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自动超声波清洗器、脉动真空灭菌器等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省
发布时间:2005/12/22 10:38:56,共浏览144次
公 告 名 称 : 半自动超声波清洗器、脉动真空灭菌器等招标公告
招 标 编 号 : LGCG2005022695
加 入 日 期 : 2005.12.21
截 止 日 期 : 2006.01.12
招 标 机 构 : 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
公 告 类 型 : 招标公告
所 属 行 业 : 医药卫生
地 区 : 深圳市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就半自动超声波清洗器、脉动真空灭菌器及全自动清洗器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 招标文件编号:LGCG2005022695
  2. 招标项目名称:半自动超声波清洗器、脉动真空灭菌器及全自动清洗器
  3. 标的内容:
    采购条目流水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明细清单项
    31405 半自动超声波清洗机 1
    31406 脉动真空灭菌器(双扉) 2
    31409 全自动清洗消毒器 2
  4. 标书获得方法:
        供应商登记并经审核成为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注册供应商后, 于2005年12月21日18时至 2006年1月11日10时期间获取招标文件,并进行投标响应。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两个工作日前向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递交投标保证金。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A包为人民币2500元整,B包为人民币6000元整,C包为人民币6000元整;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经工商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独立法人机构;

    2)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地税)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投标人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人必须具备所投设备的经营资格具体以营业执照所注明的经营范围确定

    6)投标人必须已获得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

    7)国产产品的投标商必须是生产厂商或一级代理商,进口产品代理商必须是二级代理(含二级)以上或生产厂家。(投标人为非所投设备制造商的必须提供该设备制造商或全国总代理的授权书);

    8)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允许生产和使用的证明文件;

    9)所投产品不得为已经或即将停产的型号,当招标方对此有质疑时,投标方必须提供有效证明或承诺(制造商出具)。

    10)所投产品或此产品的同一生产厂家的同类型产品必须在中国地区已有二年以上销售业绩,并成功运行至今。

    11)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详细技术资料。

    12)参加B包的投标人必须出具该产品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

    供应商必须携带所需资格证明文件的所有原件到评标现场供评委小组查验,凡未提供齐全原件者视作无效投标处理
  6. 答疑事项: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请投标人于2006年1218时提出疑问,逾期不受理。
  7. 本项目投标人开标当天须携带投标文件及所有资格证明文件的全部原件到场。
  8.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06年112日上午9:00-10:00(北京时间)
  9. 投标截止时间:2006年112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10. 开标时间:2006年112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11.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龙岗区财政大楼2楼采购中心开标室
  12. 有关本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进行查询:

    名称: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大楼2楼采购中心213室    邮编: 518172

    业务咨询电话:0755-28922411     联系人:石先生、陈小姐

    招标文件下载咨询电话:28922213    联系人:杨先生 

    保证金咨询电话:28922213     黄小姐 

        传真:0755-28922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