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石景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改造更新工程项目(检测仪器设备)公开招标
所属地区:北京
发布时间:2019/10/9 17:57:01,共浏览143次

招标编号:0686-1941Q3532434Z

北京国际贸易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北京市石景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利用其财政资金的“区疾控中心实验室改造更新工程项目(检测仪器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就下列需求提交密封投标。

1.招标内容:

包名称品目号品目名称预算金额(万元)数量(台/套)是否采购进口产品备注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等1-1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1197.941非单一品目包核心产品
1-2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1非单一品目包核心产品
1-3离子色谱仪1非单一品目包核心产品
1-4十万分之一天平1/
1-5万分之一天平1/
1-6千分之一天平1/
1-7百分之一天平4/
1-8全自动电位滴定仪1/
1-9酶标仪1/
1-10全自动固相萃取装置2/
1-11真空泵1/
1-12高速冷冻离心机1/
1-13高速冷冻离心机1/
1-14医用冷藏箱1/
1-15实验室冷藏箱2/
1-16低温保存箱(-25℃)1/
1-17医用冷藏冷冻冰箱2/
1-18手持式分散机1/
1-19加热磁力搅拌器2/
1-20多点磁力搅拌器2/
1-21电热赶酸仪2/
1-22漩涡振荡器1/
1-23恒温培养箱1/
1-24气相色谱仪1/
1-25全自动生化分析仪1/
1-26高纯水机1/
1-27自动核酸提取仪1非单一品目包核心产品
1-28医用冷藏箱4/
1-29医用低温保存箱1/
1-30培养箱4/
1-31恒温恒湿培养箱2/
1-32CO2培养箱1/
1-33高速离心机4/
1-34酶免疫化学发光仪1/
1-35生物安全柜10/
1-36超净工作台6/
1-37水平摇床1/
1-38实时荧光PCR仪1非单一品目包核心产品
1-39电子天平2/
1-40大体积样本浓缩系统1/

注:1)本次招标供应商必须以包为单位进行投标响应,评标和合同授予也以包为单位。

2)本项目非单一产品采购包核心产品相同品牌的投标处理方法遵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

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31条执行。

2.项目审批情况:本项目已获得主管部门审批,资金已落实,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197.94万元。

3.招标文件售价、文件出售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10月09日至2019年10月1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至下午16:00(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套,现场领购,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国际贸易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210室。

(4)项目联系人:梅琳琳、梁潇 联系方式:010-65917851

4.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 税 收 违 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9)供应商的投标产品必须具有合法销售或允许销售的证明文件,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文件。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鼓励节能、环保政策:依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执行。

(2)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

(3) 本项目采购标的是否接受进口产品详见第1条“招标内容”要求。

6.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2019年10月3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北京国际贸易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 开标时间:2019年10月3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8. 开标地点:北京国际贸易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

9. 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商务部分5分;技术部分65分;价格部分30分(详细的评分因素和标准见评分方法和标准)。

10. 招标公告期限:从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1. 采购人信息:

(1) 名 称:北京市石景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体育场南路6号

(3) 电 话:010-88605115

1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 名 称: 北京国际贸易公司

(2)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

(3) 邮 政 编 码:100020

(4) 联系人姓名:梅琳琳、梁潇

(5) 电 话:010-65917851

(6) 传 真: 010-65072239

13.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财务信息:

(1) 开户名称:北京国际贸易公司

(2) 开户行名称:广发银行北京京广支行

(3) 账 号:9550880025670600193

备注:以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支付中标服务费请供应商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招标编号、包号及用途。

附件:

招标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