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个《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实施,标准明确了儿童家具的适用的年龄段为3至14岁,除对儿童家具的尖角、突出部位、孔穴、缝隙大小、稳定性能等方面都作出明确规定,还对包括甲醛、可溶性重金属在内的10种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作出了严格限制。甲醛释放量延续原来的限量要求,重金属方面增加了锑、砷、钡、硒四种重金属的含量要求,纺织和皮革等面料中偶氮(可分解芳香胺)被禁用,塑料制品中的邻苯二甲酸酯也进行了相应的含量限制。为配合新国标的实施,促进行业检测监管的发展,仪器信息网仪器应用栏目特推出“儿童家具中有毒有害物质检测”专题。
本标准规定了儿童家具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安全要求、警示标识、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使用说明、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设计或预定供3~14岁儿童使用的家具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