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Insp_9dc95f1d发表于:2020/7/19 11:12:36悬赏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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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解决
求助各位,我们县里安装了一批非车载直流充电机,最近县发改局让我们质监部门出验收报告。因为是新鲜事物,我们也搞不清楚应该怎么验收,于是电话咨询省计量院的相关科室,答复说不属于强检计量器具,再问,那我们验收时厂家提供的测试报告可以作为验收依据不,答复说不能。
刚好省局发来了JJG 1148-2018《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检定规程》和JJG 1149-2018《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检定规程》的宣贯会的通知,按我的理解,既然有检定规程,而且又是用于贸易结算的,应该算是强检计量器具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