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子荧光光度计与离子色谱仪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04/4/12 16:26:12,共浏览292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并经新会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深圳
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江门市新会区政府采购中心委托,就江门市新会区环境保护局原子荧光
光度计与离子色谱仪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相应供货、服务能力的企业,就下列全新
货物和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名称:XHGPC2004№76,
江门市新会区环境保护局原子荧光光度计与离子色谱仪招标。
2、项目内容:
包组A:(一)、设备名称:原子荧光光度计;
(二)、设备数量:一套;
(三)、设备配置要求:具体见招标项目要求。
包组B:(一)、设备名称:离子色谱仪;
(二)、设备数量:一套;
(三)、设备配置要求:具体见招标项目要求。
3、招标文件售价:每个包组的招标文件售价均为人民币100元整,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整,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04年4月9日至2004年4月26日,每天上午8:00-11:00,下午
2:30-5:30(节假日除外)。
5、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江门市新会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镇朱紫路
六号五楼)。
6、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04年4月29日14:30至15:00(北京时间)。
7、投标截止时间:2004年4月29日15:00整(北京时间)。
8、接收投标文件地点:江门市新会区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镇
朱紫路六号五楼)。
9、开标时间:2004年4月29日15:00(北京时间)。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
标文件恕不接受。
10、开标地点:江门市新会区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镇朱紫路六
号五楼)。
11、资格审查: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审验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生产、代理或经销证明,
(4)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以上(1)、(2)、(3)项文件验原件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第(4)项应为原件。
地 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镇朱紫路六号五楼
邮 编:529100
电 话:0750-6628299
传 真:0750-6628500
联 系 人:邓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