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设备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河北
发布时间:2013/9/2 9:27:14,共浏览177次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廊坊市药品检验所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BHY(2013)-01-102,HBHY(2013)-01-103

  采购人名称:廊坊市药品检验所

  采购人地址:廊坊市广阳区建设路50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崔志海 0316-204502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6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邹女士 18832622626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用途:完善廊坊市药品检验所检测条件,提高技术水平。

  项目实施地点:廊坊市药品检验所

  供货时间:见招标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具体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相应检测设备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或其授权的销售商。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具体情况如下

  一标段:超高效液相色谱-四级杆串联飞行时间质谱联用仪采购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BHY(2013)-01-102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二标段:自动溶出取样系统采购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BHY(2013)-01-103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生产厂家报名时须持如下证件中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税务登记证(国、地税);③组织机构代码证;④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⑤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身份证。

  (2)销售商报名须持如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税务登记证明(国、地税);③组织机构代码证;④生产厂家授权书(每个生产厂家只能对同一型号设备出具一份授权);⑤生产厂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⑥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身份证。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8月30日至2013年9月5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公休日除外)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廊坊市新奥艺术大道项目中心东门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号受理台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直接购买,售后不退.

  采购文件售价:800元人民币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9月23日下午3:00

  开标时间:2013年9月23日下午3: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廊坊市新奥艺术大道项目中心东门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联系人:邹女士

  联系方式:18832622626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