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P-AES,气相等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省
发布时间:2005/8/10 10:13:10,共浏览284次
公 告 名 称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仪等招标公告
招 标 编 号 : 0658-0501DG4032
加 入 日 期 : 2005.08.09
截 止 日 期 : 2005.09.02
招 标 机 构 :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公 告 类 型 : 招标公告
所 属 行 业 : 仪器仪表;其他设备;其他服务
地 区 : 东莞市

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0658-0501DG4032
1、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东莞经营部)受采购人委托,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就东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实验室改造及设备采购项目的下列货物和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包号产品或服务名称数量
01恒温恒湿实验室改造一批
02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仪-ICP-AES一台
03气相色谱仪一台
04高频信号发生器一台

2、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在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B309室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采购文件。
3、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05年8月12日起至2005年9月1日止,在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B309室(每天9∶00至12∶00,14∶30至17∶00,节假日除外)购买采购文件,本采购文件每包售价为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所有投标书应于投标截止时间 2005年9月2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厅。
5、01包投标人定于2005年8月26日15:00于东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地址:东莞市东城区温南路高田坊)进行现场踏勘。
6、定于2005年9月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在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厅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购买了采购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人,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8、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提供税务登记证明(国税和地税);
3)在广东省内设有服务机构。

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楼B区
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电话:0769-2805817
联 系 人:张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东莞经营部)
详细地址:东莞市东城区旗峰路288号新世纪豪园27号楼4D
邮 编:523123
联 系 人:赫崇峥、张世晟
电 话:0769-2364460
传 真:0769-2364480
电子邮箱:szgj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