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仪器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浙江省
发布时间:2005/11/21 9:38:47,共浏览354次
公 告 名 称 : 监测仪器招标公告
招 标 编 号 : WCG2005249GK
加 入 日 期 : 2005.11.18
截 止 日 期 : 2005.12.06
招 标 机 构 : 义乌市政府采购中心
公 告 类 型 : 招标公告
所 属 行 业 : 环境保护
地 区 : 义乌市

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受义乌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委托,就其单位监测仪器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有供货并安装能力的厂(商)家参加。
1、采购编号:YWCG2005249GK。
2、采购内容:采购项目名称、数量:预算金额:68万元整。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凡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有以上货物生产或销售并施工安装能力的,并具有较强经济实力、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的厂(商),均可参加投标。
4、报名时间和地点:于即日至11月29日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到义乌市政府采购中心(江滨北路279号365便民服务中心3楼政府采购窗口)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标书售价:200元整 ,售后不退
报名处: 刘旭邦 陈杭军 0579-5583800 5570067(传真)。
5、技术答疑:投标人需澄清的问题以传真方式应于11月30日17时之前传至采购方。
联系人: 义乌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王桂芳 0579-5398129
义乌市政府采购中心 楼子建 0579-5583808
6、报名时,必须携带《义乌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身份识别卡》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类似项目业绩等资料。
7、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供应商,不得无故放弃投标,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投标的,须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陈述原因,并报义乌市采招监管办备案。无合理原因或理由放弃投标的,义乌市采招监管办将按不良行为予以记录。
8、办理《义乌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身份识别卡》联系电话:5570066
办理地点:义乌市江滨北路281号建设大楼4楼义乌市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406室业务科(2)。
9、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05年12月6日上午9:30前递交,逾期不受理。
10、开标地点:义乌市江滨北路279号365便民服务中心3楼;
开标时间:2005年12月6日上午9:30。
请供应商于2005年12月6日上午9:30之前将投标书送至义乌市365便民服务中心3楼政府采购窗口.
11、投标方应于 2005年12月6日上午9:30前向招标方提供保证金:贰万元整。
(外地用户请用银行汇票或现金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本地用户可以现金、银行本票或转帐支票的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并在用途栏注明“政府采购保证金”字样)。
保证金汇至:银行帐号名称:义乌市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
银行帐号:1208020009049041677
开户银行:义乌市工商银行
义乌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义乌市政府采购中心

第二章 招标项目要求
一、 招标货物清单及有关的技术要求
(一)货物清单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及技术参数 数量 最高报价限额 备注
1 总磷 见下面要求 2 45万元
2 氟化物 见下面要求 1 18万元
3 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系统集成扩建 见下面要求 2 5万元
(二)技术要求
1、总体说明
本章对系统所需的设备逐一进行描述,投标人必须响应并承诺下列要求:
1.1 投标人应提供所代表品牌厂商原装进口、全新的、符合国家及用户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的仪器设备。
1.2 系统集成商必须把水质分析仪及其辅助系统集成到原有的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和软件中。
1.3 本招标文件技术指标要求中,凡标有“*”的地方均被视为重要的技术指标要求或性能要求。 投标人要特别加以注意,必须对此回答并完全满足这些要求。否则若有一项带“*”的指标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投标无效处理,即废标。
1.4 所提供的设备的性能应达到或优于参考指标表中所列技术指标。
1.5 所提供仪器必须是单台分析仪。
1.6 所提供的任何设备必须直接来源于原厂家并有原厂家的质量合格证明和原厂保修证明文件。
1.7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产品性能和主要技术指标测试报告、产品合格证书等资料.
1.8 提供系统集成扩建完整的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
1.9 本次中标的承建单位必须能够承诺提供长期技术服务及备品备件等的供应。
2、技术规格
2.1分析方法要求
自动监测仪器测定方法应与我国国家标准方法或行业标准方法一致。水质自动监测站监测仪器应使用如下方法(表1)
表1 自动监测仪器分析方法
项目 方法 参照标准
总磷 钼酸铵光度法 GB 11893-89
氟化物 离子选择电极法 GB 7487-87

2.2仪器基本功能(带*的指标为关键技术指标,不得偏离该技术要求,下同)
*2.2.1应具有仪器基本参数贮存、断电保护与自动恢复功能。
*2.2.2应具有时间设置功能,可根据需要任意设定监测频次。
2.2.3应具有仪器故障自动报警、异常值自动报警及试剂液位报警功能。
*2.2.4应具有自动清洗功能。
2.2.5应具有定期自动校准功能。
2.2.6应具有密封防护箱体及防潮功能。
*2.2.7检测下限及量程满足“仪器技术参数”要求。
2.2.8仪器状态远程显示功能。
2.2.9远程校准和远程清洗功能。
*2.2.10具有双向数据传输功能
2.3仪器技术参数
2.3.1总磷分析仪技术参数及基本功能
项 目 技术指标
测定范围 0.000-0.500 mg/L(推荐量程,更高量程可选)
准确度 ≤±3% F.S
重复性 ≤±2% F.S
最低检出限 0.01 mg/L
分辨率 0.001mg/L
最小测量周期 ≤60 min
进样方式 蠕动泵
MTBF ≥720h/次
输出信号 4-20mA或RS232/RS485
工作电压与频率 220V AC(-15%~+10%),50Hz
防护等级 IP65
通讯协议 MODBUS/JBUS
试剂用量 需提供分析仪试剂月耗量
2.3.2 氟化物分析仪技术参数及基本功能
项 目 技术指标
测定范围 0.00-2.00 mg/L(推荐量程,更高量程可选)
准确度 ≤±3% F.S
重复性 ≤±3% F.S
最低检出限 ≤0.1 mg/L
分辨率 0.01mg/L
最小测定周期 ≤10 min
进样方式 蠕动泵
输出信号 4-20mA或RS232/RS485
工作电压与频率 220V AC(-15%~+10%),50Hz
防护等级 IP65
通讯协议 MODBUS/JBUS
试剂用量 需提供分析仪试剂月耗量
3、系统集成
系统集成包括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系统集成扩展方案设计、施工、安装、调试及系统集成所需的所有仪器、设备、管件、材料等,以及隐含的工作量。
3.1系统集成技术要求
3.1.1系统设计要点
1、系统集成商必须把水质分析仪及其辅助系统集成到原有的基架式系统及软件控制中。
2、对所采水样进行相应的预处理,将水样中的某些杂质过滤而又不能改变水样的代表性。
3、方法成熟、性能稳定、经济合理、运行费用低、维护工作量小。尽量选择没有污染物废液排放的分析仪。
4、一些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排放废液应作相应的处理并使用正确处理方法处理后排放。
5、仪器设备及系统抗电磁干扰、避雷装置及电力供应稳定的配套系统设计。
6、系统工艺流程简捷,组成精简,力求使系统设备的投资尽量合理。
7、管线布置通畅合理,管材选择确保系统能长期有效运行。
8、管道及所有与被测介质接触的部件,必须允许清洗介质通过而不产生损坏。
9、要求在原有系统和软件的基础上扩展视频监控信息平台,通过此信息平台,用户可以实现图像监控软件的所具有的大多数图像监控功能。用户通过可以遥视各监测站,同时可以可以对远程图像进行放大、缩小、调焦等等,甚至远程图像的监控和对话。
10、与省站、义乌市环境保护局信息中心自动联网、数据自动上传。
4 、质量保证
4.1建设期的质量保证
为确保系统高质量,投标人应制定有关建设期间的质量保证计划,包括系统设计与施工规范化管理、仪器设备质量保证、技术人员资质及管理等。
4.2仪器准确度及精密度要求
自动监测仪器在做准确度、精密度和对比实验等性能检测时,应达到以下要求:
*4.2.1准确度:
自动监测仪器与国家标准方法进行对比实验,用满量程50%-95%范围内的同一标准溶液测量,自动监测仪器与国家标准方法测定相对误差应小于±10%;同一实际样品测量时,两种方法的测定相对误差小于±15%(实际样品的真值力求不少于满量程的10%)。
*4.2.2精密度:
对于同一标准溶液(中间浓度)8次重复测定相对标准偏差应小于10%;实际水样(浓度在仪器线性范围内)8次重复测定相对偏差应小于15%。
*4.2.3线性范围及最低检出限:按仪器说明指标进行检测。
5、供货要求:
(1)系统的完整性:投标人提供的整套设备应能构成一个完整的系统并按技术要求连续运行。需要采购人自行解决的设备、附件应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否则系统正常运行所缺的设备及附件,均视为免费及时提供。
(2)系统的适应性:投标人提供的整套设备应能保证在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下全天候正常运行。
(3)投标人提供的整套设备各组成部分必须是完整的、全新的、功能全的单元,并且必须是全新、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附检测报告复印件),符合的规格型号及配置要求的货物(包括零部件),所有的原材料必须无任何缺陷。所有的设备和安装要符合国家有关的行业标准。
(4)投标人提供的整套设备既要体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又要成熟、安全可靠,并具有操作简单管理方便的特点。
(5)所提供的货物应具有出厂检验合格证,不得是长期积压产品。
(6)招标方不接受拼凑、组装的货物投标,不接受试制品或不成熟、未定型的货物。
(8)随设备应提供产品合格证书、使用说明书、设备保养、维修操作规程等资料;
(9)随设备应提供自动监测仪器所采用的分析方法的名称、标准代号及分析方法的中(英)文说明书。
(10)除监测仪器外,未加表明的都属系统集成,无条件提供。
6、技术培训
(1)集中培训
参加人数:3-5人;
培训地点:由买方在卖方中国内地的定点培训基地中选择,培训现场须备有设备样机;
时间:在仪器安装前20天完成,为期7天;
内容:仪器分析原理、操作、基本维护及常见故障的诊断和排除。
(2)现场培训
参加人数:3-5人;
培训地点:安装现场;
时间:在安装调试后10天内进行,为期3-5天;
内容:仪器的操作和维护。
投标方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供技术培训的详细方案。
7、技术服务
(1)卖方应于合同签订后 三 个月内将合同设备全部交付到现场,于到货后 30 天内免费负责安装调试完毕,并向卖方提供安装、调试、维护设备所需的全部专用工具。
(2)只有经安装调试并且技术性能达到标书中所述的技术要求后,买方才能接受全部货物。
(3)在安装调试、试运行期间和质量保证期内,对出现的仪器故障应做到24小时内响应,72小时解决出现的问题。
(4)在保证期结束后,卖方也必须提供24小时对仪器故障做出响应和72小时解决出现问题的技术服务。
(5)中标厂商应在十年内保证易损件和备件在项目区内的正常供应。
(6)投标方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供技术服务的详细方案。
(7)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国内代理商及维修服务网点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及联系人。
二、商务要求
(一)项目承包方式及报价要求
1、供货单位要包质量、包数量、包运输和包安装调试。
2、按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投标人根据项目特点和企业条件确定投标报价。投标人所投报的投标报价为整个项目的总报价,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它项目中,合同总价和单价不做调整。
3、按国家规定由中标人缴纳的各种税收已包含在投标总价内,由中标人向税务机关缴纳。
(二)工期要求和地点
供货时间:卖方应于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将合同设备全部交付到现场,于到货后 30 天内免费负责安装调试完毕,并向卖方提供安装、调试、维护设备所需的全部专用工具。交货地点:义乌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三)保修期
所有投标货物均须提供一年免费保修期(货物另有超过一年质保规定的,按原规定执行)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后全部货物送达指定地点支付货款的80%,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正常运行一个月后支付货款的15%,保修期满后七日内全部付清。货款凭发票、合同、政府采购验收单和政府采购资金结算单由义乌市财政支付。
(五)项目的技术规范要求和设计文件:
本项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设计和验收规范,及行业现行标准执行。
三、其他
(一)投标人所投设备货物的技术参数不得低于本项目的技术要求和档次。
(二)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若坚持提出附加条件和不合理要求,中标资格将被取消,该中标人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三)货物由使用单位组织人员验收,并出具《义乌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单》。投标方必须保证所供货物全新、正宗、原包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