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县环境监测站仪器采购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西
发布时间:2014/11/21 10:20:33,共浏览389次

莲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 中心 )受莲花县环保局(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 采购人 )委托,经莲花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对环境监测站仪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项目编号:LHX2014- 088
2、项目名称:环境监测站仪器(预算金额130万元)
3、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3)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以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为准)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人必须提供主要产品(监测数据处理平台、气相色谱仪、应急监测数据库、原子荧光光度计、便携式多气体分析仪、便携式发光细菌毒性检测仪)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带至现场查验);否则,投标无效。
(6)投标人必须提供主要产品加盖制造商公章的产品彩页,用于佐证所投产品是否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指标要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者投标无效。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4年11月19日至2014年12月2日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门户网站(网址:Http://pxggzy.jiangxi.gov.cn)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否则投标无效。
5、CA 数字证书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在莲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文件电子版须于 2014 年12月08日 09:30(北京时间)之前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门户网站。
6、开标时间为2014 年12月08日 09:30 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人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 CA 数字证书出席开标大会。
以上若有变更将通过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莲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本中心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采购单位咨询:莲花县环保局

联系电话: 0799-7228547

招标文件编制:莲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联系人:谢先生

电 话:0799-7211070

201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