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园艺作物生物学与种质创制华北地区重点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北京
发布时间:2014/2/18 9:47:52,共浏览145次

  项目名称:农业部园艺作物生物学与种质创制华北地区重点实验室仪器设备购置更新

  招标人名称:北京市农林科学院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板井曙光花园中路9号

  招标人联系人:王文娟

  招标人联系方式:010-62591346

  招标代里机构名称: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里机构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办公3座815

  招标代里机构联系方式:010-65180650-8803

  招标内容:本项目所需内容的采购及相关服务,财政批复金额为8436400元

  第一包采购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备注

1

毛细管电泳系统

1

允许进口产品

2

超纯水器

1

允许进口产品

3

高压灭菌锅

1

允许进口产品

4

石蜡切片机

1

允许进口产品

5

显微照相系统

1

允许进口产品

6

超微量分光光度计

1

允许进口产品

7

高速冷冻离心机

1

允许进口产品

8

自动核酸抽提纯化系统

1

允许进口产品

9

高速PCR仪

1

允许进口产品

10

PCR仪

1

允许进口产品

11

超微量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1

允许进口产品

12

梯度凝胶电泳系统

1

允许进口产品

第一包控制价

1726068元

  第二包采购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备注

1

包裹式茎流系统

1

允许进口产品

2

手持式光合测定系统

1

允许进口产品

3

动态校准仪

2

允许进口产品

4

气体滤光相关法CO2分析仪

2

允许进口产品

5

手持式光合作用测量系统

1

允许进口产品

6

植物根系生长监测系统

1

允许进口产品

7

植物水势仪

1

允许进口产品

8

色彩色差仪

2

允许进口产品

9

植物冠层分析仪

1

允许进口产品

10

土壤和植物分析仪

1

允许进口产品

第二包控制价

1704800元

  第三包采购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备注

1

串联四级杆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1

允许进口产品

2

质谱仪

1

允许进口产品

第三包控制价

3933299元

  第四包采购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备注

1

脂肪测定仪

1

不允许进口产品

2

紫外分光光度计

1

不允许进口产品

3

露点水势仪测定系统

1

不允许进口产品

4

超低温冰箱

1

不允许进口产品

5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1

不允许进口产品

6

智能人工气候室环境监测控制系统系统

1

不允许进口产品

7

PM10监测仪

3

不允许进口产品

8

PM2.5监测仪

1

不允许进口产品

9

气溶胶再发生器

1

不允许进口产品

第四包控制价

1072233元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性质: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相关技术和售后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评分办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近三年参加的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

  7、投标人所投货物如有涉及到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产品,应遵守相应政策法规的规定。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2月18日至2014年3月7日,每日9:30时至11:30 时,14:00时至17:00时,节假日休息,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办公3座815 [地铁2号线北京站B口出,向北走100米]。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4年3月11日9:30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北京市农林科学院林果研究所(北京市海淀区香山瑞王坟甲12号)办公楼三层会议室

  项目联系人:刘丽华

  联系方式:010-65180650/8803,13371757969

  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4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