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仪器设备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
发布时间:2014/1/7 9:36:13,共浏览143次

  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民权县农业局的委托,就民权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民权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民财采购(2013)90号

  资金来源:中央投资和省市财政配套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 日内所有仪器设备运达采购单位指定地点。按采购方要求的时间安装调试。

  招标范围:民权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建设项目所需的仪器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及人员培训、质保期内、外的维护保养等内容。

  标段划分:

  一标段:液相色谱仪、取样工具、分样器、冷藏箱、冰箱、电子天平、真空干燥箱、烘箱、马弗炉、纯水器、固相萃取仪、消解装置(电热板)、高速匀浆机、离心机、氮吹仪、旋转蒸发仪、通风橱、超声波清洗器、样品粉碎研磨设备等设备一批。(详细设备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

  二标段: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PH计、紧急喷淋装置(冲眼器)、玻璃器皿、实验台、空调、电脑及打印机等设备一批。(详细设备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

  三标段:气相色谱仪、紫外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光度计。

  农药残留速测仪、兽药残留检测仪、荧光增白剂检测仪、土壤测试仪、农业环境现场监测设备等设备一批。(详细设备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报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和商业信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必须为农产品质量检测仪器设备的生产厂家(制造商)或经销商(代理商),经销商须取得生产厂家对该项目的授权,否则该品牌的投标将被拒绝。

  3.有同类项目仪器设备供货经验,能提供本次招标货物相应的技术及服务能力。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的规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一个合格的投标企业只可报一个标段

  三、报名时间、地点:

  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于2014年1月6日至2014年 1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 时30分,到 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商丘分公司(神火大道与北海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西)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四、报名条件及须提交的证件:

  1.必须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到场报名,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光度计四种仪器设备的厂家授权经营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五万元整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3天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无息)。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____》、《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六、有关本次招标活动的联系方式如下:

  招标人:民权县农业局

  联系人:彭艳丽

  电 话:15137069728

  招标代理: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莲花街11号1号楼

  联系人:张莹莹 电话:0370-3390377

  监督单位:民权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2014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