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批超纯水系统、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天平等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04/12/16 9:36:28,共浏览211次
公 告 名 称 : 超纯水系统、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等招标公告
招 标 编 号 : QCZZ(2004)174
加 入 日 期 : 2004.12.15
截 止 日 期 : 2005.01.11
招 标 机 构 : 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公 告 类 型 : 招标公告
所 属 行 业 : 仪器仪表;电子通信
地 区 : 泉州市

招标公告

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泉州市政府采购办委托对泉州市农业局仪器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QCZZ(2004)174
招标项目名称:泉州市农业局仪器设备采购
二、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内容及要求:超纯水系统、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往复式震荡器、UPS不间断电源、电子分析天平、空气压缩机、氢气发生器、电热鼓风干燥箱、电子精密天平、数显电子恒温水浴锅、超声波清洗机、石英亚沸高纯水蒸馏水器、往复式振荡器(摇床)、氮气、氮气钢瓶、单道可调式移液器、通风柜、精密电子天平、台式精密酸度计、恒温金属浴、程控光照培养箱、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人工气候箱、倒置生物显微镜、玻璃仪器、微波炉、冰箱、数码摄像机、计算机、打印机。
四、投标申请单位须具有: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注册的法人单位。
2、信誉良好,有正常、顺畅的供货渠道和生产能力。
3、有能力保证所承诺的售后服务及时到位。
4、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法律和规章条例。
五、须提交的资料和有关事项:
报名时应由投标单位投标代表携带以下材料:
1、法人单位介绍信;
2、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所有材料,统一采用A4纸复印,并装订成册,否则不予受理。属复印件的每面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投标人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报名所需的所有资格证书原件到泉州市采购中心报名登记。
六、报名时间:即日起
七、投标截止时间:2005年1月11日上午9:00
八、采购单位:泉州市农业局
联系人:陈金秋,电话:0595-22371399
农业局植保站联系人:陈丽玲,电话:22398932
九、采购中心联系人:小吴,联系电话:0595-22986000,传真:0595-22986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