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lwg_kszx发表于:2020/8/13 11:07:55悬赏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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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解决
企业实验室,作为第一方实验室,在职能方面,虽然是客户送检样品,但是不能像第三方实验室,只对来样负责,而是要对公司的产品质量负责;我们目前实验室通过CNAS认可,按准则要求,我们会对客户送检的样品进行留样。
但是目前留样的意义不大,如果实验室发现检测结果与经验值差异较大时,检测人员报告结果之前复测样品;如果客户对结果有异议时,客户会再送检另外一个样品复检。
所以我们目前未使用到实验室的留样,基于这点以及实验室的职能,企业实验室,是否可以不用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