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检(监)测仪器设备采购及实验室制作安装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山西
发布时间:2015/10/9 11:16:09,共浏览432次
运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检(监)测仪器设备采购及实验室制作安装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山西华普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运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对运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检(监)测仪器设备采购及实验室制作安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运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检(监)测仪器设备采购及实验室制作安装项目

二.项目编号:(14080002151082-01_2)

三.招标内容:

第二包:进口仪器设备,预算463.888万元。

序号货物名称台/套数

1高效液相色谱仪(进口)1套

2高效液相色谱仪(进口)1套

3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进口)1台

4多功能酶标仪(进口)1套

5荧光定量PCR仪(进口)1台

6气相色谱顶空进样器、自动进样器、NPD检测器一套(进口)1台

7气相色谱自动进样器一套(进口)1台

8高效液相色谱仪(进口)1台

9万分之一电子天平(进口)1台

10千分之一电子天平(进口)1台

11折光仪(进口)1台

12微波消解仪(进口)1台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天内

4、交货及安装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开标时须提交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合法销售的能力;

7、投标人须具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同一产品、同一型号的唯一授权书;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营业执照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税务登记证副本;(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7)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同一产品、同一型号的唯一授权书;(8)投标前三个月纳税凭证、交纳社保金凭证及明细表、全体职工工资明细表。

以上所有证件的原件及两套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办理相关手续。

六.报名、招标文件发售

1、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0月9日至2015年10月14日

(北京时间8:00至12:00;15:00至18: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城市房地产开发公司综合写字楼西二楼)

联系电话:0359-2222973联系人:姜女士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开户单位: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运城农村商业银行振兴支行

账号:652161010300000024170

行号:402181000220

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二包玖万贰仟元整,缴纳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码(14080002151082-01)。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2、开标地点: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运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代理机构:山西华普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太原市府西街169号华宇国际大厦B座10层D户

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15903598545

山西华普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09日

山西华普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