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西区古城台、光华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医疗设备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西宁市城西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托,拟对城西区古城台、光华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医疗设备购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上海容基公招(货物)2019-026 采购项目名称:城西区古城台、光华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医疗设备购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5904490.00元 项目分包个数:3 各包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其他资格要求:包1: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6)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7)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制造商或国内产品总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经销证)出具的授权函(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针对进口产品); 包2-包3: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6)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2019年03月12日至2019年03月18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00元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4月03日 10:00 开标时间:2019年04月03日 10:00 投标及开标地点: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单位:西宁市城西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0971-8275131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971-8166798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1号写字楼6楼10608室 其他事项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____、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官网(http://qhrj.zcjb.com.cn/)同时发布 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单位名称:西宁市城西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1-6105659 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3月11日
附件: 招标文件---城西区古城台、光华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医疗设备购置201903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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