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柝光电天平、气相色谱仪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上海
发布时间:2014/1/24 9:29:28,共浏览141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对上海石化工业学校实验室设备-分柝光电天平、气相色谱仪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分柝光电天平、气相色谱仪采购项目

  2、 采购编号: jsfscg13-10669 需求编号:13-13407(25643)、13-13413(25649)

  3、 项目主要内容、用途、性质、数量、技术要求:

  包件一:采购金额:48.4万元 实验室设备-分柝光电天平、教学设备-气相色谱仪

  包件二:采购金额:12.5万元 实验室设备-气相色谱仪

  4、 交付/服务地址:上海市金山区上海石化工业学校学府路52号(化工综合实训中心六楼、七楼)

  5、 交付/服务日期:自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并进入全面试运行。

  6、本项目采购预算为60.9万元,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复印件资料需加盖公章)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并成为合格供应商。未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 zfcg.sh.gov.cn)登记的供应商,可先报名再按规定在报价文件递交前完成登记手续并递交证明文件。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镜内独立法人资格企业。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国税地税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法人代表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合同法》规定的供应商企业。。

  (5)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

  (6)能提供符合财务制度要求的发票。

  (7)在上海市有固定的维修场所和维护、维修技术人员,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质证明文件必须编在投标文件中,否则将被视作为报价人资格条件不符合,作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复印件资料需加盖公章)

  对上述采购信息感兴趣的供应商可持上述证照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法定代表身份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符合上述资质条件并且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可购买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一经售出恕不退还。

  1.报名时间:2014年1月22日至2014年1月29日;

  (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443号荣科大厦20楼

  四、接受投标、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1、接受投标时间:2014年2月19日(星期三) 10:00 至投标截止。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2月19日(星期三)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 投标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443号荣科大厦20楼开评标会议室

  2、 开标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443号荣科大厦20楼开评标会议室

  届时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采购人、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石化工业学校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学府路52号

  联系人:王力余

  电话:31153560*3705

  代理机构: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443号荣科大厦20楼

  邮编:200023

  联系人:严伟娟、钱兰

  电话:60932001

  传真:60932722

  Email:rjzbdy@126.com

  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