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第一总医院离心机采购招标公告

2024-07-01 20:36福州市

关键内容 离心机,渗透压计,PCR
开标时间 2024-07-22 09:00:00
采购金额 25.80万元
采购单位 福州市第一总医院
采购联系人 施女士 查看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邓林欢 查看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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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市第一总医院儿童专科院区胰岛素泵等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7-0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福州市第一总医院儿童专科院区胰岛素泵等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采购单位 福州市第一总医院
    行政区域 福建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01日 19:2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7月01日至2024年07月16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2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进入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fjyszb.com/)注册,线上报名获取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以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到账时间为准。
    开标时间 2024年07月22日 09:00
    开标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6号华润万象城一期S2栋4层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预算金额 ¥25.8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邓林欢、林榕华、马光锦
    项目联系电话 0591-87679352、87679372
    采购单位 福州市第一总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福州市台江区达道路19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施女士 0591-63526235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福三路20号华润万象城(一区)(一期)S2#楼4层01-03、05-12、15-18办公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邓林欢、林榕华、马光锦 0591-87679352、87679372

    项目概况
    福州市第一总医院儿童专科院区胰岛素泵等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进入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fjyszb.com/)注册,线上报名获取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以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到账时间为准。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YS2024-339

    项目名称:福州市第一总医院儿童专科院区胰岛素泵等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5.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78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78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1560

    采购

    包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胰岛素泵

    1

    78000

    工业

    采购包2: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42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42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840

    采购

    包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2

    冷冻离心机

    1

    42000

    工业

    采购包3: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38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38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760

    采购

    包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3

    PCR仪

    1

    38000

    工业

    采购包4: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24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24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480

    采购

    包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4

    超短波治疗仪

    1

    24000

    工业

    采购包5: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26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26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520

    采购

    包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5

    超声理疗仪

    1

    26000

    工业

    采购包6: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5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5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1000

    采购

    包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6

    尿渗透压仪

    1

    50000

    工业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至合同履约事项完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2、4、5、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采购包3: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采购包6)

    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体详见其他补充事宜及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1日 至 2024年07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进入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fjyszb.com/)注册,线上报名获取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以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到账时间为准。

    方式:进入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fjyszb.com/)注册,线上报名获取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以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到账时间为准。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6号华润万象城一期S2栋4层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及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银行账号:11713 01001 000 37952

    2、特定资格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其他资格标准

    根据榕财采[2021]52号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在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格式)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中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特此说明。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①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若有)。

    2、投标货物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请提供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专项说明函(格式自拟)。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与《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

    2、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本采购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 第七章投标文件中的规定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声明函中的“标的名称(胰岛素泵)”、“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工业)”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采购标的一览表》(如有多品目的“标的名称”须逐条填列)中规定准确填写,“制造商为(企业名称)”或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应准确填写对应的企业全称,“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应明确填写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还是微型企业,未按照上述规定准确填写,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

    采购包2: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其他资格标准

    根据榕财采[2021]52号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在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格式)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中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特此说明。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①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若有)。

    2、投标货物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请提供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专项说明函(格式自拟)。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与《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

    2、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本采购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 第七章投标文件中的规定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声明函中的“标的名称(冷冻离心机)”、“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工业)”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采购标的一览表》(如有多品目的“标的名称”须逐条填列)中规定准确填写,“制造商为(企业名称)”或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应准确填写对应的企业全称,“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应明确填写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还是微型企业,未按照上述规定准确填写,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

    采购包3: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其他资格标准

    根据榕财采[2021]52号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在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格式)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中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特此说明。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①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若有)。

    2、投标货物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请提供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专项说明函(格式自拟)。

    采购包4: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其他资格标准

    根据榕财采[2021]52号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在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格式)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中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特此说明。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①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若有)。

    2、投标货物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请提供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专项说明函(格式自拟)。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与《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

    2、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本采购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 第七章投标文件中的规定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声明函中的“标的名称(超短波治疗仪)”、“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工业)”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采购标的一览表》(如有多品目的“标的名称”须逐条填列)中规定准确填写,“制造商为(企业名称)”或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应准确填写对应的企业全称,“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应明确填写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还是微型企业,未按照上述规定准确填写,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

    采购包5: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其他资格标准

    根据榕财采[2021]52号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在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格式)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中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特此说明。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①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若有)。

    2、投标货物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请提供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专项说明函(格式自拟)。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与《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

    2、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本采购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 第七章投标文件中的规定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声明函中的“标的名称(超声理疗仪)”、“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工业)”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采购标的一览表》(如有多品目的“标的名称”须逐条填列)中规定准确填写,“制造商为(企业名称)”或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应准确填写对应的企业全称,“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应明确填写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还是微型企业,未按照上述规定准确填写,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

    采购包6: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其他资格标准

    根据榕财采[2021]52号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在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格式)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中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特此说明。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①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若有)。

    2、投标货物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请提供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专项说明函(格式自拟)。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与《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

    2、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本采购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 第七章投标文件中的规定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声明函中的“标的名称(尿渗透压仪)”、“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工业)”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采购标的一览表》(如有多品目的“标的名称”须逐条填列)中规定准确填写,“制造商为(企业名称)”或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应准确填写对应的企业全称,“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应明确填写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还是微型企业,未按照上述规定准确填写,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第一总医院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达道路190号

    联系方式:施女士 0591-635262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福三路20号华润万象城(一区)(一期)S2#楼4层01-03、05-12、15-18办公

    联系方式:邓林欢、林榕华、马光锦 0591-87679352、876793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林欢、林榕华、马光锦

    电 话: 0591-87679352、87679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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