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现就以下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顺德区勒流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0809-1341SDG13A06/01
3、采购内容及采购预算:
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
采购预算 |
1 |
颗粒物PM10自动监测仪 |
1台 |
人民币58.15万元 |
2 |
颗粒物PM2.5自动监测仪 |
1台 |
3 |
臭氧连续自动分析仪 |
1台 |
4 |
一氧化碳连续自动分析仪 |
1台 |
5 |
3KW稳压电源 |
1台 |
6 |
采样总管(含采样泵) |
1组 |
7 |
1.8米高仪器柜架及其承重滑板(滑轨) |
2组 |
8 |
仪器设备在线安装调试 |
1项 |
4、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良好诚信的合法经营单位。
(3)投标人若非所投主要设备(臭氧连续自动分析仪、一氧化碳分析仪、PM10析仪、PM2.5分析仪)制造商,必须具备经销或代理资格,或由设备制造商(或其总代理)出具售后服务支持函或针对本项目的直接授权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请点击招标文件打开下载)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2013年10月10日至2013年10月16日,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5、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法及招标文件售价:
时间:2013年10月10日起 - 2013年10月29日(公休节假日除外)
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沿江北路121号建设大厦20楼 CD区
方法:凭投标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招标文件,请另付特快专递费用人民币60.00元。款以独立投标人的名义汇入到指定账户后,采购代理机构即向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通过邮寄方式发出的以邮递部门送达的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对邮件送达延误、损坏、丢失、毁灭等情形不负任何责任。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3年10月31日9时-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10月3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沿江北路121号建设大厦20楼 CD区
6、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以下招标信息公告网址,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foshan.gdgpo.gov.cn)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hunde.gov.cn)
勒流街道政务网(http://www.leliu.gov.cn)
华伦招标网(http://www.gdhualun.com)
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勒流分局
联系电话:0757-26367280
传真:0757-2553422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
联系人及电话:黄小姐 (0757-22332903)、袁先生(020-83172290)
传真:0757-22332901
邮编:528300
户名: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广仁路支行
帐号:037901040000198
财务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20-83172105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