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玉观音(Insp_71ba568c) 发表:
如题,我可否要求计量单位重新给出?或者可以判定这家计量单位不合格?
这个不能简单地认为就是计量机构的问题,允许就有可能是你送检的计量器具本身的计量性能差(主要是“示值重复性”差)所致。这种情况你送到哪里校准,都改变不了结果。
在器具送检之前,你应该收集承检机构的有效资质证明,以及他的校准能力,判断该机构是否具备校准你送检的计量器具的能力。如果没有问题,那么这家校准机构的校准结果应该是可信的。如果你确信你的仪器的“示值重复性”没有问题,质疑上级机构的校准结果有问题,你应该将此信息通告承检机构,让他们对自己的校准数据的有效性进行慎重的确认。你也可以用一稳定的“核查标准”,来对你这台刚校准的仪器进行期间核查验证试验,来确认一下你这台仪器的计量性能是否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