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延庆区环境保护局大气环境应急监测车及专用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北京
发布时间:2017/9/15 17:03:08,共浏览266次

北京市延庆区环境保护局大气环境应急监测车及专用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大气环境应急监测车及专用设备采购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专用仪器仪表/气象仪器/大气成分观测分析设备/大气化学实验室分析仪器

采购单位北京市延庆区环境保护局
行政区域北京市公告时间2017年09月15日 14:5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9月15日 14:52 至 2017年09月21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318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北京市延庆区东外大街49号5号楼西侧底商二层(京张路口北200米919车站对面)
开标时间2017年10月09日 09:00
开标地点北京市延庆区东外大街49号5号楼西侧底商二层(京张路口北200米919车站对面)
预算金额¥12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工
项目联系电话69181929
采购单位北京市延庆区环境保护局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延庆区香园街10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桂工 69104029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泉庄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018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吕工 69181929

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延庆区环境保护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大气环境应急监测车及专用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大气环境应急监测车及专用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KJY2017173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工

项目联系电话:6918192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延庆区环境保护局


地址:北京市延庆区香园街102号

联系方式:桂工 6910402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吕工 69181929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万泉庄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0188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名称

产品描述

单位

数量

1

监测用车

监测用车

1

车辆改装

1

2

车载大气监测设备

SO2分析仪

1

NO-NO2-NOx分析仪

1

CO分析仪

1

紫外光度法O3分析仪

1

PM10分析仪

1

PM2.5分析仪+动态加热

1

动态校准仪+零气发生器

1

4L标气(SO2\NO\CO)及减压阀

1

配套采样系统、机架、ups等辅助设施

1

气象仪(五参数)

1

数据采集系统、工控机及及中心站处理软件

1

便携式气质联用

1

防护设施(空气净化呼吸器、正压呼吸器及钢瓶、防护服)

1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五、 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能力提供采购所需产品及服务的供应商;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投标人所投车辆(监测车)的生产厂家必须具备生产特种车辆或改装专用车辆的能力。3、 “大气监测仪”提供国家权威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15日 14:52 至 2017年09月2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延庆区东外大街49号5号楼西侧底商二层(京张路口北200米919车站对面)

招标文件售价:¥318.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备注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0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0月0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延庆区东外大街49号5号楼西侧底商二层(京张路口北200米919车站对面)


七、其它补充事宜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携带原件及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一份,只有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方可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

  • 车辆改装资质;

  • 大气监测仪检测报告;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存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及复印件及被授权人一年以上社保证明(在本单位缴纳社保满一年)或劳动合同,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人证明(留存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及复印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信息来源:http://www.ccgp.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