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县环境保护局大气环境监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发布时间:2018/2/8 9:32:58,共浏览242次

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惠东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 大气环境监测仪器设备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323-201802-hzhd149-0011

二、采购项目名称:大气环境监测仪器设备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003,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金额

(万元)

备注

1

ICPMS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含电脑、打印机)

台套

1

300.3

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2

ICPMS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配套UPS

台套

1

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3

ICPMS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配套气体

台套

1

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4

微波消解仪

台套

1

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5

空气重金属采样仪(TSP采样仪)

台套

1

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6

24小时恒温自动连续采样器

台套

1

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7

烟尘(气)分析仪

台套

1

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8

智能双路烟气采样器

台套

1

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9

硫酸雾多功能取样管

台套

1

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10

氯化氢多功能取样管

台套

1

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11

智能高精度综合标准仪

台套

1

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12

智能交直流移动电源

台套

3

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13

便携式大流量低浓度烟尘自动测试仪

台套

1

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14

对接式低浓度烟尘多功能取样管

台套

2

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注: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关境外的产品。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六、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供应商须在经营范围内投标;

4.供应商须到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5.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对参加登记报名的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用A4纸印制并加封面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以及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和提交时间,并加盖公章),提供一式二份,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均须提供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明);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在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4、公平竞争承诺书;

5、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02月08日 至 2018年02月13日 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金山道205号金泓华庭1-2号楼2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3月07日10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惠州市惠城区金山道205号金泓华庭1-2号楼2楼

十、开标时间:2018年03月07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惠州市惠城区金山道205号金泓华庭1-2号楼2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2 月 08 日 至 2018 年 02 月 13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曾小姐联系电话:0752-2521712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曹先生联系电话:0752-8860011
(二)采购代理机构 :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北二路1034号6A
联系人:罗笑容联系电话:0592-5598095
传真:0592-3778880邮编:361009
(三)采购人:惠东县环境保护局地址:惠东县华侨城行政中心
联系人:蔡锦芬联系电话:0752-8860011
传真:0752-8897891邮编:516300

委托代理协议.pdf

招标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