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Ins_5314a107发表于:2020/1/30 16:27:47悬赏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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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解决
各位坛友:
请教个问题。
在环境监测中,有些行业的大气污染物如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浓度值不能按实测值报出,而是需要折算的。工业炉窑、锅炉、火电厂、水泥厂、生活垃圾焚烧、危险废物焚烧这些行业均需要折算。
以水泥厂为例,GB 4915-2013《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了颗粒物、SO2、NOX、氟化物、汞及其化合物、氨这些物质的排放浓度限值,并给出了折算公式,那么是不是这几种污染物(颗粒物、SO2、NOX、氟化物、汞及其化合物、氨)都需要折算呢?哪些物质需要折算哪些不需要折算呢?谁能回答下我这个问题,万分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