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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 2 人回复了该问答原始记录
 回复m3010140发表于:2020/7/14 6:57:05悬赏金额:15积分 状态:未解决
刚过了换证审核,可有些原始记录还是没规范起来,平均值都是保留小数点四位,修约值都是小数点后一位,请问这样的书写规范吗?修约值应该按照标准规定的有效数字修约对吧?可这样跟技术指标有效数字不一致该怎么理解?平均值比修约值多一位?还是根据加减乘除规则来保留呢?领导在这方面什么都没有说,想给领导提个醒,让其规范一下,该怎么说呢?真是愁死了!
 回复  1# baby073125  回复于:2020-07-14 08:14:05
这个是明显是不规范的,以前的时候专家还给我们看过一次不符合,数值修约是必须的,首先根据标准的要求,然后在按照数值修约标准进行修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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