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 |
赵岳星与屠炳芳达成合作。屠炳芳、吴琰主要作为月旭科技财务投资者,合计持股51%,分别为月旭科技第一和第三大股东,赵岳星为第二大股东。同月,双方签订《委托协议》,约定在未来三年内,由赵岳星根据自己的意见行使屠炳芳、吴琰作为股东的投票权。协议有效期内,协议约定的委托和授权不得撤回、撤销。 |
2015下半年 |
月旭科技定向增发,屠炳芳、吴琰合计持股比例下降为42.49%。 |
2016年初 |
《委托协议》即将到期,屠炳芳不同意续签,双方之间的矛盾开始显现。 |
2017年1月 |
月旭科技引入塔赫新材料张金山,欲以6.3元/股价格进行定向增发。在屠炳芳强烈反对的情况下,赵岳星代行投票权,通过了增资的议案,屠与赵之间的矛盾彻底激化。屠炳芳、吴琰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委托协议,同时撤销增资决议。 |
3月13日 |
诉讼双方达成和解,赵岳星不再拥有屠炳芳、吴琰委托的投票权,赵岳星持股占比17.36%,不足以对月旭科技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月旭科技失去实际控制人。此时,屠炳芳持股3,932,264股,占比22.61%;赵岳星持股3,019,380 股,占比17.36%;吴琰持股2,745,710股,占比15.79%。 |
3月15日 |
屠炳芳于2017年3月15日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协议转让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270,000股,持股比例由22.61%增至29.91%。 |
4月6日 |
赵岳星辞去月旭科技总经理职务,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 |
4月17日 |
屠炳芳当选月旭科技新任总经理,赵岳星继续担任董事长,兼任公司首席技术官(CTO),保留一年工资待遇不变。 |
5月24日 |
月旭科技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变更为总经理,屠炳芳变成法定代表人。 |
5月31日 |
赵岳星将35,000无限售流通股转让给屠炳芳,赵岳星与屠炳芳持股比例分别变为14.90%和35.01%。 |
5-6月期间 |
月旭科技内部发布通知,终止了与赵岳星的劳动关系。 |
6月23日 |
赵岳星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要求恢复与月旭科技的劳动关系,支付工资差额。案件7月4号开庭审理 |
6月29日 |
月旭科技董事会通过罢免赵岳星董事长、董事职务的议案。赵岳星提起的罢免屠炳芳等议案未通过。 |
7月14日 |
月旭科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审议通过《关于罢免Eugene Yuexing Zhao(赵岳星)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两项议案,由赵岳星提出的《关于提请罢免屠炳芳董事职务的议案》未审议通过。自此,赵岳星在月旭科技担任的董事长、首席技术官(CTO)、董事职务均被罢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