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提问
色谱 | 光谱 | 质谱 | 波谱 | 显微镜 | 物性测试 | 样品前处理 | 常用设备 | 食品检测 | 药物分析 | 环境监测 | 实验室建设/管理 | 认证认可 | 基础知识    更多>>
未解决的问题:146751
所有仪器问答:170711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仪器问答 > 环境监测 > 空气废气检测空气废气检测论坛
共有 5 人回复了该问答GB 16257-1996厂界颗粒物执行无肉眼可见物要求
 回复m3034202发表于:2020/5/8 14:26:35悬赏金额:8积分 状态:未解决
当进行检测的企业从事各种染料生产,在进行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的检测时,要求执行“无肉眼可见物”;请问:1.当企业执行该限值要求时,是否任然按照GB15432-2017的方法进行厂界颗粒物的测定,还是要换其他的方法进行检测以及记录的填写?如果按照GB15432-2017的方法进行实验得出的是具体的数值,如何与要求的“无肉眼可见物”要求进行比较是否合格?2.一般企业厂界颗粒物都执行1.0mg/m3的限值,是不是当检测的企业从事的生产与炭黑、染料、石英灯有关的时候要对照排放标准中的颗粒物类别、限值进行判定?
 回复  1# chun29  回复于:2020-05-08 17:09:35
炭黑尘和染料尘为有色和有毒性的物质,由于通常测定颗粒物的重量法无法将炭黑尘、染料尘和其他一般的粉尘区别,故以单位周界外肉眼不可见作为控制这两种尘的无组织排放依据。如果炭黑尘、染料尘和其他粉尘都有,则需要同时满足肉眼不可见及1.0mg/m3的限制要求。
扫一扫查看全部5条回复
高级回复快速回复【花三五分钟,帮别人解决一个问题,快乐自己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