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v2862045发表于:2014/7/25 9:43:53悬赏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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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
探讨一个问题:
如果某产品X指标有检测方法A和方法B,A为客户提供方法,但是比较繁琐;
B为实验室自己探索方法,操作简单,实验室做参考;
那么在一个产品其他指标都合格的情况下,使用B方法检测的X指标超出标准范围,实验室应该作为异常项目通知送检方吗?
如果不通知,如何说服领导?
如果通知,如何和质量经理沟通?
这个问题怎么解决会好一些呢?
看了破晓同学的背景,提出以下观点:
1.不论是不是企业实验室,作为受托方,应该按照委托方提供的标准方法进行检测,如果委托方要求用A法检测,那么就应该使用A法(除非A法不适用于该产品检测);如果委托方不提出方法,那么实验室可以自由选择A法或B法。
2.作为企业实验室,有时候很难分清楚什么是内部、什么是外部,这点上我深有体会。我觉得,如果用B法检验造成X指标超出范围,还是应将结果书面形式告知委托部门主管,报告中写明使用的方法和参考价值,由委托方判断是否工艺需要改进。
3.建议使用A法对超标项目进行复测,检验B法的准确性。
企业出于质量控制需要可以制定一些简化的方法,但是当简化的方法异常的时候就应该使用原方法重新检测。
通知到委托方的时候最好把A方法的测试结果做为解释说明附上,以利于委托方改进
最好用客户指定的方法。
如果不同方法,最好能确认方法之间是否有差异。
原文由 七月破晓(v2862045) 发表:
原文由 fisher8272(fisher8272) 发表: 什么是测试?IEEE定义测试是为了发现故障而执行程序的过程。 两个要素,首先是执行程序,而后是发现故障。而不是为了发现故障,不顾程序,你们的做法不是测试,私下做没有问题,不能拿到台面上说的。 实验室的责任是按照正确方法做测试,自己没严格执行程序,还在操心是否有故障,领导简直脑子秀逗了,作死的节奏。 真心发现你们领导大脑发育不全。反正你要走了,随他吧。
| 你懂了。我想说的是:事实容易解释,感觉难以自喻,小人物的痛痒不过如此。 |
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看样子你们大领导也不过尔尔。
gloom 回复于:2014/7/25 10:31:01
如果我的样品,委托贵司检测,我指定了ASTM的方法,得知贵司用了ISO的标准做比对,心情好的时候,觉得,嗯,贵司给我提供了额外的服务,不错;心情不好的时候,我的样品,你凭什么擅自用别的方法做比对,做科研?那这么说,是不是还要给我点科研经费补偿呢?
对于客户来说,我要什么,你给我什么,未经我的同意给我提供了不必要的服务,无论这个服务是否超值,我都觉得我的利益受到了威胁。。。
。。。关键你的B方法的结果,还会使得各方纠结,麻烦,心情不好~