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v2808969发表于:2020/3/7 14:15:29悬赏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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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解决
在纺织品pH值测定标准中,很多都限定取三分样品,第一份样品作为辅助测试不记录,第二、三份样品测定数据取平均即为样品的pH值,这么做的道理是怎样的?如果只取一份样品,将萃取液分为三分,第一份作为辅助测试不记录,第二、三份萃取液测定数据取平均作为样品的pH值,这样做的话可不可行?为什么?
谢谢各位的回答,但我还是不明白,纺织品的标准中(比如AATCC81)却不用三个样品,难道这个方法中就不用避免样品不均或污染带来的影响?还有其他材料的pH测定标准中(比如皮革的ISO4045)也没有要求三个样品,难道皮革也不用去避免这些影响吗?虽然说他们的处理方式不同,但是如果样品被污染到了或者样品不均,不管哪种方法都应该是无法彻底消除这些因素带来的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