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纯水装置设备等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上海市
发布时间:2005/8/1 10:12:17,共浏览380次
公 告 名 称 : 超纯水装置设备等招标公告
招 标 编 号 : 闵采询(2005)第110号
加 入 日 期 : 2005.07.29
截 止 日 期 : 2005.08.04
招 标 机 构 : 闵行区政府采购中心
公 告 类 型 : 招标公告
所 属 行 业 : 其他设备
地 区 : 上海市

招标公告

闵行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闵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采购超纯水装置设备。超纯水仪Sartorius 611UV一台,预算资金5万元。

一、技术及性能的要求

1、产水量1.7L/min 2、18.2兆欧/厘米 3、微杂质颗粒(>0.2um),含量<1/ml

4、细菌<1cfu/ml,TOC<1ppb

5、要求具备完善的系统自检功能,自动提示更换纯化柱,更换紫外灯或清洗系统;

6、要求内置水泵和水压调节器,保证系统中稳定的循环水流;

7、要求采用符合HIMA和ASTM F-838-83标准的0.45um和0.2um的终端过滤器;

二、配置要求

主机+专用纯化柱组合仪套(包括一套预处理柱+一套精纯化柱+一套清洗剂+两个终端滤器)+紫外灯两根;

要求采用自来水直接进水,还需配置一套预处理纯化装置.

三、应用领域

原子吸收光谱仪(AAS);离子色谱仪(IC);等离子发射光谱(ICP);等离子发射光谱-质谱仪(ICP/MS);高效液相色谱仪(HPLC)。

四、资质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制造商或经制造商授权的经销商。

五、其他要求

1、 售后服务要求:产品质保期3年,免费安装调试,对操作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2、 报价中注明交货期。

3、 以人民币报价。

本次询价编号为:闵采询(2005)第110号

对上述采购信息感兴趣的供应商,请于2005年8月4日下午15:00以前向闵行区政府采购中心提交询价文件。

报价文件中应包含的内容:报价单、售后服务承诺书(质保期后的维修费用,维修响应的时间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其他相关资质证书。(以上资料加盖公章)

文件以密封的形式邮寄或送达闵行区政府采购中心118室,并加盖单位公章,在密封件的封面上写明本次询价编号。

闵行区政府采购中心(沪闵路6358号118室)

联系人:王彩虹

联系电话:64120198-118 邮编:201100


如果供应商认为本次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的,可以分别在询价报名截止时间或询价截止时间之前直接向闵行区政府采购中心询问和质疑。

上海市闵行区政府采购中心电话:64133623 传真:64134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