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谦和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招标人云南大学的委托对云南大学资环学院进口科研高原湖泊生态与污染治理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际公开竞争性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 1.1项目概况:云南大学资环学院进口科研高原湖泊生态与污染治理设备采购项目。 1.2资金性质和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内容 2.1招标项目编号:1567-194QH0190404 2.2招标项目名称:云南大学资环学院进口科研高原湖泊生态与污染治理设备采购项目 2.3 项目预算(最高投标限价):01标段:228万元,02标段:182.4万元,03标段:170万元, 04标段:268万元,05标段:110万元,06标段:68.6万元, 07标段:71万元,08标段:74.7万元。 2.4交货地点:云南大学。 2.5 交货期基础时间:01、05、06、07、08标段:合同签订后3个月; 02、03、04标段:合同签订后4个月。 2.6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序号 | 标段代码 | 项目(产品)名称 | 是否进口 | 数量 | 计量单位 | 1 | 1 | 液态水和水汽稳定同位素分析仪 | 是 | 1 | 台 | 2 | 液态及基质水稳定水同位素分析仪 | 是 | 1 | 台 | 3 | 2 | 大气压扫描电镜 | 是 | 1 | 台 | 4 | 小型纯水机 | 是 | 4 | 台 | 5 | 3 | 微区X射线荧光光谱仪 | 是 | 1 | 台 | 6 | 4 | 总有机碳/总氮分析仪 | 是 | 1 | 台 | 7 | 陆相及湖泊沉积物物相分析系统 | 是 | 1 | 台 | 8 | 显微镜 | 是 | 2 | 台 | 9 | 5 | 激光粒度分析仪 | 是 | 1 | 台 | 10 | 全自动化学分析仪 | 是 | 1 | 台 | 11 | 6 | 采水器 | 是 | 1 | 台 | 12 | 野外多参数水质监测仪 | 是 | 2 | 台 | 13 | 7 | 全自动汞分析仪 | 是 | 1 | 台 | 14 | 冻干机 | 是 | 1 | 台 | 15 | 冻干机 | 是 | 1 | 台 | 16 | 8 | 立体显微镜 | 是 | 2 | 台 | 17 | 立体显微镜 | 是 | 2 | 台 | 18 | 研究级正置生物显微镜 | 是 | 2 | 台 | 19 | 正置生物显微镜 | 是 | 10 | 台 |
1)本项目共分8个标段。投标人需对单独标段内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得缺项漏项,否则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项目编号命名格式:(如标段01:1567-194QH0190404/01) 2)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 境外投标人(含港澳台地区)应具备以下资格: 3.1.1.投标人应是境外(含港澳台地区)货物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若投标人不是投标产品制造商的,投标人必须具有下列授权文件之一: a.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 b.制造商对授权的区域代理商出具的授权函(复印件)及该区域代理商出具的授权函(专项授权书需原件,非专项授权书复印件); c.投标人取得的产品代理证书 (复印件,代理属于二级或二级以下的,必须提供上一级别的授权证明材料复印件)。 3.1.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境内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 3.1 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1.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3.1.2财务报表:提供近一年度(2017年或2018年)经非本单位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3.1.3纳税证明材料的时间范围:缴税所属时间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12个月内连续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投标截止日期之前12个月内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 3.1.4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时间范围:缴纳社会保险所属时间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12个月内连续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投标截止日期之前12个月内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社保缴纳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 3.1.5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1.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3.2 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3.2.1若投标人不是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且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人必须具有下列授权文件之一: a.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 b.进口设备制造商的国内子公司出具的授权函(原件); c.制造商(含进口设备制造商国内子公司)对授权的区域代理商出具的授权函(复印件)及该区域代理商出具的授权函(专项授权书需原件,非专项授权书复印件) d.投标人取得的产品代理证书 (复印件,代理属于二级或二级以下的,必须提供上一级别的授权证明材料复印件)。 3.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为本项目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9年4月8日至2019年4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00分至18:00分(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昆明市盘龙区白龙路375号世博旅游集团5楼云南谦和招标有限公司; 4.3招标文件售价:每份500元人民币或100美元(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国内>或 30美元<国外>),投标人现场报名应提供以下资料: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以上(2)、(3)项可以用企业介绍信的形式代替,具体格式内容自拟。 招标文件购买联系人:董凡 联系电话:0871-63100424 E-mail:2130383470@qq.com 4.4电汇购买标书或对标书购买有任何疑问,请将报名所需的资料(与现场报名资料相同)扫描后(含标书购买凭据)和问题一并发至招标文件指定的邮箱,并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确认,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年4月29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开标地点):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科发路269号(科发路与科高路交叉口)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7号开标厅。 5.3 开标地点: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科发路269号(科发路与科高路交叉口)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7号开标厅。 6.投标人注册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在中国国际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免费注册。 7.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招标公告和评标结果在中国国际招标网以及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以及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南大学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苍西路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032850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谦和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白龙路375号世博旅游集团5楼 邮编:650000 项目负责人:刘莉 项目参与人:赵国超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国贸支行 银行帐号:137240101558 电话:0871-63100424、0871-63561007 传真:0871-657074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