgp-shanxi.gov.cn),通过项目采购公告下方点击“潜在供应商”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和方式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9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方式: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提交的,将拒收投标文件。

    开标时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设备及网络环境由投标人自行准备。

    五、招标公告期限

    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应于开标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www.ccgp-shanxi.gov.cn)进行供应商注册。

    联系电话:95763

    2.投标人参与项目遇到系统操作问题,请及时联系客服电话。

    联系电话:95763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太原市市容环境卫生中心

    地址:太原市旱西关街56号

    联系人:安女士

    联系电话:0351-2377073

    2.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屯路1号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四层

    联系人:王军

    联系电话:0351-2377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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